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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治理标准?

2024-07-28 16:55:12  来源:网络   热度:

一、殡葬治理标准?

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重新修改后的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第三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十四条 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第四章 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第十七条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第五章 罚则

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 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13.01.01,截至2021年仍然有效

以上就是国家颁布的治理规定和标准

二、武汉殡葬收费标准?

武汉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遗体接运:100元/具(减免对象免费)

火化:拣灰炉800元/具、平板炉500元/具

骨灰寄存:100元/年

(二)选择性服务项目

普通化妆:50元/具

普通冷藏:50元/天

厅堂租用:简易告别厅115元/次、小厅570元/次、中厅1700元/次、大厅2800元/次(可在基准价上浮15%)

接运服务

遗体装殓服务:200元/次

长途接运:10元/公里,按往返计

上门服务:上门更衣300元/次、上门灵堂服务230元/次

存放及处理服务

遗体单间冷藏:350-800元·套

守灵房:100-350元/小时·套

遗体洁身:100-800元/具

遗体更衣:200元/具

特妆服务:粉妆180-380元、油彩妆280元/次

遗体整装服务:110元/套

灵位布置:200-300元/次

非正常遗体特殊处理:300元/次起

尸检协理:200元/次

废弃物处理:100元/具

厅堂服务

厅堂布置:面议

厅堂鲜花制作:390元起

鲜花装扮遗体:650元/具

钢琴伴奏:150-500元不等

专用休息室:200-800元/次

司仪服务:150元/次起

绢花圈租赁:30元/个

挽联制作:20元/幅

厅堂、守灵讣告服务:50-200元/次

护灵服务:40元/人

火化服务

电子鞭服务:100元/次

骨灰装整服务:200元/具(减免对象免费)

坛盒包装服务:200元/具

金垫铺花:150元/次

坛盒刻字描金:150元/次

VIP服务:1600元/次

礼仪送灰服务

遗体转接服务:200元/次

礼仪乐队服务:140元/次

骨灰交接仪式:380元/次

骨灰寄存安放礼仪服务:400元/次

鸣放礼炮:200-450元不等

电子人生相册:200元/次

灵位牌:200元/座

画像服务:100元/个起

丧葬用品

寿衣服装费:详见价签

鲜花:市价面议

骨灰盒:86元/个起

文明馆:268元起

闭合馆:100元/个

防潮剂:100元/组

其他:面议

备注:

1、遗体接运费超过5公里按1元/公里标准计价。

2、火化费,平板炉火化成人500元/具,儿童300元/具,婴儿100元/具(0-3岁为婴儿,4-14岁儿童,15岁以上为成人)

3、骨灰寄存,100元/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三、辽宁殡葬收费标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您好!你问的丧葬费标准是多少的问题,一般各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根据物价水平不断提高的实际情况,参照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计发办法,现就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其丧葬补助费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发给,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标准执行。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死亡,其丧葬补助费标准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倍发给,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标准执行。 三、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本市(直辖市)统计部门发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按照属地化原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的发放,按当地标准执行。 五、调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经费开支渠道解决,丧葬的其他事宜,仍按原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四、杭州殡葬收费标准?

一接运存放类,普通车接运费5元一公里,遗体冷藏费1oo元一天,腐臭,传染病冷藏费120元一二人。

二礼厅服务类,告别大厅1400元一场,告别中大厅1000元一场,告别中厅500元一场,告别小厅200元一场,礼厅花圈租用10元一只。

三火化类,火化费330元一具。

四化妆整容类,普通化妆50元一具,理发10-60元一具,遗体更衣85元一具,遗体防腐500元三天

五、制服穿戴标准?

1 制服穿戴需要遵守一定的标准,不能随意搭配或穿戴。2 原因是的制定是为了保持统一形象,展示团队的凝聚力和专业性。3 此外,穿戴得当的制服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环境的整洁度,让员工更加自信和专业。因此,对于不同行业或场合,制服的穿戴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需求加以规定。

六、南航制服标准?

正常制服红色的是乘务员穿,蓝色的是乘务长或在长之上头衔的领导穿,其他特色制服就不一定是什么了,比如说飞不同地方有各个地方特色的衣服。

乘务长为天青蓝色,乘务员为玫粉红色。 中国南方航空空中乘务员(空姐)的制服正式启用于2006年,为南航历史上的第四套制服。

这套制服由法国设计师Stephane Soh(史提浦·苏)设计,内容包括夏装、春秋装、冬季大衣和围裙多个款式,品种包括西装、衬衣、马甲、裤子、外套、风衣等。

这套制服的制作面料均由日本和意大利进口。制服采用两种基调色,其中,乘务长为天青蓝色,乘务员为玫粉红色。

空姐,即女空中乘务员,泛指民航客机上从事旅客服务的女性工作人员,年龄一般在20-50岁,身高1.63-1.75米,要求端庄、秀丽,面容姣好,具有空中服务方面的专业修养。

