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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孝现象是什么?

2023-01-21 22:47:35  来源:网络   热度:

“孝”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在西周,孝的含义有:一、尊祖敬宗。施孝(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在宗庙通过奉献供品祭祀祖先,尽孝的对象是死去的人,这带有一定的宗教形式。二、传宗接代。在周人看来,祖先是我辈的生命之所生,因此,崇拜祖先就是把祖先的生命延续下去,生生不息。《易经》:“先祖者,类之本也,无先祖,恶出?”总之,西周时期的孝是一种封建宗教伦理。

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孝不仅是你赡养着父母,你们家的马和狗你都养着它们,能说“孝”吗?若不尊敬父母那和养牲口有什么区别?即“孝之至,莫大于尊亲”――《孟子・万章上》。

真正意义上汉传统文化里面的孝是以“敬”为前提的,对内心的“敬”最好的表达就是“顺”,“顺”就是趋向同一个方向,即“孝顺”、“孝敬”,所以孝的本质是“顺从”,东方人在家庭里的地位不像西方那样是平等的,而是存在尊卑的;家庭内部先天存在这种尊卑传统,要求我们在父母面是乖孩子,所以对于各种事物小到婚姻观、是非观,大到人生观、世界观,都无法形成自己的见解。“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也就是终身按照父亲的价值取向行事。“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所以老师也是只能认同不能顶撞的,孔子之所以待见颜回其中很大原因就是因为他很乖,不像宰我、子路,他们为难顶撞老师。像西方亚里斯多德的“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决不可能被中国孝子说出。像法国的笛卡儿、英国的休谟、德国的康德,那种“怀疑一切”的大哲人,中国师父是带不出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从保持自己身体完整开始到当官光宗耀祖结束。所以说西方没有汉传统文化意义里面的“孝”。从家庭意义上看,“孝”体现为对父母绝对权威的顺从;从社会意义上看,“孝”即对统治者的敬畏和绝对服从。

“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知有也”―― 《论语・学而》。即一个人如果能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触犯上级,这种情况是很少有的;不喜欢触犯上级,却喜欢造反的人从来没有。由于家国同构、君父同伦,君为天下父,行孝道就是行忠君之道,正所谓:“孝者,所以事君也”。小孝是敬、顺父母;大孝则是忠于主子,对于主子个人意志制定的方针政策若有所叛逆即为“不忠”,对统治者的“不忠”是灭门大罪,株连九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毁伤都是不孝,更何况人头落地,且父母兄弟妻儿子女都要共赴黄泉,此最大不孝也,所以说“孝”的范围比忠大,更重要的是对君父的忠,“忠”、“孝”是统一并不矛盾的,为君父利益服务是其共同点。“孝”就是这样完成了从人伦感情出发达到其“和谐”社会的政治目的。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事情时说的,完整的原话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从原文里能看出,这里的“无后”,并不是指没有后代,是没有尽到后辈的责任的意思。翻译成现代的话,意思是“不孝有三种,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这就是无后,但君子以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也就是说,孟子的原话里,并没含有不生孩子就是不孝的含义。

那么为什么后代人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曲解为现在的意思呢?“不孝有三”的另外两个是什么呢?这就要看汉代人赵歧所做的《十三经注》。他在注释孟子上面的话时,说:“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这里他把无后解释为了“不娶无子”,从此开始了两千多年的误解。但有意思的是,他认为第一不孝,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意思是第一不孝,是对父母无条件地屈从,容忍他们做不义之事。

这就很值得我们回味了。很多同志说,为了父母去结婚。如果为了父母去欺骗一位异性而结婚,当然也就是“陷亲不义”了,无后问题没解决,反而犯了第一不孝。

实际上,这些古话在21世纪仍然被人们遵循,本身就是很悲剧的事情。传宗接代,是把儿女当作生孩子的机器,当作财产。父母把生儿育女当作投资,这本身就是值得反抗的。

1,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

儿女确实应该感谢父母的抚养,但“报恩”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父母抚养儿女是职责,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报答父母的抚养,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中国古代虽然有过所谓“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话,但即使在古代,也并不认为这就是孝顺,而是人伦丧失。

中国真正的古训,是父慈子孝,也就是父母要慈祥,儿女要孝顺,这是双方的责任。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质,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力了。

