可当大事与乃当大事的区别?
可当大事是可以当大事,还没有行动。乃当大事是已经当作大事来处理了。按时态来分前者渗拿是含闹将丛老搭来时,后者是过去时。
宋代灵堂
生死是人生之大事,是人类永恒的主题,而我们中国人似乎也是世界上最为重视这伍培芦件事的民族。隆丧厚葬是中国殡葬传统中最大的特点,该传统甚至可以追溯到三千五百年前的殷商时期。这其中,宋代丧葬文化在我国典礼丧葬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既沿袭汉唐之制,又从民间及外来文化中吸取了很多东西,产生了新的特点,也适应了时代发展,并对后世丧葬有了深远影响。下面我们就从丧葬角度出发,来探讨“宋代丧葬问题”中所体现出的丧葬观念。
孔子和儒家学说的丧葬观
1、儒家丧葬之礼
《荀子》:“礼者,道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具善,人道毕矣。”
儒家学说认为礼贯通人之生命始终。因为生死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所以应按礼要妥善处理,善始善终,才算符合儒家学说对生死的价值关切。如上文《荀子》摘选,虽未追究生死之终极问题,但在丧葬礼这一实践意义上,也集中体现了“礼”这一精神。
礼有吉、凶、军、宾、嘉五大类。丧礼包括丧、葬、祭三部分。孟子云:“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可见其重要性。祭礼属于吉礼。就是祭祀。涉及上帝鬼神、五岳山川、四方万物以及自己的祖先。主要的祭祀方式是祠祭和坟祭。战国时已经有该风俗且历代相沿。儒家对此非常重视,“子之所慎在;齐、战、疾”,齐就是斋也。可以看出孔子对丧祭的重视。丧葬之礼直接影响到社会的伦理规范乃至政治秩序,所以历代统治者无不致力于它的规范和制订。宋代沿袭了历代官修丧祭礼仪的传统,从宋太祖《开宝通礼》起,累世修篆。
2、孔子丧葬观对后世的影响
考古发现,新石器时代起,厚葬之风便绵延不绝,而它兴起中宴的根源是古人灵魂不灭的观念和对祖先的崇拜。中国丧葬习俗有漫长的过程演变。原始社会不葬人,氏族公社时期只是简单掩埋,奴隶社会时期就有了迷信活动和厚葬之风。商周制定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此时的丧葬制度已经十分完备并达到第一个厚葬高潮。礼节的系统化和完整化都基本完成。
孔子传承并发展了古今之礼仪,把孝道与对父母的丧葬、守孝之礼紧密结合并传承了下来。此后,中国传统的儒家丧葬礼仪在后世统治者的引领倡导下更加完善。且丧葬礼仪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确立下来,中国后代王朝对此都很重视。随着儒学地位的确立.儒家提倡并执行的三年之丧制度也得到推广、沿袭。因此,两千多年来中国的殡葬活动中始终大量使用着儒家丧葬礼仪形式,贯穿着儒家所倡导的“孝道”精神。
儒家的孝道观就为中国社会崇尚丧葬,乃至逐渐演变为隆丧厚葬提供了一种堂而皇之的理论,《淮南子・汜论训》也说:“厚葬久丧以所立也。”但儒家的殡葬伦理思想终究只是后人隆丧厚葬的理由或借口罢了,归根结底还是封建社会统治者的一种手段。
二、宋人丧葬
宋代是中国古代社会具有转折意义的时期,这一时期士人大量的对儒家正统丧葬观进行强调。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宋儒试图通过重塑儒家丧葬礼仪来重构宗法等级,以最终建立一个符合儒家礼治的社会来回应社会变迁所带来的挑战。
诸葛亮缅怀周瑜
1、宋人丧葬礼仪
宋代丧葬典礼的一般行礼程序程序有五步:初丧,治丧,出丧,墓葬,丧祭。
初丧是指宋代丧葬典礼中第一个时段的礼仪节目,包括“初终”、“宣遗制”、“招魂”、“立丧主、护丧等”、“易服”和“讣告”“辍朝”和“奔丧”等八个仪节。治丧是指宋代丧葬典礼中第二个时段的礼仪节目,包括“沐浴”、“饭含”、“袭”、“置灵座、立魂帛、设铭旌”、“治棺椁”、“吊丧”、“赙赠”、“小敛”、“大殓成服”和“朝夕莫、朔望奠、荐新奠”等十个仪节。
出丧是指宋代丧葬典礼中第三个时段的礼仪节目,包括“卜宅兆、葬日”、“治墓”、“掩攒宫”、“启殡朝祖”、“祖奠、遣奠”和“发引送葬”等六个仪节。墓葬是指宋代丧葬典礼中第四个时段的礼仪节目,包括“陈明器”和“下葬”两个仪节。丧祭是指宋代丧葬典礼中第五个时段的礼仪节目,包括“题虞主”、“反哭”、“虞祭”、“卒哭”、“辛忖庙”、“小祥”、“大祥”和“樽”等八个仪节。一整套丧葬礼仪需要三十四个仪节。
