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殡葬管理条例2019?
一、湖北殡葬管理条例2019?
下达了这样的文件 不允许睡棺材 只允许火化 ,火化还有国家补贴
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火葬区和土葬区的殡葬管理。
第三条 殡葬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动员群众,推行殡葬改革。
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应当遵守殡葬管理规定。
第五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少数民族群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火葬和土葬管理
第六条 因地制宜地划定火葬区和土葬区,凡人口稠密、交通方便的地区,均划为火葬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暂划为土葬区。
火葬区与土葬区的划分,由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 凡在火葬区内死亡的人员,除国家和本办法另有规定外,遗体一律实行火葬。非火葬区人员死于火葬区内的,应就地火化。
禁止将火葬区遗体运到土葬区土葬;禁止将骨灰装入棺木再行土葬。
第八条 火葬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遗体土葬提供墓地、墓穴及其他便利条件。
第九条 火化后的骨灰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有利管理、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处理。骨灰应存入骨灰堂、骨灰公墓,提倡不留骨灰或植树代墓等新式葬法。
第十条 土葬区应建立土葬公墓埋葬遗体,未建土葬公墓的地方,遗体应埋入荒山瘠地;无荒山瘠地的,实行平地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 土葬区内自愿实行火葬的,应予鼓励,他人不得干涉。
第十二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区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河流堤坝、水源500米以内;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
第十三条 禁止利用烈士陵园、烈士墓地从事经营性的公墓销售业务,禁止恢复或新建专门的宗族墓地,禁止将已经迁移或平毁的坟墓返迁或重建,禁止为活人立墓。
第三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十四条 省民政部门应根据全省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改革的要求,提出殡葬设施的布局方案和建设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建设殡仪馆、经营性公墓,经县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州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兴建殡葬设施,由省民政部门报国家民政部审批。
前款所列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审批殡葬设施建设项目时,应当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布局、规划执行。
第十六条 殡葬设施由民政部门的殡葬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民政部门的标准兴建。
第十七条 经营性公墓在一个县所辖范围内应避免重复建设,公墓经营单位应当服从殡葬管理部门的管理。
严禁炒卖墓穴、墓地。
第十八条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由乡(镇)、村兴办和管理,安放本乡(镇)、村已故村民的遗体或骨灰。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不得对外经营。
第十九条 公墓管理单位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火葬区)或死亡证明(土葬区),出售或无偿安排墓穴和骨灰存放位置,并统一使用省民政部门制发的安放证书。
第二十条 公墓建设应坚持节约土地的原则。埋葬骨灰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在土葬区内,安葬单人遗体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墓主使用公墓墓穴年限20年为一个周期,期满前公墓单位应当通知墓主重新办理续用手续,自通知之日起满30日仍不办理续用手续的,作为无主墓穴处理。
第二十一条 省民政部门对公墓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取缔非法公墓,制止非法经营活动,规范公墓管理。
第四章 殡葬设备和丧葬用品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生产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第二十三条 民政部门依法实施对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以及殡葬服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禁止依法成立的殡葬事业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尸体冷藏棺(柜)、水晶(玻璃)棺和殡仪馆业务等;禁止生产、经营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禁止在火葬区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
第二十四条 殡葬运尸专车经县以上交通部门核定后,免交车辆通行等费用。
第五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二十五条 遗体处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运送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防止传染疾病和污染环境。
(二)殡仪馆承办火葬区遗体的运送。遗体一般由殡仪车运送。
(三)火化遗体,属于正常死亡的,须凭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和准予火化的通知。
(四)无名尸体凭公安机关的证明火化,其丧葬费用由财政开支。
第二十六条 办理丧事应当文明、节俭,破除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陋习。禁止在办丧事中看风水、做道场、打丧鼓及沿道路抛撒纸钱、冥钱等。
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按习俗举行的丧葬仪式,应在规定的场所内进行。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丧事,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城镇居民办理丧事,应在殡仪馆内进行,禁止城区内搭棚祭吊。
