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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制度的演变?

2024-07-21 03:11:14  来源:网络   热度:

一、中国国家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皇帝制;2、中央行使制度;3、地方行政制度,其核心是集一切权力于皇帝。

(战国):商鞅建立县制,百官服,从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建立。

(秦朝):一整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的建立。(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地方推行郡县制)。

(西汉):①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三乱。②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夺王侯爵位,解决王国问题。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专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隋唐):①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②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

(北宋):采取“杯酒释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了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

(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是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保证了中央统一政令的实行。在地方设“行省”实行行省制度,对后也影响深远。

(明清):明朝废丞相,形成君主独裁的局面,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进一步削弱地方势力,还遍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强化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

二、中国的教育制度演变史?

一、春秋战国时期

1.齐国的稷下学宫:稷下学宫是战国时期齐国的一所著名学府,是由官家举办和私家主持的特殊形式的学校,是战国时期最高学府。

2.孔子兴办私学,主张“有教无类”。突破了官府对文化教育的垄断,扩大了教育对象的范围,教育对象从贵族推广到平民,其教育目的是“学而优则仕”,培养从政人才,用以补充世袭制,对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教育内容是“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

二、 汉时期:汉代在“独尊儒术”政策的指引下,各级学校蓬勃发展,形成了较完整的学校教育体系。以儒家经学主要内容的学校主要是中央的太学、鸿都门学、宫邸学和地方的郡国学。

三、 隋唐时期:隋文帝时在中央设置了国子寺。负责管理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和算学五学。隋炀帝改国子寺为国子监,并始创科举制,科举制度的完备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学校体制。

四、 宋代:学校制度更为完备,在中央有太学、国子学等,宋代私人讲学的书院兴起。书院注重依照封建伦理观念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行,在学习方法上也鼓励讨论、辩难和让学生自讲心得,风气比较活跃。

五、 明朝:强化了前代的科举制度。为了严厉控制士人的思想,实行八股取士,这体现出君主专制的强烈色彩。明代中期以来,书院比较兴盛,明朝后期东林书院以其评识朝政的活动而著名。

六、清朝:前期的科举和学校,基本承袭明代的制度,在教育方面进一步加强思想控制和文化专制。

三、中国玉文化演变原理?

玉文化是中国社会文明进程最重要的标志。以玉为载体的玉文化,更是严重影响着中国古代人们的思想观念。

先祖们经过了几百万年的演变和发展,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从捡石为器到加工制造石器再到发现玉石并制造加工玉器及工艺品,一步一步地由蒙昧走向文明。

所以,玉是一种美,是一种文化,它深深地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阶层之中。

玉是社会文明的象征,并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玉文化,它是怎么发展而来的呢?其内涵又是什么呢?

在中国古代,玉文化的演变和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表现出不同的文化内涵。

四、怎么认识中国传统殡葬文化

传统文化本来就是要“取之精华,弃之糟粕”,而殡葬文化近年来都是备受诟病困扰的,而我还是觉得其有“光芒”的一面

中国人向来就讲究“仁义”,“厚德”,“天大地大,人死为大”,很平常的一个老百姓,生前默默无闻,人死饭门开,就算平时跟他有过节的,有怨恨的,不用请!大家都自觉过来帮忙,风风光光的为他操办一场葬礼!

殡葬习俗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孝道文化,孝文化是我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古代有,“守孝三年不出门”,为官者也要“带冠丁优”!而现在也是,不管在哪里工作,一旦家中老人病故,同样千里奔丧!百善孝为先,一场丧事,就是后代子孙行孝之大礼,规模,排场自不必说,单看守灵、扶灵、哭丧的动作,神态就是这份孝心最好的体现!

还有就是里面所包含的文化意义,传统的灵屋制作人,濒临失传的手工技术,小时候见过,里面骨架是用竹篾搭建,外面是用纸糊,图画全部是手绘,形式有大五居房,江南四合院……结构紧凑,精致。连房内的桌椅,茶杯,香火堂上的贡品,对联,都依稀可见,整个布局美轮美奂,绝对的艺术精品,是集画工、裱纸匠、篾匠各种技艺的完美结合。现在虽然殡葬用品也有,但是加入了现代元素,用电脑设计,喷绘,看起来就失去了他原有的意义和美感!