2、在继承和创新上宋人丧葬特点
中国丧葬典礼的发展与其他礼仪的发展一样,是一个不断继承、不断创新的过程,其间往往会吸取其他文化、民俗、宗教中的有利因素,以充实和革新自身的礼仪内涵,大有“有容乃大”的胸襟,形成中华礼乐文明所特有的“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宋代丧葬典礼在继承和创新上,呈现出如下三个特点:新创多个典礼礼仪节目、证实庶人行有丧葬典礼、十分腔带重视选择葬地葬日。
宋代以薄葬为主。宋朝七大如宰相王旦、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等,都极力反对厚葬。南宋制定的“丧葬令”规定:棺椁内不得安放金宝珠毛。不准用石板作为棺椁和建造蘖窀。可也有人言行不一。他们把死者简单装殓,放在家中。或者寄存在寺庙等场所。等上几年甚至一二十年才掩埋:如果客死他乡还要送回老家祖坟所在地下葬。这就是停丧不葬。这个怪异行为居然也成了一种习俗,唐代就已出现,宋代形成规模。杜甫便是一例。两宋盛行停丧不葬,究其原因,一是迷信风水,图求吉利;二是想厚葬而缺钱.等日后发达了再葬。停丧不葬之风清代到达极盛。
宋儒经过不懈的努力所构建的“新型家族”,以祠堂制与宗子法为核心,宗子率领族众通过经常性的宗族祭祀可以将全体族众紧紧地团聚在祖先灵魂的周围,有利于宗族成员之间的团结。这种新型家族改变了以往宗族间关系松散,甚至相视如路人的状况,将族众团结在家族中,来抵御商品经济的冲击,以维持自己和家族的地位。其次,丧葬祭祀活动体现儒家学说所倡导的“礼”,可作为教化人的手段,具有社会治理的功能。儒家一贯主张社会等级有序、上下尊卑分明,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丧祭的礼制规定恰好在诸多方面均能满足这种有等差的社会礼制要求。
宗族祠堂
三、宋人遗训与丧葬观
宋王朝结束了“五代十国”分封割据的局面,实现了政治上的统一。但它所继承的“五代十国”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所谓“世道衰、人伦坏、无亲疏之礼、骨肉之间大动干戈父子相残、君臣相弑”之事层出不穷。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封建统治者大力提倡“礼”,并且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礼治的措施。一些有识的士大夫也根据变化了的现实社会的需求,对古代之礼作相应的修改,并亲身躬行之。
丧祭札仪的提倡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而随着宋代社会的稳定,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社会的流动性日益加强,新崛起的“富民阶层”已不满足于对物质财富的占有,更希望在精神上与以往的贵族保持某种程度上的“平等性”,因此“礼僭越分”之事也不断出现。社会的变动引起了宗法关系的紊乱和宗法观念的淡化。
陈淳在论及宗法时说:“今世礼教废已久矣,宗法不复存,士夫习礼者专于举业,用莫究宗法为何如,祢已拊则不复飨其祖。祭有嫡而诸子并立庙。父在已析居异籍,亲未尽已如路人。或语及宗法,则皓首诸父不肯陪礼于少年嫡侄之侧,而华发庶侄亦耻屈节于妙龄叔父之前。是亦可叹也。宗会接记甚至于有些人在服丧时“亲属相犯,问以服纪年月,皆言不知”。正因为如此,重建宗法家族就成为上至士大夫下至庶民的普遍要求。
四、总结
一路沿袭发展下来,宋人的丧葬观与宋儒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因为归根结底,儒家思想的孝道是占有重要地位的,儒家观点认为,对先人的尽孝之道,死后与活着是同等重要的。但相比于汉代唐代这种甚至会极尽奢华极端排场的丧葬观来说,宋人的确是更加注重社会等级和宗法秩序,可以看做是对丧葬的一种新的,也较为科学的探索。对它的研究对我们今天也会很有启示意义。当然,如果说古代丧葬礼仪是活人对死者所尽的一种孝道的话.那么现代人更注重把这种孝道体现在生前,而非死后。
参考文献:
1、《宋人遗训中的丧葬观及其终极关怀》刘欣
2、《孔子的丧葬观对后世的影响》蔡爱东
3、《宋代丧葬典礼考述》韩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