第六章 涉及华侨、外籍华人及港澳台的殡葬事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 华侨、外籍华人及港澳台胞要求将死亡人员骨灰运回我省在原籍县安葬的,应向安葬地所在县侨务、外事、台湾事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应的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确定有关安葬事宜;要求将遗体运回我省在原籍县安葬的,应事先报经省民政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入境手续,安葬地点由原籍县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九条 华侨、外籍华人及港澳台胞要求修复祖坟,应向坟墓所在县侨务、外事、台湾事务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申请,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第三十条 殡葬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殡葬事业单位(包括殡仪馆、殡葬服务站)应当做好殡葬和殡葬服务工作。殡葬事业单位的新建、搬迁和维修费用应列入地方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并依据有关规定,减免相关税费。
第三十一条 县以上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殡葬执法工作,及时有效地查处殡葬方面的违规行为。
第三十二条 殡葬事业单位应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机制,完善服务设施,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十三条 殡葬事业单位在向丧户推荐收取费用的服务项目时,应由丧户自愿选择;未经丧户同意,不得强行提供。
第三十四条 殡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禁止以任何借口刁难丧户,禁止向丧户索取财物。
第八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条例》和本办法,在火葬区将遗体土葬或火葬后将骨灰装入棺材埋葬,以及在禁止建造坟墓的地区建造坟墓的,由县以上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在耕地建造坟墓的,由县以上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非法经营墓穴、墓地的,由县以上民政部门责令限期迁移或平毁坟墓,获得非法收入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多不得超过3万元。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从事禁止的丧葬业务,或在火葬区内生产和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的,由县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借办理丧事进行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条 殡葬职工因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或酿成重大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殡葬设施:指殡仪馆、火葬场、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骨灰墙。
殡葬设备:指火化机(炉)、殡仪车、尸体冷藏棺(柜)、水晶(玻璃)棺等。
丧葬用品:指骨灰盒、墓用石材、寿衣(袋)、花圈等。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11月8日发布的《湖北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三、殡葬公司前景
殡葬公司前景:崭新的市场机遇与挑战
近年来,随着社会变革的加速和人们对仪式化服务的需求增加,殡葬行业逐渐成为商业领域中备受关注的焦点之一。作为一个兼具社会责任和盈利潜力的行业,殡葬服务在传统的文化背景下继续发展演变,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市场现状与趋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思想观念的变革,现代社会对殡葬仪式的需求逐渐多样化和个性化。在传统的殡仪服务模式之外,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绿色殡葬、家庭葬、电子纪念和其他创新形式的墓葬方式。因此,殡葬公司需要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以满足市场需求。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殡葬市场也面临着巨大的增长空间。预计未来几年,我国殡葬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相关需求将逐步增加。这为殡葬公司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同时也要求企业在服务品质、信誉建设等方面做好准备。
行业竞争与规范
在殡葬行业,竞争不仅体现在价格和服务质量上,更体现在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品牌形象上。一家优秀的殡葬公司应当具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先进的设备和设施,同时注重文化传承和公益慈善事业。通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建立良好的口碑,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在殡葬服务领域,规范管控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殡葬行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行业标准,规范市场秩序。同时,殡葬公司自身也应严格遵循行业规范,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营销策略与创新
在当前信息化和数字化的时代,殡葬公司需要借助互联网和智能技术,拓展营销渠道,提升服务体验。通过建立线上平台,推广线下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同时,结合人性化的服务理念,打造独特的营销策略,吸引更多消费者的关注和信赖。
另外,在服务创新方面,殡葬公司可以开发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如个性化定制墓碑、纪念品定制、遗体冷冻保存等,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借助科技创新,提高服务品质和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殡葬体验。
未来发展展望
殡葬公司作为一个结合传统文化和现代商业的行业,其发展前景充满挑战和机遇。在未来的发展中,殡葬公司需要不断创新、规范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与时俱进地满足市场需求。只有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拓展营销渠道,保持技术创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总的来说,殡葬公司前景无疑是光明的,但在未来的道路上仍需披荆斩棘,不断前行。通过不断提升自身实力,顺应市场需求,赢得市场信任,殡葬公司必将在未来的市场中取得更大的成功。
四、南京殡葬服务公司排名?