再一个就是传统的“唱孝歌”,也是在极力抢救的特色文化,我们老家俗称“闹丧歌”,由鼓手和歌手配合完成,歌词大多是历史故事,传记,乡间流传的手抄本,资历高的歌手都是即兴出词,自编自唱,大多都是歌颂死者,劝诫生者……,要获得较好的唱功,必须得有一定的文化底蕴,有个好嗓子,音调韵律一定把握得当,多学习,才是一个好歌手,鼓手呢,沉稳,有耐性,击打有节奏感,鼓声,歌声此起彼伏,让漫漫长夜守灵人才不寂寞。

如下是我们老家倒鼓歌节选

“……倒鼓莫往东方倒,东方不是倒鼓场,木德星君他在位,手提花鼓往南方;

倒鼓莫往南方倒,南方不是倒鼓场,火德星君他在位,手提花鼓往西方;倒鼓莫往西方倒,西方不是倒鼓场,金德星君他在位,手提花鼓往北方;倒鼓莫往北方倒,北方不是倒鼓场,水德星君他在位,手提花鼓往中央;倒鼓莫往中央倒,中央不是倒鼓场,土德星君他在位,手提花鼓往扬州;倒鼓就往扬州倒,扬州才是倒鼓场磨,扬州地方多热闹,日里杀猪夜杀羊,日里杀猪千百口,夜里杀羊无数双,猪毛堆成如山岭,羊毛塞断九条江,磨利刀仔杀了鼓,你归阴去我归阳……”

五、中国古代纳谏制度的演变?

纳谏是中国古代规劝君主并促使其改正过失的一种制度,萌发于原始社会末期氏族成员对氏族首领民主监督的习俗。在氏族公社里,“众人不与政,闻君过则诽谤。”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吕氏春秋·自知篇》)古之“诽谤”的本意是议论过失,所谓“诽谤之木”即后来的华表,是“书其过失的表木也。”可见,当时的氏族首领还没有独尊意识和特权观念,能够通过各种方式虚心听取批评和建议。

夏商时期,出现了一些兼管言谏的官吏:一是王的重要辅政大臣,如夏的天官,商的三公,屡行补察王的过失之责;二是各类史官,负责记录王的言行,对王有一定的规劝制约作用;三是每年正月派“宣令之官”遒人到各地采集歌谣谏言以献于王,这是原始氏族公社民众舆论监督习俗的延续。

据载,西周已有专职谏官,即司徒之下的“保氏”,专“掌谏王恶。”(《周礼·地官》)同时,西周还设置了采集诗歌的“行人”和询问民意的“小司寇”,诗歌也成为舆论谏王的媒介。当然这些形式要为巩固王权服务,并因君主的重视程度而异。

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思想家明确提出,国之兴衰关键在于能否任用谏臣,对君主进行有效的监督,达到明君与忠臣的互补。在谏议理论推动下,各国先后设置了专职谏官,如齐国的大谏,楚国的谏臣,赵国的左、右司过,并采取了鼓励谤议朝政的措施。如齐桓公接受管仲的意见,建立了“啧室之议”。齐威王下令悬赏求谏,使齐国大治。郑国执政子产反对拆毁议论时政的乡校,还把广开言路作为他施政改革的重要内容,舆论监督重新受到重视。

秦代谏官有谏议大夫和给事中,属兼职,归九卿之一郎中令统辖。言谏形式有议事和上书言事等制度。由于秦代皇权高度膨胀,言谏的作用十分有限。曾经帮助新兴地主阶级争雄称霸的舆论监督,在反掌之间被视为“妖言”加以扼杀,秦代开了禁锢舆论监督的恶劣先例。

汉代言谏规模较秦有所扩大,政策也较宽松,这与开国皇帝刘邦的“豁达大度,从谏如流”是分不开的。汉代谏官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和给事中等,虽属兼职加官,“皆名儒宿德为之”。议事制度有廷议、朝议和中朝议,三种形式所议均为军国大事,皇帝可以在兼听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最后作出决策。

魏晋南北朝时期建立了专司谏议封驳的门下省,谏官统归门下省。隋代门下省作为国家三大中枢机构之一,编制有所扩大,封驳权进一步确立。“驳”就是驳回尚书省报送皇帝的请示章奏,“封”即封还中书省所下皇帝的诏敕。隋代规定凡是皇帝所下的诏敕,都得经门下省审核、副署,方能生效,门下省认为不妥的,有权退还中书省复议。这表明皇权政治与言谏制度相配合发展到相当完备的阶段。

唐承隋制,言谏封驳制度在武德和贞官年间得到较充分的发展。“谏有五:一曰讽谏,二曰顺谏,三曰规谏,四曰致谏,五曰直谏”(《旧唐书·职官志》)。终唐一代,谏官一般可以就军国大政的得失以及皇帝的个人生活,提出意见或建议。

宋代的言谏制度主要发生了两点变化。一是门下省之外专门设立了谏院;二是谏官可以上谏君主、下谏三省六部及百司长官的违失。这样谏官脱离了宰相而由皇帝直接控制,宰相便成了言谏的主要对象。这种转换使言谏失去了本来的意义,也是皇帝集权专制的必然结果。

元代罢去门下省和谏院,不设谏官,谏职便转到御史身上。监察御史李元礼曾在上疏中称:“今朝延不设谏官,御史职当言路,即谏官也。”(《元史·李元礼传》)御史兼管监察和言谏,一身二任,一方面使监察权高度集中统一,另一方面也削弱了对皇帝的谏议监督。

