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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民俗文化?

2024-07-09 00:00:18  来源:网络   热度:

一、宁夏民俗文化?

1、宁夏传统文化

宁夏传统文化包括贺兰皮影、回族剪纸、回族民间乐器、回族服饰、宁夏回族山花、张氏回医正骨、回族传统婚礼、舞龙、秧歌等等传统文化。

2、宁夏非遗文化

2019年6月,宁夏日前公布了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名录。截至目前,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已达142个。

二、宁夏民俗文化介绍?

宁夏传统文化包括:贺兰皮影、回族剪纸、回族民间乐器、回族服饰、宁夏回族山花、张氏回医正骨、回族传统婚礼、舞龙、秧歌等等传统文化。

宁夏回族在长期的生活实践和文化活动中,传承了宁夏古代乐器和西北边塞乐器及其音乐,并将之逐步发展为独具特色的回族民间乐器。

回族服饰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主要有坎肩、戴斯达尔、麦赛海袜、准白、礼拜帽、盖头等。

三、殡葬流程?

01

提前准备(1)准备寿衣:提前准备,以防不测,老人过世后,匆忙选购,无法买到满意产品 (2)遗像素材:最好选择有电子版或底版的照片,以保证遗像的清晰度。

02

净身穿衣(1)现场准备:医用酒精、浅色毛巾小脸盆 (2)操作标准:以恒福祥净身穿衣操作规程为。

03

灵车接运(1)普通殡仪车:五菱汽车 300元/次起 (2)高档殡仪车:奔驰汽车 900元/次起。

04

遗体寄存(1)医院太平间寄存(不推荐) (2)殡仪馆寄存 (强烈推荐)

05

遗体寄存(1)医院太平间寄存(不推荐) (2)殡仪馆寄存 (强烈推荐)

06

遗体告别(1)医院告别:一般医院告别厅环境简陋,告别与火化在不同地点,致使办事过程脱节,浪费时间。(不推荐) (2)殡仪馆告别:环境正规,气氛庄严,化妆、告别、火化一站式流程,省时省力。(强烈推荐)

07

火化服务(1)普通炉火化:基本费用 (包括:火化费、引导费、装灰费、骨灰袋、火化证等基本消费) (2)豪华炉火化:基本费用(包括:火化费、引导费、装灰费、骨灰袋、火化证等基本消费)

08

骨灰寄存(1)殡仪馆骨灰寄存:50元/年,150元/年,260元/年,380元/年…………等等 (2)客户家中寄存 (3)墓地寄存:一般墓地。

四、银川手拉葫芦之旅:探索宁夏特色民俗文化

作为中国西北地区的重要城市,银川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中心,是一个充满魅力和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银川手拉葫芦是这座城市最有代表性的文化符号之一。手拉葫芦,顾名思义,就是用手拉动的葫芦。它是宁夏回族地区独特的乐器,也是宁夏地区流传至今的一种传统民俗艺术形式。

手拉葫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数百年前,它是宁夏回族地区民间艺术的珍贵遗产之一。手拉葫芦外形精美,制作精细,结构独特,音质优美动听。葫芦的制作工艺非常考究,需要用上等的葫芦和精湛的雕刻技艺,制作出最优质的手拉葫芦。手拉葫芦不仅在演奏艺术上具有独特的魅力,还在民俗文化传承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手拉葫芦的演奏和表演

手拉葫芦的演奏和表演是一门独特的艺术。演奏者用手指按住葫芦的颈部,通过拉动葫芦的绳子,产生不同音调的音乐声音。演奏者可以通过控制力度和频率来表达情感,演奏出不同的音乐曲调。手拉葫芦的音乐曲调多种多样,有悠扬的民族音乐,有欢快的舞曲,也有激昂的战斗曲调。

除了演奏,手拉葫芦的表演也是一门精彩的艺术。演员们身着传统的宁夏回族服饰,手持葫芦,配合音乐的节奏,展开精彩的舞蹈表演。他们灵动的身姿和优美的舞步,将手拉葫芦的魅力展现得淋漓尽致。

手拉葫芦的意义和作用

手拉葫芦不仅仅只是一种乐器和艺术形式,它还承载着宁夏回族地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手拉葫芦在庆祝节日、举行婚礼、迎接客人和祈福祭祀等场合都有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增添节日的喜庆氛围,还能祈福祝福,为人们带来吉祥和祥和。

此外,手拉葫芦还是宁夏回族地区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它传承了宁夏地区丰富多样的民俗艺术和音乐文化。通过手拉葫芦的演奏和表演,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和喜爱宁夏回族地区的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这一宝贵的文化遗产。

五、如何发展殡葬文化,发展殡葬文化意义?

殡葬文化应该从关怀生命开始,人一生都要经历生老病死,死亡是必经之路,殡葬是生命的最后历程,以尊重生命,认识生命的自然。殡葬文化随不同民族各有差异,都应以亡者安乐,生者安心去做。

认识殡葬文化,也就认识生命本质,正面对待世间生死无常变化。

六、贵阳殡葬习俗?

1.

、 送终:老人临终前,儿子必须守在床前,给老人送终。

2.

、 鸣枪报丧:人死以后,丧家即在屋前放铁炮,通知寨中;并派专 人,通知远道的亲戚。

3.

、 擦澡:由儿媳或女儿去河中或水井中取水为死者擦澡。死者为男 性,由儿子擦澡,并剃去头发...

4.

、 停丧:死者穿上新衣后,将尸体移放于“灵床”(两根板凳上放一 块门板

七、殡葬人员网名?

朋友们大家晚上好:有关殡葬人员网名,我在这里给大家列举几个,望好友们能够喜欢谢谢大家。比如像:火葬工人,尸体搬运工,火化炉维修工,火葬场技术培训工,火葬场清洁工,朋友们这些都是殡葬人员的网名,请大家在我评论区留言评论。谢谢大家

八、殡葬治理标准?

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重新修改后的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第三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十四条 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第四章 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第十七条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第五章 罚则

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 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13.01.01,截至2021年仍然有效

以上就是国家颁布的治理规定和标准

九、孝感殡葬习俗

今天,我就着重说说我们孝感是怎样的吧。

从死者失去一切生命体征后,家里面便开始操办丧事,一边通知亲朋好友,一边着手安排死者洗浴,换寿衣,(寿衣是提前准备好了)再就是后人告别,入棺停灵三天。

随后第二天便是请道士,(原来还请唱歌的,不知道从哪家起不请了,后面的也就没人请)第三天一大早就是发丧(就是去火葬场)从火葬场把骨灰盒抱回来葬到自家的坟地里经过道士的一番操作也就基本算完结了。

吃完丧席(俗称泡饭)下午天黑之前去复土就行了。

再就是死者头七出嫁女儿不能回家,必须要在娘家守七期满才能回家,这就是我们孝感的习俗。

十、中秋殡葬文案?

马上就要迎来中秋了,本来是一个非常团圆的日子,如今却要去参加殡葬,这可能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可悲的一件事情吧,在团圆来临之际,亲人永远的离开了我们的生活,带给我们的是久久无法散去的悲伤,让活着的人们都充满了遗憾跟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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