2.从全社会的心理上看:老旧的封建观念是父要子亡 子不得不亡

在封建社会,长期以来有这么这一个至高的生存准则,那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跟我们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些不健康心理和民族素质有关。 在这个被普遍信奉的准则里,“君”、“父”他们对臣子对子女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不存在像我们现在所说的什么“同事情谊”、“父子情谊”。父亲不满意,就可以打孩子,也不需要孩子犯错误,什么理由也不需要,只要我是你的父亲就可以,甚至是名义上的父亲也可以。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父亲、甚至是母亲就自以为自己是“天”了,可以对自己的孩子随意打骂、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杀予夺。

这种封建社会的几千年的人生观,一直影响到当今社会,而且不是几年、十几年就可以改变过来的。改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全民的观念转变,等到大家都觉得,打骂孩子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时,这个观念就差不多改变过来了。

2:从全民族素质来看:孩子与父母人格平等 父母只是监护人

应该承认,我们现在的全民素质还不是很高,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这一观念的人并不多。但孩子确实生下来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邻居家经常打骂小孩,就包括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看到这样的打骂,我们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只会认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问题,很少有人会主动上去劝说,更不要说通过报警来保护这个孩子。缺乏邻里的监督,家庭虐待就少了一个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渠道。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也不由父母任意处置。像当今很多父母会打着关心的旗号偷看孩子的短信、邮箱一样,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与成人一样人格平等。严重一点来说,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也是违法的。

这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尊重孩子的人格,尊重孩子的隐私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引导。

3,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在很多人眼中,父母悉心抚养我们,投入了很多期望,子女是应该报恩于父母的。如果反过来让父母伤心、失望,显然是大逆不道的。有些父母甚至会打骂孩子,是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自己养的,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赋予,所以自己对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权利。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影响最广的,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意思是:“不孝有三种,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这就是无后,但君子以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也就是说,孟子的原话里,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而是认为最不孝的,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十三经注》。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翻译成现代文: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即最大的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可见赵歧也不是说断绝后代为最不孝。他认为最不孝的就是容忍父母去干不义之事,而作为后代不劝说。后又经过不明真像的群众以讹传讹,就有了如今的这种错误解释。翻看原文可以得知,我们的理解如同“秀才认字认半边”。

正因为这种误传,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老百姓为了不断后,无论世家还是贫民,都无所不用其极。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 虽然孔孟是一道,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即最不孝――“阿意曲从,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而在孔子时代,孝和忠的表现,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也要认可,不能指出。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都要全盘接受,不得反抗。由此可见,孔子思想对人伦(人权)的压制。从现代的眼光看,儒家对孔子的修正、补充是一种进步。

对于第二条,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如此看来,“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我们可以通过孔、孟儒家思想的发展,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当然,孟子的 《离娄上》也好,孔子的《孝经》也好,其所宣扬的孝道,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要辩证的看待。

一般认为,孔门以曾子最能传孝道,而子思是曾子的学生,孟子又是就学于子思的门人,所以孟子对孝的重视程度也自然超过了其他儒者。他对孝道的继承发展主要表现在一下几方面: 1、提出性善论,进一步完善儒家孝道的哲学基础。

孟子接受孔子“仁”的思想,强调人人都能达到“仁”的主观因素,“人人皆可为尧舜”,从而提出人的本质是性善的理论。人性是天赋的,孝的善德当然也是天赋的 ,人人都是生而具备的。

亲亲原则的建立,使孝悌成为五伦的核心。

“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孟子・离娄上》,“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事亲、尊亲成了人最高的道德表现。正因为孝成了人生最高 的 道德,所以孟子才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

“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意思是:“不孝有三种,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这就是无后,但君子以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

五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在这五伦中,孟子认为父子、君臣两伦最重要,“仁之实,事亲是也;父之实,从兄是也” 《孟子・离娄上》,孝悌成了五伦的 中心,所谓“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孟子・离娄上》,“入则孝 出则悌 守先王之道” 《孟子・滕文公下》,都将孝悌作为德性的 最高表现。因此,孟子所最为推崇的圣人是尧舜,“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孟子・告子下》

