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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2024-01-17 21:16:57  来源:网络   热度:

一、抽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抽样应注意的事项:

a、抽样:抽样的方法、步骤、数量、工具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样品通常不少于一式两份。

b、封样:抽取的样品应使用专用封签当场封样,由当事人、在场人、办案人签字盖章

c、备份:以备复检的样品,可以存放在承检单位,也可以封存于被检测人处保管 。

d、告知申诉复检权:收到检测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检测人,并告知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办案机关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承认检测结果。

注意:在复检申请期内不得下处罚决定。

e、检验机构资格审查:送检时要注意对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以免出具的结论无效。

抽样管理办法

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使用环节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第三条(监管原则)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职责分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承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主体责任)生产者和销售者对其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第二章 生产和销售

第六条(依法生产和销售)生产和销售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禁止条款)禁止生产和销售下列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法原料和添加物,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相关产品;

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公告的原料和添加剂生产食品相关产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相关产品;

(三)国家明令淘汰的和失效、变质的食品相关产品;

(四)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的食品相关产品;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强制性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第八条(责任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原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仓储控制、产品出厂检验控制、运输和交付环节控制等食品相关产品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过程控制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和所生产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强制性标准。

食品相关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控制和查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标签标识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食品相关产品销售者应当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九条(质量安全合格承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在严格执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质量安全合格承诺内容至少包括:

(一)食品相关产品名称;

(二)生产者或销售者信息(名称、负责人、产地、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信息);

(三)生产或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类别;

(四)产品标识和执行标准;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六)承诺声明;

(七)其他相关信息。

若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的,可在质量安全合格承诺上标示。鼓励有条件的主体附带电子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追溯二维码等。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承诺声明是指不使用非法原料和添加剂,以及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和销售食品相关产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失效或变质的、伪造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的食品相关产品;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电子化管理)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辖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名录数据库,包括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类别、生产品种信息。有条件的地方可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子化管理。

第十一条(承诺监管)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出具质量安全合格承诺纳入监督检查中,检查是否按要求出具质量安全合格承诺及质量安全合格承诺的真实性。对于虚假出具质量安全合格承诺的纳入信用管理。

第十二条(培训)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对职工进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依法从事生产活动。

第十三条(自查制度、原辅料管理)食品相关产品的原辅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原辅料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和控制要求。应建立完善的出入库记录,保存相应的采购、验收、贮存、使用及运输记录。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对原辅料、配方和生产过程进行安全性评估及验证,明确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建立控制措施及可追溯性记录,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第六条要求。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对产品安全状况进行检验评价。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并保留相关检验记录。应建立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产品进行相应处置。

各相关记录的保存期限应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四条(食品相关产品标签)食品相关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应当有标签,应清晰、真实,不得误导消费者。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产品名称;

(二)生产者和(或)经销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

(四)材质;

(五)注意事项或警示信息;

(六)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洗涤剂和消毒剂标签标识要求按照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召回)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消费品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食品相关产品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中普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时,应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召回。某一批次或类别的其他食品相关产品含有或可能含有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因素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食品相关产品追溯)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建立食品相关产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从原辅料采购到产品销售所有环节均可进行有效追溯。

鼓励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和销售信息,建立食品相关产品安全追溯体系。

第十七条(责任保险)国家鼓励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参加相关安全责任保险。

三、请问宝山殡仪馆到西宝兴路殡仪馆怎么走?有无相关地图可查?

