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一、殡葬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从城市规划角度界定的用地性质来看,殡葬用地被界定为商业大类,其用地性质与私人诊所、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用地划归一个小类,明显属于商服用地的范畴。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殡葬设施用地属国家划拨用地范畴。从土地分类看,其应为2建设用地中的28特殊用地282墓葬地;从城市用地分类看,其属于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中的U6殡葬设施用地。如果是古墓,新标准中应该为A7,文物保护用地,在镇规划标准中为C3文体科技用地。殡葬用地性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宗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二、官方回应殡仪馆8天收2万停尸费,这是怎么回事?
唐先生的妻子过世后运到该殡仪馆,因为和医院产生了矛盾所以让尸体停放了8天。殡仪馆要求支付2万停尸费,唐先生未支付,殡仪馆就将唐先生和医院告上了法院。官方回应称这家殡仪馆在乱收费,收费标准超出了正常收费标准20多倍,原本当地规定一天收费不能超过100元。从此也可以看出这家殡仪馆有多黑心。
诸如此类黑心的殡仪馆还有很多。2010年时,有一少年因重病去世,因为家中一贫如洗买不起骨灰盒,被殡仪馆扣留了骨灰,最后还将骨灰倒了。2016年时,有一老人死后,子女打算将其火化,谁知在火化前有工作人员过来让他们选择更贵的绿化炉火,老人子女没有同意,工作人员便故意找茬,双方产生了矛盾甚至大打出手。2019年时,黑龙江一家殡仪馆对家属称如果不购买高价的骨灰盒就不会为他们办理火化的手续,也不会为他们寄存骨灰盒。这些事件不禁让人深思,为什么殡仪馆频频发生这种类似敲诈的事件?
亲人死去,本就是一件让人伤心的事情。在亲人死后,还要接受殡仪馆的各种敲诈,无疑是非常让人愤怒的。
对于这种情况,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大监督力度,严打这种黑心的殡仪馆。这次法院的判决便大快人心,当庭斥责该殡仪馆乱收费。令人奇怪的事,这家殡仪馆曾经便因为乱收费被罚款了90多万元,却仍然不知悔改,继续敲诈死人的钱。对于这种黑心的殡仪馆,建议直接查封,不要让它再开业。作为商家一定要有良心,不可以因为高额的利润弄虚造假,这样不仅会坏了自己的口碑,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和舆论的谴责。
三、对孩子进行文明礼有什么意义
“礼仪不用花钱购买,却能透露一个人的身份。”礼仪是什么?有人把礼仪理解为繁文缛节,觉得那都是虚伪的客套,这种想法显然是错误的。也有的人认为学习礼仪是成年人的事,比如社交方面的礼仪,幼小的孩子又不参加正式的社交活动,学习那些繁琐的礼仪很不现实。其实,这也是对幼儿礼仪的误解。幼儿礼仪指幼儿在幼儿园、家庭、社会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一些简单的行为规范。长期以来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在幼儿期进行礼仪启蒙教育是切实可行的,对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幼儿素质的全面提高都有积极的意义。值得注意的是,幼儿礼仪启蒙教育应考虑幼儿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起点要低,训练要实,方法要灵活多样;应充分发掘潜在的教育因素,重视家庭教育对幼儿礼仪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影响,因为幼儿礼仪行为习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是一项长期的反复性的工作,让孩子长期生活在讲究文明礼仪的环境中,使礼仪教育得以延续和进一步加强。幼儿时期正是养成文明礼貌习惯的最佳时机,所以应该重视对幼儿的文明礼貌习惯的培养。
概括而言,幼儿礼仪分为生活礼仪、学习礼仪、公共场所礼仪三大部分。其中生活礼仪又分为用餐礼仪、仪容仪表、交往礼仪三个方面。用餐礼仪主要要求幼儿学会正确地使用餐具以及用餐姿势;注意保持桌面、地面、碗内的干净与整洁;初步学会与人共餐时的礼节,不抢食、不在喝汤时发出声音等。仪容仪表要求幼儿能养成保持身体和服装整洁、养成讲卫生的习惯;学会保持正确的坐、站、走姿势。交往礼仪是指在与人交往中,养成使用礼貌用语的习惯,初步学会与人交谈的礼节;初步学会做客的礼节;懂得尊重父母、长辈,会根据他人的年龄情况与他们打招呼。
公共场所礼仪涵盖面较广,对幼儿而言,要做到初步了解就算达到要求了,进一步的要求为能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在公共场所活动时,能做到谦让,会尊重和原谅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