主要职责是在民航飞机上确保乘客旅途中的安全和舒适(例如为乘客供应飞机餐等餐饮),指导乘客使用机上安全设备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乘客逃离飞机等等。飞机客舱服务是民航运输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反映了航空公司的服务质量

七、济南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济南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公示

  一、基本服务项目

项目 类型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标准文号

遗体接运 保障型遗体接运车 具 230 济价费字〔2014〕90号

经济型遗体接运车 具 370

特需型遗体接运车 具 600

一般抬尸 具 50

一般消毒费(车、具) 具 70

冷藏 组合冷藏柜 天 50

单人单体冷藏柜 天 100

单人单间冷藏柜 天 200

火化 平板火化炉 具 400

拣灰火化炉 具 800

寄存 保障型骨灰寄存 年 60

经济型骨灰寄存 年 120

特需型骨灰寄存 年 350

  二、延伸类服务项目

项目 类型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批准文号

延伸类服务项目 一般整容(不锈钢工作台、整容化妆、理发刮脸、擦大出血及各种一次性防护用品)、特殊整容收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具 150 济价费字〔2014〕90号

骨灰处理费 具 40

探视遗容服务费(每探视遗体一次收取服务费80元。含进、出冷藏、抬尸、现场看护、陪同、消毒等) 次 80

解剖遗体服务费(每解剖验尸一次收费500元。专用解剖室配备水、电、工作台、换气扇、空调等设备,并安排专职人员搬运尸体、尸体解冻、消毒、打扫卫生等) 次 500

告别三厅(告别厅收费含电子显示屏、告别仪式佩带所需小花、盆栽鲜花、哀乐、尸体护罩、告别棺、重复摆放使用的花圈、重复使用的大鲜花篮及其他重复使用的物品和设施) 场 450

告别二厅 场 1400

告别一厅 场 1800

小贵宾室 次 100

中贵宾室 次 200

大贵宾室 次 300

  其它特殊服务项目,由双方协商具体服务内容和价格。

  灵骨安放收费项目表

收费标准安放室名称 格位层数 每年收费(元)

保障型骨灰寄存 特2、3室普4室 60

经济型骨灰寄存 特1室 120

特需型骨灰寄存

收费标准安放室名称 格位层数 每年收费(元)

心慈厅(单格位) 1 188

11 238

2、9、10 288

3、4、5、6、7、8 318

祥慈厅聚慈厅(单格位、送格位垫、水晶牌位) 10、11 298

1、2、9 316

3、4、5、6、7、8 350

念慈厅(单格位) 1、2、10 238

3、4、9 288

5、6、7、8 318

孝慈厅(双格位) 5、6、7、8、9 双格位价格不能超过单格位价格的倍数,具体价格面议

3、4、10

1、2

八、狱警制服发放标准?

狱警制服的发放要根据每个狱警参加工作的年限,参加工作的时间发放的,不是每个人都一样的。服装主要有春秋常服,冬常服,春秋执勤服,冬执勤服,夏执勤服,长袖衬衫,内衬衫,作训鞋,作训冬服,作训春秋服,礼服,雨衣,雨鞋,皮鞋,作训勤,外腰带,內腰带,领带等等!

九、铁路制服发放标准?

  1.客运乘务人员。从事高铁、动车和其他普速旅客列车的客运乘务人员及业务管理人员。

  2.车站(或窗口)人员。调度所人员,直属车站、车务段、货运中心等运输站段的车站运转和客货运及业务管理人员,动车组司机,机车乘务员,桥隧巡守人员,道口看守人员,行车公寓人员等。

  3.生产作业人员。(1)客运段、直属车站、车务段、机务段、车辆段、工务段、工务机械段、电务段、通信段、供电段、货运中心等运输站段除“客运乘务”和“车站(或窗口)”以外的人员。(2)运输辅助单位、非运输企业、铁路局其他所属单位(含局管铁路公司)等单位除“客运乘务”和“车站(或窗口)”以外的人员。

  4.机关人员。铁路局机关各部门、派出机构在岗人员。

十、上航制服标准?

值勤时,同一航班乘务组乘务员可根据航线季节、天气变化及个人身体素质着装,空姐一律着裙装;迎送客时,空姐可着马甲、丝袜。寒冷地区可着大衣。皮鞋应保持光亮、无破损,空中应着单皮鞋,平底鞋只能在空中服务时穿着。着制服时须扣好纽扣,空姐着大衣、风衣时要系好腰带、佩带围巾、手套。

登机证佩带在制服、风衣、大衣胸前,上机后摘掉;服务牌佩带在制服右上侧、衬衣和围裙的左上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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