明清时期承担言责的除都察院的御史外,还设了六科给事中,即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作为直属皇帝的又一独立监察机构,其职责是:“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明史·职官志三》)可见,六科给事中具有封驳、言谏、弹劾等权责。至雍正元年(1723年),以六科“内升外转”,始隶都察院,最终实现了台谏完全合一,但仍保留了一些封驳谏诤的职能。

六、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原始社会实行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度;夏商周时期,实行土地国有制——井田制;春秋时期,井田制瓦解;战国时期,井田制被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曹魏时期曾经实行屯田制;北魏到唐朝中期,实行均田制。

雍正帝在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为固定丁数的基础上,推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彻底解决就丁、田并征的双轨制征税形式,从而完成了自唐代两税法以来我国封建赋役制改革——并役于赋、人头税归于土地税的历史进程。这样,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阶级矛盾暂时得到了缓和,促进康乾时期经济的较快发展;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促进了我国人口增长。

七、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

古代监察制度:中央设御史,监察百官,历朝沿用,但地方监察制有一些变化。

(1)秦朝:中央设御史大夫,地方设监御史。

(2)西汉:汉武帝设13州为监察区,设刺史进行监察,级别不高,可监察诸侯王以及地方高官。

(3)东汉:刺史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东汉末年,刺史演变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

(4)北宋:设通判,负责监督知州,可直接向皇帝报告,公文须经知州和通判联合签署才能生效。

(5)明朝:地方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地方监察、司法;又增设厂卫特务机构,监视百官与平民。

特点:第一,监察机关与监察权逐步独立,成为掌握在封建皇帝手中的制约行政、司法、军事等部门及其官吏的独立力量。第二,监察权限愈益向皇帝集中。第三,监察组织体制不断完善和系统化。 第四,监察权限和范围不断扩大~

八、中国古代徭役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①齐国“相地而衰征”和鲁国“初税亩”: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进行改革,实行“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

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国家法律规定把公田交给耕者,“履亩而税”,即是承认了耕者对所耕土地的私有权。

②编户制度:两汉对百姓的管理,实行编户制度。那些被正式编人政府户籍的自耕农、佣工、雇农等,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资产多的,要多纳税。编户齐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有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口税)、徭役、兵役等。汉代的田租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代役税)很重。

③租调制:西晋的占田法内容包括“户调制”,规定每户每年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量的绢、帛。北魏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

④租庸调制:唐朝在隋的基础上,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租庸调制使农民的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

⑤两税法: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两税法规定:由中央政府确定总的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户不分主客,以当时的居住地,编人户籍;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凋和一切杂役、杂税;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九、中国各个朝代制度演变及思想?

一、奴隶社会

1、禅让制

(1)禅让制,是指我国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民主推选首领的制度。

(2)王位世袭制,是指阶级社会中,帝位可以世代承袭(世袭制一直沿袭到清亡,经历了近四千年的时间)。

2、夏商时期中央行政管理制度:包括王位世袭制的形成;相、卿、师的设立。

3、宗法制

(1)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它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具有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定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2)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第一,宗法制的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第二,规定了相对的大宗、小宗之别。第三,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

二、封建社会

1、专制开端

(1至高无上的皇权:

建立:从秦朝开始,皇帝成为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全国军政大权由皇帝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吏也都由皇帝任免。调动军队的凭据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

(2)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制:

职能:秦始皇建立的中央机构中,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兼理监察事务,太尉负责全国军事事务。丞相之下还有诸卿,分别掌管着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

2、专制强化

(1)汉朝:汉初,丞相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位高权重。为了加强皇权,汉武帝重用身边工作人员,让他们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军国大事,以削弱相权。

(2)魏晋南北朝: 握有实权的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

(3)隋唐时期:唐朝中央的三省中书、门下和尚书,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三省相互牵制,削弱相权,保证皇权独尊。

(4)北宋:措施: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

(5)元朝: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相权得到加强。元朝后期,宰相的权势越来越大,有时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继承。

3、专制顶峰

(1)宰相的废除:元朝丞相权势过重,以致皇权不稳。明初沿袭元朝制度,1376年,明太祖废除行中书省,设立“三司”,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谋反罪诛杀胡惟庸;同时,裁撤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

(2)内阁:明成祖在位时,选拔翰林院官员作为殿阁大学士,入值宫内的文渊阁,随侍皇帝,并开始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内阁”由此出现。明宣宗时,内阁大学士有了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

(3)军机处:雍正帝为办理西北军务,设置军机处,军机大臣每日接受皇帝召见,跪受笔录,军国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军机大臣的作用只是上传下达。

扩展资料

由于国家的类型不同,或同一类型国家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不同,其政治制度也会有差异。按政权的组织形式分,有君主制、共和制、议会制和人民代表制;按中央和地方管理的权限分,有中央集权制和地方分权制等。当前,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十、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先秦的时候基本不选官,完全是王位世袭、世卿世禄。毕竟那时候以奴隶社会为主。

后来秦国用商鞅变法,武将才开始进入军功爵位制。

汉朝开始后用察举制,曹魏开始实行九品中正制,隋唐这个就熟悉了,正是科举制,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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