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为民办实事有哪些?
一、个人为民办实事有哪些?
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建立市县和基层单位对口联系制度,通过走访慰问,排查7062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落实情况,将11224户36029名城乡低收入家庭纳入防返贫监测预警范围。“e救助”受理26784人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转办案例384个。依托第三方调查机构、“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等基层组织,新增低保对象1080户3060人,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3741人次。
开展“渭南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市2073个村、257个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面完成,村、社区“一肩挑”比例分别达99.6%、99.2%,班子结构年龄降、学历升、带富领富人数升、年轻干部人数升、党员占比人数升。统一打造标准化示范社区37个,建成城镇社区服务站163个、20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918个。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推进减负增效的通知》,部署解决“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问题。全市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覆盖达82.1%;13个县(市、区)共建成村(社区)一级网格2311个,村(居)民小组二级网格15451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38836名。
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为契机,着力打造“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乐养宜居城市。成立渭南市养老服务专家委员会,建立养老服务业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共建成城市日间照料中心77所、养老服务中心(站)26所、农村互助幸福院1751所。全市217个社区、953支志愿队伍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目前,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共110所,床位3567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34.7张。两家本土养老机构被授予全国爱心护理工程示范基地,14家被列入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
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县通办行动。采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业务,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开展“守护儿童、托起希望”织网兜底行动。加强部门之间大数据筛查,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政策保障;通过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与网信部门和“12345”平台对接,为求助者开展走访和帮助。
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行动。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年底实现全部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
开展“节地生态、节俭礼葬”绿色殡葬专项行动。率先在渭南沋湖塔陵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区,计划6月底全面建成。
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紧紧围绕减免、降低、规范、查处、通报一批收费的要求,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并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
开展“慈善社工、情暖基层”行动。积极实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等慈善项目,在临渭区、华阴市、富平县开展试点工作。实施“强基赋能”镇(街)社工站建设专项行动,在白水县率先试点,计划6月底前完成两个社工站建设,其余各县(市、区)年底前,完成至少两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每个社区培育不少于5支社会组织或志愿者队伍。
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建设市级区划地名服务平台,计划出台《渭南市建筑物和住宅区命名管理办法》,聘请专家编撰《市地名志》《市地名故事》。
开展“机关干部下沉一线”行动。持续推行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活动,深化“双报到、双报告”制度,深化“群众点单、组织派单、党员接单”工作法。目前,开展卫生保洁、法制宣传、道路引导等志愿服务355人次。
开展“干部作风大提升”行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三深化三过硬”主题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以“青年干部学习汇”为平台,实施干部“双育”(党性教育、能力培育)提升计划,掀起比学赶超工作热潮。
二、职工医疗互助报销范围及申请流程?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
5,退休9
1,3万-4万在职90,退休9
4,4万以上,在职9
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三、互助金怎么领取?
互助流程
1、参加人提供相关住院材料:
(1)自治区或盟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和住院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给参加人);
(2)参加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人已身故的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法医鉴定书、户籍注销证明、丧葬火化证明的复印件;
2、参加单位对参加人有关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到各办事处或代办点,办理补助金申请手续。互助办、各办事处或代办点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将补助金直接存入参加人的银行卡内。参加人已身故的,申请的补助金直接存入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的银行卡内,不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
3、互助办、各办事处(代办点)在收到职工手续齐备的申请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助金发放工作,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四、申领互助金需要什么材料?
、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保及互助活动【在本地区住院的】人员:
1、填写“补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住院费用发票(正式);
3、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盖印);
4、出院小结(盖印);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不属“除外责任”的外伤住院要提供外伤经过证明;
7、进入大病补充保险的提供“南平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理赔计算书”(盖印);
8、申请人工商银行存折首页(卡)或医保卡(新)复印件。
二、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保及互助活动【转异地住院的】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的同时,还须提供医保中心审核的“南平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费用报销单据”(盖印);
三、参加新农合及互助活动的人员:
1、填写“补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审核表(盖印);
3、住院费用发票(盖印);
4、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盖印);
5、住院出院小结(盖印);
6、进入大病补充保险的要提供保险理算明细表;
7、不属“除外责任”的外伤住院要提供外伤经过证明;
8、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人工商银行存折(卡)首页复印件。
四、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但有参加互助活动的人员:
1、填写“补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住院费用发票(正式);
3、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盖印);
4、住院出院小结(盖印);
5、转外就医证明和审批单;
6、不属“除外责任”的外伤住院要提供外伤经过证明;
7、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人工商银行存折首页(卡)复印件。
五、申请工伤慰问金提供以上材料同时,须提供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证明。
六、申请死亡慰问金提供以上材料同时,须提供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
七、申请女特病补助、慰问金的还需要填写“南平市女职工特病医疗互助活动补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疾病诊断证明书并附有病理检查、化验检查、血液检查及其它科学诊断报告的医疗诊断结论、手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