总之,孟子将孝悌作为伦理道德的中心,是对孔子孝悌合一的思想的直接继承与发展。使孝道进一步政治化。

孝治是孟子为君主设计的一种理想境界,他不厌其烦的向梁惠王反复宣扬孝治,“申之以孝悌之义”《孟子・梁惠王上》,使儒家孝道进一步蒙上了浓厚的政治色彩。

“孝”这个概念早就已经存在了。但是孔子给“孝”赋予了新的含义,而这个含义与我们今天理解的大不相同。翻开《新华词典》“孝”被解释成孝顺,这基本等于没解释,进一步查孝顺,被解释成尽心奉养父母,顺从父母的意志。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孝”类似于《新华词典》中的解释。但是这种理解在《论语》中找不到。《论语》第一章中首先给“孝”下的定义是这样的:“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父亲在世时,观察他的志向;父亲过世后,观察他的行为。三年不改父亲所传的道,可以称为孝。看上去“孝”是传递“道”的载体,类似于《老子》中的“谷神”。还记得《老子》第六章中“谷神”吗?“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用来传递道的“谷神”在宇宙交替之间永生不死,“玄”是有和无的总称,“牝”是雌性的,而传递“父之道”需要这样雌性的载体。于是,传递“父之道”的“孝”就具备“谷神”的特点。但是人有整体与个体之说,作为整体的人,正象老子所说是与“道”、“天”、“地”并称的四大之一。也就是说作为整体的人毫无疑问地具备孔子所说的“孝”的特征,几千年来人类的发展正是这样一代又一代地传递过来的。但是对于个体的人,就不是每一组传递都能完成,所以才有了孔子对“孝”所下的定义。为什么说“每一组传递”呢?因为将“道”传递下去这件事不是靠一代人完成的。虽然《论语》中的这段话所观察的人是下一代人,观察他的志向、观察他的行为、观察他有没有改变“父之道”,但是其所观察的内容是针对两代人的。试想如果上一代人本身没有什么可以传递下去的道,或是虽然有却没有很好地向下传,那么我们怎么能从下一代身上去观察“父之道”呢?所以《论语》中的“孝”是对两代人的要求。

《论语》第二章中还有这样一段对话: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子夏问什么是孝。孔子说:“色难。如果有事,就让学生去做,有酒食,就让老师享用,难道,这就算孝吗?”

“色难”一直是一个有着众多解释的词,我们先绕开它。在这里,孔子将师生关系纳入了孝的范围。用今天我们对孝的理解很难将师生关系说成孝,因为师生关系不是以生育,养育作为基础的。我们认为由于有了父母的生养,从而理所应当有所回报,这便是我们当今理解孝的一种方式,在这种理解基础上,师生关系不可能称之为孝。孔子将师生关系纳入孝的范畴又一次明确了传递道这个孝的主题,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于是,我们就可以理解什么是“色难”了。孔子是非常反对作表面文章的。因此,在师生的传承中如何体现孝,孔子给出的标准是“要发自内心的”。如果老师谦谦君子,博学多闻,因材施教,诲人不倦;学生积极进取,举一反三,勤奋好学,这样的师生关系不是正体现了传承的顺畅吗?不是比“有事,就让学生去做,有酒食,就让老师享用”这样的表面文章要强百倍吗?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这就是为什么孔子说“色难”了。因为要做到这一点,对师生双方都是有要求的。与《论语》第一章中那段关于“父之道”的描述一样,“孝”用来传递道的,“孝”要求参与传递的双方共同实现。

