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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2024-01-09 06:58:10  来源:网络   热度:

一、哪些属于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比如,工程建设施工属于工程,电梯、空调采购属于货物,监理及物业属于服务招标。

二、工程招标程序?

(一)招标项目备案: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当日)。

(三)招标公告备案: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

(四)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受理交易登记:招标人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安排开标、评标日程。

(六)投标报名: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由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

(七)投标人资格预审:招标人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载明预审条件、预审方法和获取预审文件的途径,由招标人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资格预审。

(八)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提交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合格投标人明细表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在其现场监督下,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相关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应当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十)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投标人在规定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招标人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程序组织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前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名顺序。

(十一)定标:招标人应当在开标之日起7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中标候选人除因排名顺序被自然淘汰,或者放弃权利外,凡无法定淘汰情形者,招标人不得将其淘汰。

(十二)中标公示: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将中标结果在招标投标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在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设备招标与工程招标区别?

工程招标主要针对工程建设类的项目进行的招标,设备招标主要是针对物品、设备、服务等实体类、虚拟类的飞工程类的进行的采购招标。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是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设备的形成过程与建筑产品的形成过程客观上存在很大的区别,并切设备安装项目具有种类多、技术发展快、实施方案多等特点,所以建筑工程设备安装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有一定的特殊性,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引出了设备招标具体的方案,供探讨。

四、工程招标的招标顺序是什么?

工程施工招标的程序:

A.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1.建设单位必须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和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的能力。

B.招标申请。

C.编制招标文件。

D.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

E.资格审查。

F.发放招标文件。

G.踏勘现场。

H.标底的编制。

五、如何确定工程招标还是货物招标?

确定工程招标与货物招标方法:

一、看招标公告。无论工程招标还是货物招标,发包方在正式招标前都要发招标公告,一看便知。

二、收集信息。现在是信息社会,平时就要广泛收集企业信息, 通常情况下 ,开发企业招标是工程招标,而生产企业招标是货物招标。

三、索取招标文件。实在拿不准,可以少花点钱向发包单位买一份招标文件,一切招标内容都在文件里。

六、工程招标中土方工程招标能否把挖土和支护分开招标?

地基与基础工程是可以与主体结构工程分开单独招标的。基坑支护和土方工程属于地基与基础工程的范畴,因此可以单独招标。但是,地基与基础工程中标单位是专业分包单位,不可以再次对工程进行分包,否则就是违法分包。但现实条件下,很多中标单位并没有施工该项目的全部人员和机械,因此,经常还会存在再次分包的情况,屡禁不止的。

七、工程招标邀请招标要经过招标办吗?

当然要,邀请招标也是公开招标的一种形式。

八、哪些工程不用招标?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不适宜招标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不宜进行招标的;潜在投标人为三家以下(不含三家),无法进行招标的;抢险救灾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项目,经批准后,可以不招标。

九、工程内部招标标准?

 工程内部招标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限额以下项目按城府办发〔2020〕157号执行。

十、村级工程招标规定?

为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努力遏制和预防农村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规避招投标等问题,确保新农村各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县农村工作实际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治理项目、道路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条、规模标准: 使用群众集资、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或者金融机构贷款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三条 招投标原则: 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成立评标委员会,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乡镇工程建设项目要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和退休老干部参加的座谈会,通报工程项目规模,资金投入数额和筹资办法,广泛征求意见。村级工程要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把工程项目规模,资金投入数额,筹资办法向及时通报,其中涉及群众筹资的项目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并向群众公示,征求全体村民意见。

  第五条 在招投标工作中,要成立相应的工程招投标监督小组,村级建设工程要由镇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老党员、老村干参加,加强对村(组)工程的监督。乡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要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党政办、村建、司法、国土、财政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工程招投标监督小组,负责对工程项目的程序、方案、经费支出等进行审查监督。

  第六条 招标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招标人按管理权限向上级人民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

  2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组织人员对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

  4、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5、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接受招标人招标前提交备案的招标报告及招标文件;接受招标人提交备案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总结报告,并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6、组织开标评标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还可以实施多个额项目捆绑招标。

  7、确定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8、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第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农村工程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在发售前应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人民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少于20日。

  第九条 招标文件应当按其制作成本确定售价,一般可按200元至500元人民币标准控制。

  第十条 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起30~60天;投标保证金按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控制。

  第十一条 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资质(资格)。

  第十二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或进行更正和补充,但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十三条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当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对递交的资质(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秘密评审,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遵守以客观、公正为基本内容的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十八条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罚。

  参考文本: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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