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土葬有什么规定?
一、中央对土葬有什么规定?
中央对土葬的规定如下:
1、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2、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 建造坟墓 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3、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国家提倡和鼓励以深埋、不留坟头的方式安葬遗体。
《殡葬管理条例》关于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规定如下:
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三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十五条规定,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土葬改革,部分地区禁止土葬。在中国,土葬已被火葬逐步取代。国家划定范围作为火葬区,禁止土葬。目前,山西,陕西,贵州,四川等多数经济不发达地区仍以土葬为主,绝大多数城市聚居地区已被禁止土葬。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由于我国现在正在进入城市化过程之中,所以我国的土地资源是非常紧缺的。针对于这一情况,如果是允许火葬和满足火葬条件的地区是可以进行火葬,不能够进行土葬的,但如果满足土葬条件的话,在当地政府批准之下是可以进行土葬。
二、灵堂上左右两个纸人叫什么名字?
一个叫支会,一个叫答应。意思是活人为死者买的两个佣人,共死者支使,可理解为是死者的佣人,丫鬟。有的地方也叫金童玉女,过去是为了证明去世者家财富多,是有钱人,为死者买两个伴,主要目的还是陪伴去世的人,帮助死者干活,其实和丫鬟一个性质,只不过叫法不同。
三、苗族祭奠的意思?
丧亡分寿终,夭殇、凶死和产死几类,办理此类不同的丧事,各有不同的对待。苗族有本民族的巫师,丧葬仪式由巫师主持。巫师是阴阳两界的传达者,和汉族的道士相类,习成专业。办丧事的人家,请巫师道士到家里来,为死者进行种种仪式活动,给他们多少不等的报酬。湘西和贵州松桃访的主要是汉族道士,黔东南和其它地区,主要请本民族的巫师。
苗族把老人寿终,称为“最大的悲恸”,和汉族说的“当大事”的意义一样。某家遇有丧事,同寨的人都出来帮忙,亲戚也前来吊唁。苗族一般都很尊敬老人,当老人咽气时,全家都围绕哭泣。正如《清一统志》所述:“丧则环哭尽哀”。接着即为死者梳头、洗尸,换上新制的或较好的衣服,把尸首停放在堂屋的中间或火铺边。在家停柩时间的长短,各地不一,一般是一至数天。湘西和黔东南地区,迷信汉族星卜说法,停柩较久。
苗族一般在老人亡故之前,就为其准备好“寿木”老人亡故,即在家入殓,再抬到墓地葬入。黔东南一带也分别把遗体、棺材运到墓地后入殓的。从江地区须到老人死时,现砍木材在地穴里镶成棺材,用担架似的“丧桥”,将遗体抬到穴地装人棺内埋葬。黔东南苗族老人死了,儿子、女婿都送给一幅垫尸布(有的是丝绸),或送给几钱纯银,这是很隆重的殉葬物,不能缺少。
苗族普遍土葬,只有黔东南一些地区,对产死和麻疯病患者才用火葬。墓地的选择,湘西和贵州松桃地区,迷信汉族堪舆家风水说,择地安葬;黔东南和其它地区,有的在家族公有的墓地上,有的请巫师或堪舆家选择定向。都采用顺葬,脚朝前,头在后;川南和黔西北的一些地区,从前采用横葬,头向左,脚朝右。各地都堆土为坟,富有之家还仿效汉族竖立墓碑。
四、贵州农村办丧事哭爹的歌词?
哭亡父:
1、月月我父病昏。
2、二月二月八我父病脚麻。
3、三月清明我父病昏沉沉。
4、四月栽早秧我父亲找药。
5、都说仙丹我仙丹找。
6、谁知仙丹治病我父命。
7、黄泉路慢慢行怜我父亡。
8、五月端阳近邻团转帮忙。
9、帮忙砍根槐树身树桠两...
五、2019年贵州省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表格?
据了解,2019年贵州省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申请表格需要前往当地的民政局进行领取,并填写完整相关部分后再进行递交。
其中,丧葬补助金主要是针对符合条件的丧亲属进行补助,包括殡仪服务费用、丧事补助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抚恤金则是针对因公殉职或者因职业原因死亡的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进行资助。具体表格格式和填写要求可咨询相关机构或者到网上进行下载。
六、贵州结婚习俗是怎样的?有那些习俗?