你好。可以乘849路(东林路漠河路—华阴路骊山路)到共和新路江场路,换862路(共康路刘场路—中兴路东宝兴路)到公兴桥(北宝兴路柳营路),步行200米就是宝兴殡仪馆(西宝兴路833号)。

四、业务人员相关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

为了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节约成本费用,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范围

1、业务费:指招待来访客户所需的茶叶、烟、水果、饮料以及赠送客人、客户的纪念品等费用;

2、招待费: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发生的就餐费、娱乐费以及宴请客人、客户(包括工作餐)的酒水、烟及食品等费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参与可不参与接待人员,不参与”,“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业务招待费使用严格执行规定限额和招待标准,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严禁随意超标进行业务招待,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严禁发生随意招待现象。业务招待费发生前要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包括招待单位、人数、时间、地点、陪同人员等;办公室根据申请,请示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紧急情况下可口头请示同意后方可进行业务招待,但事后要履行审批手续,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对方人数的半数。

三、业务招待费的审批程序

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实行“预先申请,据实报销”的管理方式。

一、业务费的审批权限: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

二、招待费的审批权限: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单次预算500元(含酒水)以内限额的招待费,公司总经理审批单次500元以上限额的招待费。

招待费又分为工作餐和客餐两种:工作餐即指平时员工加班的就餐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公司办理业务临时就餐。客餐即指除工作餐外专门为宴请客人的就餐及酒水。

1、工作餐的审批程序:加班部门或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详细注明招待的事由、参加人员以及人数,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或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由加班部门负责人安排用餐或对口接待部门相关人员陪同客人用餐。

2、客餐招待的审批程序:由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详细注明招待的事由、参加人员以及人数。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后,送办公室确定用餐标准及膳食餐厅,并由办公室通知财务部准备烟及酒水。

四、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

1、业务费的支出标准:

用于接待客人、客户的烟、茶叶、水果、饮料等及赠送客人、客户的礼品原则上由财务部统一购买、保管、发放。

①、单次接待购买水果、饮料标准为不超过50元。

②、日常接待及办理业务用烟标准为:副总经理5盒/月、办公室3盒/月、财务部及销售部1盒/月。由各部门负责人按月领取,超量不补。

③、赠送客人及客户的礼品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安排。

④、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单独购买的,向办公室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并注明事由、购买的具体项目、赠送的具体对象、金额,由总经理审批后,安排财务部门购买。

2、招待费的支出标准

①、工作餐的标准:员工加班的工作餐,每人15元;部门及部门经理招待的工作人员,每人20元;

②、客餐的标准:

a、政府部门、上级机关、关联单位主办以上人员每餐标准为每人6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50元/瓶以下,红酒30元/瓶以下;

b、政府部门副职以上干部、集团部门经理级别人员每餐标准为8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控制在100元/瓶以下;

c、政府部门及集团公司一把手每席不超过1200元(含酒水),酒水标准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d、招待用白酒每席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情况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如无特殊原因,客餐用烟定为16元/盒的黑兰州,且每席用烟不得超过3盒。大型或专题会议接待用餐标准按照总经理审批的预算执行。

客餐接待本公司陪同人员需2人以上且不得超过对方人员半数。

③、公司总经理发生的招待费用,凭发票据实报销。

④、客餐招待时发生的车辆费用按所安排餐厅至客人居住地出租车计价标准实报,不允许虚报及多报。

⑤、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客人餐后娱乐等其他活动,如必须安排,需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五、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经办人须取得用餐酒店正式发票以及点菜酒水清单,并附上《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交由财务部门审核,金额超过伍佰元的需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就餐发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定额发票印章要清晰可识别,印章不清的不予报销,未中奖的发票必须保持兑奖区完整,不可随意撕毁,不完整的发票不予报销。单次报销必须为同一单位提供的发票,同面额的发票必须连号,不同次的发票可不连号。发票归属地与费用实际发生地必须一致。

2、手工开具的发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提供套开、虚开的发票,发票填写必须规范,发票内容必须完整,不符合规定开具的发票不予报销。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同一单位且连号的发票,需写明具体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原则上不允许用餐票代替其他单据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先通知财务部门,经确认后写明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5、招待用餐超出标准部分的费用,原则上由接待人承担,特殊情况须由经办人说明原因,其他陪同人员证明并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

6、经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招待费用据实报销。

7、经办人员可预先根据《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的用餐标准,在财务部门借支餐饮费,在招待结束后贰天内到财务部门报销(节假日顺延),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正式发票,可先取得酒店出具的证明以及点菜酒水清单,并附上《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同行人员共同签字后在财务部门报销,事后再补取正式发票。