可见《论语》中将“孝”定义为用来传递人生之道的载体,在这个层面上,孔子思想符合绝对光速宇宙观,孔子思想具备绝对光速宇宙观中的第一层人文含义。正因为宇宙有生有死,因此需要将宇宙的运行规律进行传递。正因为人有生有死,因此需要将人生之道代代相传。 但是,为什么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孝与孔子原义有这么大的差别呢?这可能同长期以来对《论语》的误读有关。《论语》第二章中有这样一段: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孟懿子问什么是孝。孔子说:“无违。”樊迟为孔子赶车,孔子就对他说:“孟懿子问我什么是孝,我回答是无违。”樊迟又问:“那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回答说:“那就是父母在世是要以礼相待。父母去世后要以礼安葬,以礼祭奠”。就是这个“无违”,后来发展成“顺”,而后是“孝顺”,今天我们对孝顺的理解就如《新华词典》中所解释的“尽心奉养父母,顺从父母的意志”。孔子就怕后世的人歪曲他这个“无违”的意思,特意通过与樊迟的对话解释了什么叫“无违”,可奇怪的是后来还是给歪曲了。孔子说得很清楚:“无违”的意思是生时以礼相待,死后以礼安葬,以礼祭奠。决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孝顺。以礼相待的意思是相互尊重,相互关照;以礼相待让人与人保持距离;以礼相待就不会无条件的顺从父母去作越礼之事。以礼安葬,以礼祭奠是对先人的追思,是对自身的鞭策。如果谁遇到了这样的父母留下违背于礼遗嘱,不该遵循,应按照孔子所说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才是孝。所以,“无违”是指无违于礼,而不是无违于长辈。

两千年来的误读使得孔子思想中的“孝”完全改变了面孔。与“传递道”这个含义相比,“尽心奉养父母,顺从父母的意志”这样的解释不仅狭义、僵化,而且是错误的。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天下之大,什么样的父母都有。用一种教条去解决人间万象的家庭关系,就如同用同一种尺寸的衣服去套高矮胖瘦不同的身体。而父子之间道的传递是人有别于动物而通于天地的特性,是人之所以成为“四大”之一的基本条件。因此,将“孝”作为道的载体,以保证人的精神也就是道的精神代代相传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在具体的父子关系、或师生关系乃至任何两代人的关系中考察“孝”就是要考察他们之间传递的通道是不是被很好地维护,他们之间是否存在传递的困难。如果有所谓“代沟”形成,传递的通道即被堵塞,父母的说教无法被儿女接受。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管儿女如何“尽心奉养父母,顺从父母的意志”,孝都已经不存在了,那些形式上的奉养和顺从与演戏没有什么区别。因此,无论父母、儿女;老师、学生在参与传承的过程中,不仅要精心维护两代人之间传递的通道,而且要诚心诚意地教、诚心诚意地学,才能被称之为孝。

真正意义上汉传统文化里面的孝是以“敬”为前提的,对内心的“敬”最好的表达就是“顺”,“顺”就是趋向同一个方向,即“孝顺”、“孝敬”,所以孝的本质是“顺从”,东方人在家庭里的地位不像西方那样是平等的,而是存在尊卑的;家庭内部先天存在这种尊卑传统,要求我们在父母面是乖孩子,所以对于各种事物小到婚姻观、是非观,大到人生观、世界观,都无法形成自己的见解。“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也就是终身按照父亲的价值取向行事。“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所以老师也是只能认同不能顶撞的,孔子之所以待见颜回其中很大原因就是因为他很乖,不像宰我、子路,他们为难顶撞老师。像西方亚里斯多德的“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决不可能被中国孝子说出。像法国的笛卡儿、英国的休谟、德国的康德,那种“怀疑一切”的大哲人,中国师父是带不出的。

真正意义上汉传统文化里面的孝是以“敬”为前提的,对内心的“敬”最好的表达就是“顺”,“顺”就是趋向同一个方向,即“孝顺”、“孝敬”,所以孝的本质是“顺从”,东方人在家庭里的地位不像西方那样是平等的,而是存在尊卑的;家庭内部先天存在这种尊卑传统,要求我们在父母面是乖孩子,所以对于各种事物小到婚姻观、是非观,大到人生观、世界观,都无法形成自己的见解。“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也就是终身按照父亲的价值取向行事。“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所以老师也是只能认同不能顶撞的,孔子之所以待见颜回其中很大原因就是因为他很乖,不像宰我、子路,他们为难顶撞老师。像西方亚里斯多德的“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决不可能被中国孝子说出。像法国的笛卡儿、英国的休谟、德国的康德,那种“怀疑一切”的大哲人,中国师父是带不出的

现在的孝,来源于孔二爷弄钱的手段(白事起家)。人都有老,古代社会养老制度不完善。所以才会有24孝。才会有曹鹅下水就他爹,闭气48小时以上不死的牛事。愿望=》故事=》习惯=》传统=》文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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