婚 嫁
婚嫁是家族延续的重要环节,古人十分重视,礼仪甚繁,有纳彩、问名、纳吉、纳徵、请期迎亲6礼。襄樊旧时婚嫁逐渐演化为订亲、择期、迎亲几个步骤。
订 亲
首先,男方父母请红爷(媒人)到女家求婚。若女方父母同意,则由红爷将女方的“八字庚贴”(即写明女方出生年、月、日、时的柬贴)交付男方。俗称“拿八字”,也叫“传庚”。男方父母择吉日请信任的算命先生将男女二人的八字进行推算,叫做“合八字”。若二人命里相犯相克,则婚议作罢;若相合相生,则可订亲。整个订亲过程由父母作主,青年男女不得过问。俗谚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择 期
订亲之后,男女每年给女方送一次礼物,叫“填庚”。到适当时候,男方请红爷到女方协商迎亲日期,女方则提出聘礼规格要求,红爷往来奔走,双方同意后即下聘礼,确定迎娶日期,一般订在黄道吉日,或阴历双日子。襄樊人喜爱选择初八、十八、二十八几天,叫做“要得发,不离八”。
迎 亲
民间也叫“过期”。迎亲前一日设宴待客,男方称“暖郎酒”,女方叫“梳头酒”。迎娶之日,新郎衣冠齐楚,披红挂彩,坐轿或骑马,领着花轿迎亲。一路上鞭炮锣鼓声不断。至女家,祭拜女方祖先。新娘戴凤冠,顶头盖,红袄罗裙,拜别祖先后上花轿,由兄弟或侄辈男丁相送,叫做“发亲”。然后,新郎轿(马)前导,新娘花轿及嫁妆后随,锣鼓鞭炮迎至男家。落轿后,由牵亲娘子搀扶新娘下轿升堂,和新郎拜天地、拜高堂、入洞房喝交怀酒。当天“闹房”,客人、表兄弟和伯叔都可参加,谓“三天无大小”。其间大宴宾客,谓“喝喜酒”。凡送礼亲友都在宴请之列。娘家送亲的必坐首席、上席,吃完酒席当即回家。第三天,新娘的兄弟或侄辈来迎新婚夫妇至娘家,谓“回门”。酒饭后即返回男家,谓“三天不空房”。在整个迎亲过程中,还有许多琐碎的象征性研究。如洞房床上撒放花生、板栗、红枣,即“早立子”(枣栗子)和生花胎(交替生儿生女)的吉兆。把新郎新娘的鞋套在一起,象征二人偕同到老,等等。
建国后
国家颁布《婚姻法》,封建包办婚姻制度被废除,旧的婚礼仪式也随之改变,男女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婚礼多选择在国家法定或民间传统节日举行。50-70年代以简朴为荣。女方不要彩礼,男方不计嫁妆,步行或骑自行车迎亲,礼仪大方朴素。国家公职人员结婚,一般在机关内举行典礼仪式,以喜糖烟茶待客。民间虽宴请亲友,但也较简朴。80年代,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某些人家为婚嫁购置高档家具、家用电器、以小轿车迎亲,并连日大宴宾客,往往使双方家庭多年积蓄为之一空,也有些青年和家长崇尚节俭,不摆阔气,不受礼,不请客,让新婚夫妇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集体婚礼,在热烈而朴素典礼仪式之后,新婚夫妇共植同心树,这既象征爱情天长地久,也为绿化环境作了贡献,受到社会广泛的赞扬而逐渐形成新的风气。
旧时,男子失偶再娶,礼仪与初婚相同,谓“续弦”。女子一般不再嫁,再嫁曰“再醮”,俗称“再走一家”。再嫁无仪式举行,男方着人迎至家中即可。建国后寡妇再嫁得到社会肯定和法律保护。
寿 诞
庆祝生辰,俗称“过生”或“做生”。儿童生日吃长寿面,穿新衣,长辈赠送玩具、文具或吃食。老人50岁、60岁、70岁生日较为隆重,多由晚辈操持,亲友祝贺,送寿联、寿匾或其他礼物,主人置酒款待。
丧 葬
旧时兴土葬,对棺木(也称寿木)特别讲究,多用杉、柏、楸等上等优质木材制作,内装裱,外雕镂,反复油漆。人死后,洗身、穿寿衣、放入棺内,名曰“入殓”。灵柩放入灵堂“停灵”,夜间由死者亲人陪伴,停灵3天。然后由孝子孝孙送至墓地掩埋。
建国后
上述丧礼中属封建迷信的活动渐废除。70年代中期提倡火葬。国家公职人员及大部分市民,遇丧事只设灵堂,置花圈、挽联,开追悼会,家属亲友佩黑纱于左臂寄托哀思,礼仪肃穆庄严。近年来,少数地方在民间丧仪中有些旧俗又有所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