8、如报销单据不符合规定的,财务部直接将单据退回报销人,超出一周内未做出改正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准予报销。

六、罚则

接待人多报就餐人数或用餐标准,除退回报销超标准部分金额外,另罚款50—100元。

凡公司人员弄虚作假,借业务招待之名行私人招待之实,且到公司报销的,一经查实,除退回报销金额外,对经办人和当事人罚款100元—200元。

公司人员虚报或多报招待费用,情节恶劣的可给予辞退。

五、怎么找殡仪馆呢,进殡仪馆有什么要求吗?

请在尚有意识时打开各种地图软件APP,地址栏搜索“当地地名➕殡仪馆”即可获得相对详细的地址。

至于进殡仪馆,也是完全没问题的,就看你是想走着进还是躺着进了。

一般来说,躺着进是最容易的,除了不喘气,没其他要求,而且有专车接送(划掉“送”),专人抬入,堪称全程VIP。

如果是想走着进去呢,一般都是要在白天的。

先修路灯了,等会再说

六、污水管网及相关设施移交管理办法?

针对污水管网及相关设施的管理,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移交:

1. 管理机构明确:拥有污水管网及相关设施的管理机构须在移交前明确,以保证管理方案的有效实施。一般情况下,这个管理机构可以是水利局、市政公司或者专业的污水处理公司等。

2. 制定移交标准:管理机构需制定一系列的污水管网及相关设施移交标准,明确需要移交的设施范围、权利和义务,以及移交的时间和方式等。移交标准要求严格,确保管网在移交后依然可以达到规定的处理效果和水平。移交标准的制定需要经过相关的环保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审核。

3. 编制移交报告:管理机构应编制详细的污水管网及相关设施移交报告,并在移交之前提交相关部门的审批。移交报告中应包括移交内容、移交标准、移交时间,移交后责任等详细内容。

4. 移交手续完成: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批后,可进行正式的移交手续。在交

七、请问殡仪馆里都有哪些职位?

不要考虑殡仪馆了,你能进去的馆已没有什么可以期盼的,除非真就喜欢这个行业。

八、殡仪馆雅称?

人死后停尸追悼的馆所就是“殡仪馆”。这样的地方往往有焚化炉,告别遗体后,可随即将遗体火化。因此,今人谓“殡仪馆”也可称“火葬场”,二者同在一处,同司一事。比如武汉市,汉口“殡仪馆”也可以叫汉口“火葬场” ......

九、殡仪馆起源?

在古代,有着类似的行业叫杠房,起源于明末清初。这个行业到了清末民初,曾兴通一时。所谓“杠房”,即专门出租葬礼仪仗的,如罩棺材用的绣花缎子官罩,仪仗队用的开道锣、伞、扇、旗、牌、车轿、硬器之类。同时,还代为雇用从执掌仪礼、抬杠打执事的人员,乃至代购寿材等一干用物。实际上,杠房成了承包办理丧事的专业行当。

抬杠、打执事之类粗活,虽然颇有讲究,但终必是低贱事。这样,也就为乞丐们提供了一种临时就业的挣钱机会。有的还要充当“孝子”,有的沿途撒纸钱。

在西方,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各国出现了专门从事遗体埋葬、主持殡葬仪式、遗体整容、防腐以及墓地看护等专职人员。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涌入中国,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建立租界。随着国际交往和贸易往来的增多,西方的殡葬文化也随之发展,帝国主义国家在上海、天津、广州等地开设了通商口岸,西方人一般无死后归葬故乡的习俗,因此他们在租界内开办殡仪馆、火葬场和公墓等专门机构,后来这些机构在为外国在华人员服务的同时也为中国人办理丧事提供服务。

1844年英国人开办的公山东路外国公墓是外国人在上海开办最早的公墓。19世纪末美国人韦伦斯在上海开办了第一家殡仪馆,专门办理洋人殡葬

十、殡仪馆标语?

1、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加强殡葬管理, 改革丧葬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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