1、南京殡仪馆
2、南京殡仪馆(浦口西门馆)
3、南京市回民殡仪馆
4、江宁区殡仪馆
5、 溧水县殡仪馆
6、高淳县殡仪馆
7、高淳县东坝殡仪馆
8、江浦县殡仪馆
9、六合县殡仪馆
五、大连殡葬礼仪用品公司/大连殡葬礼仪公司哪家好/大连?
最好找小区内那种的,即使上医院附近的也就找要殡仪服务的,东西尽量自己买,在医院附近的都是吸血鬼,另外我推荐别大搞面子工程,摆花什么的都是特别低廉的花,要价都100以上,不值当,摆几个意思意思就可以了,烧纸现卖现烧,殡葬公司要价比批发市场或者街边超市卖的高,请殡仪最重要的是让他们走殡仪的流程和殡葬的规矩,东西能买自己尽量自己买,我吃过亏,经验之谈。
骨灰盒买个好点的檀木的一般在2500-3000左右属于中高档的,1000的也能用的住,几百几十的不推荐,面子过不区六、殡葬服务公司应该注册什么公司?
殡葬服务公司应该注册民政局公司
七、彼岸殡葬公司现状
彼岸殡葬公司现状
彼岸殡葬公司是中国殡葬行业中的一颗新星。作为一家专业的殡葬服务提供商,彼岸殡葬公司致力于提供高品质、个性化的葬礼和丧葬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如今,彼岸殡葬公司在行业内发展迅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市场需求的催化剂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提高,殡葬行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以前人们对殡葬仪式的要求相对简单,而如今,他们对于葬礼的要求更加个性化和多样化。彼岸殡葬公司凭借其独特的理念和服务,迅速抓住了这一市场需求,并成功地满足了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专业化的服务团队
彼岸殡葬公司注重培养和招募高素质的殡葬服务团队。公司致力于提供专业、全面的服务,确保每一个葬礼都能尽善尽美地进行。从筹备葬礼到丧葬仪式,彼岸殡葬公司的团队都能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和慰藉。
创新的理念和方式
彼岸殡葬公司不仅在服务上进行创新,也在理念和方式上进行颠覆性的改变。公司推行个性化服务,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不同的葬礼方案。此外,彼岸殡葬公司还积极与其他相关行业合作,打破传统观念,为客户提供更多样化的选择。
社会责任和公益贡献
作为一家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彼岸殡葬公司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回馈社会。公司通过捐赠和志愿活动,关注弱势群体的福祉,努力改善社会的殡葬环境。同时,彼岸殡葬公司还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后事管理咨询,帮助他们通过正确的方式排解悲伤和愤怒,重建生活。
行业挑战与前景展望
虽然彼岸殡葬公司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仍面临着许多挑战。首先,殡葬行业的法规和政策相对滞后,限制了公司的发展。其次,传统观念和习俗仍然存在,很多人对个性化服务持保守态度。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观念的改变,彼岸殡葬公司有着巨大的发展前景。
总之,彼岸殡葬公司在殡葬行业中的巨大成功源于其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创新的理念和方式、以及社会责任和公益贡献。这是一家有潜力的公司,将继续引领殡葬行业的发展,并满足人们日益多样化的需求。
八、买墓地自己买还是殡葬公司?
买墓地还是自己买好。可以根据自己的住的地方位置的远近,价格问题的高低,自身的经济条件,还有就是地区的风俗民风都有讲究。对后人的各种财运以及其他都有讲究。
不过也有让殡葬公司安排的一条龙服务,只要交钱了,就能把事情办妥妥了
九、开办殡葬公司在拉尸体合法吗?
国家民政部颁布的《殡葬条例》中明确规定:遗体的运输、存储、火化必须有民政殡葬管理指定的专业机构实施;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所以,私人开办殡葬公司,开展拉运尸体业务是违法的!再者,私人开办殡葬公司去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时,你的经营范围中,肯定没有尸体拉运,存储这一项的。
十、济南殡葬服务公司哪家最好?
济南千蚨,济南最专业的殡葬服务公司,寿衣上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