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自觉遵守移风易俗工作规定?
带头自觉遵守移风易俗工作规定?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干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推进移风易俗,是我市推进移风易俗取得实效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决落实《中共吕梁市委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移风易俗的意见》精神,在推进移风易俗中带头执行规定,做出示范。
要带头节俭办婚事、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带头文明治丧、文明祭祀;订婚不操办,举办婚礼以简约、绿色为基本理念,不搞铺张浪费。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除婚丧事宜外,不请客操办满月圆锁、庆生祝寿、升学入伍、建房乔迁、商铺开业、百日周年等事宜。
要带头实行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区,党员干部要在执行火葬制度中起带头作用,带动农村、偏远山区群众及全社会自觉实行遗体火葬。要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
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推行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带头祭扫先烈,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要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推进移风易俗,最重要的是引导群众、带动群众转变观念,跟上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只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群众必定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我们的思想工作就会变得容易,推进移风易俗的困难和阻力自然就会变小。
殡仪馆是国家单位吗
殡仪馆不是国家单位。
殡仪馆是各地区民政部门下设的事业单位,设置于城镇中,是专业承办丧葬事宜的机构。殡仪馆下设殡葬咨询室、殡葬业务接洽处和火化车间(火葬场)等部门。殡仪馆为丧家提供接运尸体、提供悼念活动会场、火化、骨灰寄存等多项服务。
殡仪馆是一个公益性的殡葬事业单位。殡仪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公益事业发展,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有利于强化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责。
完善公益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突出公益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精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殡葬服务方面的需求。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第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殡仪馆应该属于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部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目前的殡仪馆是国家办的,当然是国家单位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