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寄存骨灰证明怎么开?
一、殡仪馆寄存骨灰证明怎么开?
殡仪馆骨灰寄存证丢失,原寄存人可以申请补办。 补办时,持原寄存人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殡仪馆业务室申请办理即可。 殡仪馆会进行审核,核实骨灰证件遗失情况,以及申请补办人与逝者的关系。经确认无误审核后就会给你补办。
二、怎么找殡仪馆呢,进殡仪馆有什么要求吗?
请在尚有意识时打开各种地图软件APP,地址栏搜索“当地地名➕殡仪馆”即可获得相对详细的地址。
至于进殡仪馆,也是完全没问题的,就看你是想走着进还是躺着进了。
一般来说,躺着进是最容易的,除了不喘气,没其他要求,而且有专车接送(划掉“送”),专人抬入,堪称全程VIP。
如果是想走着进去呢,一般都是要在白天的。
先修路灯了,等会再说
三、开殡仪馆需要哪些证件?
殡仪馆是各地区民政部下设的事业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地区民政部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一、申请兴建殡葬设施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法人资格;
(二)所建殡葬设施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
(三)符合本行政区域的殡葬设施数量、布局规划;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兴建殡葬设施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兴建殡葬设施的申请报告;
(二)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建设殡葬设施的可行性报告;
(四)利用外资合作兴建殡葬设施,申请人除提交上述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个人开殡仪馆所需手续?
1、有市政府发展总体规划批准文件;
2、建设殡仪馆的申请书;
3、建设殡仪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土地使用权证书、地理位置图及地质地貌的情况说明;
5、资金信用证明;
6、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
7、机构的名称和章程;
8、机构运营方案和情况说明;
9、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经国家批准的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五、开殡仪馆需要办理那些手续,开殡仪馆的地点有那些规定?
殡仪馆是各地区民政部下设的事业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地区民政部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一、申请兴建殡葬设施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法人资格;
(二)所建殡葬设施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
(三)符合本行政区域的殡葬设施数量、布局规划;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兴建殡葬设施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兴建殡葬设施的申请报告;
(二)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建设殡葬设施的可行性报告;
(四)利用外资合作兴建殡葬设施,申请人除提交上述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扩展资料
《殡葬管理条例》规定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
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第十七条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 建造坟墓 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
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殡葬管理行政许可工作指南
六、殡仪馆附近适合开什么店?
殡仪馆附近一般来说适合开商店,饭店,丧葬用品店。人去世后拉到殡仪馆了,亲属们在那里给死者办丧事。肯定是需要吃饭,抽烟喝酒等。商店和饭店是必不可少的。更好的还是开个丧葬用品店,人死后非常需要丧葬用品,在殡仪馆附近开一个这样的店生意会更好。
七、开殡仪馆需要什么条件?
殡仪馆是各地区民政部下设的事业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地区民政部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一、申请兴建殡葬设施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法人资格;
(二)所建殡葬设施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
(三)符合本行政区域的殡葬设施数量、布局规划;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兴建殡葬设施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兴建殡葬设施的申请报告;
(二)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建设殡葬设施的可行性报告;
(四)利用外资合作兴建殡葬设施,申请人除提交上述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八、开殡仪馆申请如何写?
开殡仪馆的许可条件:
1.有市政府已批准并公布的设置殡仪馆的规划;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用设备;
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7.有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
8.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请殡仪馆审批资料:
1.市政府发展总体规划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2.建设殡仪馆的申请书(原件1份,盖章);
3.建设殡仪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盖章);
4.土地使用权证书、地理位置图及地质地貌的情况说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
6.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机构的名称和章程(原件1份,盖章);
8.机构运营方案和情况说明(原件1份);
9.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经国家批准的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
份,验原件,盖章)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最后要好好做事!~·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九、殡仪馆怎么?
火葬场一般都在市郊等偏远的地方。
主要有吊唁厅,也就是遗体告别的地方,这个根据城市规模的大小来决定吊唁厅的数目;
还有休息室,供丧家的亲朋好友休息;还有就是存尸体的地方;存骨灰的地方;再就是炼尸炉,负责焚烧尸体,并且有相应的拾骨灰的地方,一般是由12个“洞”组成,代表不同属相。
殡仪馆是专门举行丧礼的场地。
部份殡仪馆还会提供相关的入殓服务,例如订购棺木、赔葬物品、安排下土葬或火化,整理遗体、为去世者化妆等等。殡仪馆内的设备包括有各大小不一的灵堂、休息室、等等。
现在的在多数地区的殡仪馆还是火葬场,都同时具体遗体告别与火化的功能,但有些地区实行殡仪馆与火葬场分离的原则,殡仪馆只开展如守灵,告别,追悼会等业务,也可以称为殡仪服务中心,而火葬场仅仅火化尸体而已,所以有些地区又不能这么算了
十、开宠物殡仪馆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宠物火葬这方面中国还没意明确的什么规定,暂时是不需要什么手续的,但是要注意道德秩序,不能危害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