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物料部门的工作职责?
审核生产计划,确保客户订单按时完成。
监督并协调生产过程,确保高效生产、可接受的质量和最低的废品率,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
不断实施员工培训与员工交流,达到并超越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确保质量体系的相关要素的要求,在生产现场被正确、有效地贯彻执行。
二、采购部门工作职责?
1、根据公司制定的采购计划进行物资采购工作;
2、及时核查物资库存情况,制定合理的物资采购方案;
3、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货比三家,控制采购成本;
4、熟悉所采购物资的详细情况,如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产品规格、型号等;
5、了解所采购物资的市场行情,和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6、按要求办理物资入库手续,核查入库物资数量、规格等是否准确;
7、遵守法律规章制度,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三、计划部门的工作职责?
1、生产计划部是在厂长的领导下主管生产的职能机构;2、顺利均衡地组织生产,协同各有关部门做好生产过程的组织工作(即样品生产过程、订单确定过程、生产服务过程、基本生产过程);3、为确保生产计划的实现,保证按质、按量、按期出好产品,必须对各生产环节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的组织、检查和协调,发现和消除影响计划完成的各种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解决
四、部门工作职责与部门岗位工作职责哪种定义更准确?
部门工作职责是一个团队要达成公司安排的指令和任务及给予的职权和负责的范围,而部门岗位职责是对部门各个成员要求做什么工作的安排,及要求应该做什么工种,做到什么标准,达到什么产值,这两中是公司给的不同定义,部门职责是公司给管理下达的制度和要求,部门岗位职责是公司车间管理对所属部门员工下达的制度和要求,公司只是监管的作用,所以说要看你是管理干部还是员工了,那么你就知道那个定义更准确了。
五、区级民政部门对殡葬管理有什么职责?
对区域内建设公母规划的审核、上报的职责:《殡葬管理条例》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扩展资料精制建造墓穴的区域:《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六、pcb电测部门工作职责?
电测部门就是把板子经过机器检测出好坏板,然后分类做好标识
七、农业部门工作职责?
农业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拟订农业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金融保险、税收、农业财政补贴及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并参与制定相关政策。
(二)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参与指导耕地、农用水域与滩涂、草地使用权流转和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参与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扶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四)指导拟订促进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规划、计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指导制定大宗农产品与农业投入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监督管理;承担农药广告审查工作;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开展有关肥料、农药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七)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与疫病防控工作。拟订农作物有害生物与疫病防治、植物检疫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与疫病防控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植物检疫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植保植检体系建设、农作物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防控;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征集、发布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在环保部门统一监督和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不含沼气)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食购销、出口计划;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粮食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十七)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供需总量平衡,组织余缺调剂,确保粮食安全;负责制定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建立粮食安全预警机制,组织、协调、落实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的粮食供求失衡的具体措施。
(十八)承担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地方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十九)负责规划和规范粮食市场体系,完善粮食市场交易规则;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审核全县社会粮食收购资格;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规范粮食收购行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负责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检验检测。
(二十)指导和扶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产业化经营和“订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企业盈利;推动粮食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计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组织指导全县粮食行业职工培训、技能评审,负责联系和促进粮食行业协会工作。
(二十一)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军队粮油供应工作。
(二十二)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和全县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强化社会粮食管理;指导督促多元粮食主体执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负责粮食产销与成本利润的调查;完善市场粮食监控网络体系,监测粮食市场价格,发布价格信息。
(二十三)负责全县粮食仓储、加工和流通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申报工作;协助筹措落实建设和维修资金;负责粮食经营企业仓储设施的技术规范及国有粮油仓储设施的维修改造,实现粮食储存安全保管;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申报和验收等有关工作。
(二十四)负责粮食政策、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及行业普法工作;根据国家法规拟定本县配套实施办法;负责粮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监督检查粮食流通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或独立行使对粮食经营者粮食购销、储存、加工、运输等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处罚;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工作。
(二十五)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管;负责国有资产、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好粮食风险基金、督促检查粮食补贴资金的拨补、使用及管理;负责指导和检查县属粮食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农业局、市粮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上汽集团财会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事宜,及时做好凭证的编制、登记,做到帐证相符、帐表相符
2.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核算,做到帐、卡、物相符,并按规定准确分类、编号;每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月末3.结出资产净值余额,编制固定资产折旧汇总表,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产折旧汇总表,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
4.参与固定资产、存货的清查盘点和物料的月末,或季末盘点工作,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盘亏的物料,要分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5.在财务经理的监督下进行财务核算,计划、控制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6.定期核对往来账款,及时清算应收账款并与关联方进行对账,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和向有关领导汇报
7.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按照规定对各种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8.完成整车销售、配件销售及维修等发票的开具
9.做好与出纳岗位的AB角工作支持
10.能兼任多家销售子公司和其他业务板块的财务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安全部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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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
制安全专项措施计划,提出安全专项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相
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
车投产等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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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安全
装置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
领导处理;
8、制定突发状况(重大事故、紧急运输等)预案,并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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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照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
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
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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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资金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学校开户银行各类账户资金收支管理;处理银行账户往来结算业务以及银行回单分拣、传递工作;负责银行到款记录及支付资金的合规审核;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大额资金的监管审核;负责学校内部资金调度、筹划与银行进行核对与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对定存资金及利率的审核;拟定结存资金的保值增值方案;对学校资金到款、使用以及结存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负责本中心业务涉及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具体岗位职责
1.综合管理岗
(1)负责资金管理中心日常工作,围绕中心工作职能,做好各岗位业务的协调和组织,对中心例行工作提出工作方案;
(2)提出本中心非日常事务的解决途径、意见和建议;
(3)协调解决本中心和其他办公室(中心)的工作衔接事宜;
(4)负责校内各单位提供准确无误的支付信息建议书;
(5)负责资金管理的考勤登记工作;
(6)负责资金管理中心职责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报告等文字材料的撰写;
(7)负责国库零余额账户项目资金的管理及支付大额资金的二级审核;
(8)负责与预算管理中心进行定期存款回单清理核对工作;
(9)负责监督现金实地盘点工作;
(10)负责所有银行账户未达款项的清理核查工作;
(11)负责学校内部资金调度及筹划,拟定学校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方案。
(12)负责原资金结算中心代存储户资金归并、账户撤消以及后续遗留事项的处理工作。
(13)负责与银行就资金结算业务进行沟通协调工作;
(14)负责就资金支付的合规性出具《财务建议书》;
(15)负责完善资金管理中心内部业务流程梳理和资金管理业务的信息化工作;
(16)负责本中心业务涉及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1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资金业务岗
(1)负责国库资金大额资金支付审核;
(2)负责薪酬等银行发放数据加密及报盘;
(3)银行回单退单的审核;
(4)负责对无法确认收入的暂存款定期清理及审批后的处理工作;
(5)负责定期存款业务的办理及台账登记,负责与预算管理办公室定期存单的移交工作;
(6)负责一卡通银行资金的管理、资金变化的会计记录工作;
(7)负责保管部长私章和网银U盾及现金保险箱钥匙;
(8)负责资金管理中心月度、年度数据分析、业务统计等工作;为学校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9)负责财务信息公开涉及资金管理信息资料的统计汇总;
(10)负责处理资金管理中心各类财务凭证资料的装订、保管及归档工作;
(11)负责部门考勤和加值班情况的统计;
(12)负责协助中心主任做好本中心内部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银校出纳岗
(1)负责会计核算中心的开户银行回单确认与记录工作;
(2)负责会计核算中心网银支付业务,按预算资金管理要求,审核国库资金支付业务;
(3)负责会计核算中心的银行支付流水与来款数据的清理、核对与保存;
(4)负责资金管理中心银行支票的开具、领购、保管及登记工作;
(5)负责会计核算中心银行存款日记账及相关数据资料保存;
(6)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出纳私章、银行账号章等各类印章和网银支付的工具;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现金出纳岗
(1)负责会计核算中心后勤分中心的对应银行账户的银行回单分拣、传递工作;
(2)负责会计核算中心后勤分中心的支付业务对应银行账户的网银支付;
(3)负责收取暂需现场收缴的现金,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4)负责库存现金保管、每日盘库、结账、解送银行工作;
(5)负责保管现金保险箱钥匙;
(6)负责保管现金收讫等印章;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