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坠机是因为什么事?
一、徐志摩坠机是因为什么事?
徐志摩因飞机失事而遇难,1931年11月19日早上8点,徐志摩搭乘中国航空公司“济南号”邮政飞机由南京北上,当飞机抵达济南南部党家庄一带时,忽然大雾弥漫,难以辨别航向。飞行员为寻觅准确航线,不料飞机撞上开山,机油四溢,机身訇然起火,当既坠入山脚,待村民赶来时机上人员全部遇难。徐志摩座位靠后,仅衣服着火,皮肤有一部分灼伤,但他额头撞开一个大洞,成为致命创伤,又因身体前倾,门牙亦己脱尽。当晚,细雨霏霏,似乎是在哀悼诗人的早逝。
1931年11月19日上午,徐志摩从南京飞往北京,打算去参加在林徽因举办的中国建筑艺术演讲会,当飞机抵达济南南部党家庄一带时,赶上大雾弥漫,难辨方向。为了寻找准确航线,机师不得已降低飞行高度,却不幸飞机触山,坠入山谷,包括两位机师和一位乘客(徐志摩)在内的机上人员全部遇难。
二、法国富豪坠机身亡,马克龙发文悼念?
是的,法国国民议会议员、亿万富翁奥利维耶・达索当地时间3月7日傍晚因直升机失事身亡。法国总统马克龙当晚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对达索遇难表示哀悼。他说,达索突然离世是“国家的巨大损失”。法国国民议会议长费朗及多名议员也通过媒体对达索遇难表达哀悼。
据悉,达索出生于1951年,于2002年首次当选法国国民议会议员。他是法国达索集团前董事长塞尔日・达索的长子、费加罗报股东之一,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20年全球富豪榜上排名第361位,财富估计约为5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3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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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开始对可能涉及的过失杀人罪进行调查:
法国国会和调查人士称,达索乘坐的直升机于当天下午6点左右在法国北部高档海滨度假胜地多维尔附近坠毁,达索身亡。法国国家空难调查机构BEA在一条推文中说,坠机事故是在起飞后不久发生的。事发当天,多维尔的天气晴朗,风力较小。
接近调查机构的消息人士称,达索所乘直升机的飞行员也在事故中丧生,机上没有其他人。检察官已经开始对可能涉及的过失杀人罪进行调查。
三、11·21包头空难的介绍
11.21包头空难的具体情况:2004年11月21日8时21分,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CRJ―200机型B―3072号飞机,执行包头飞往海的MU5210航班任务,在包头机场附近坠毁,造成55人(其中有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和2名地面人员)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
截至17时10分左右,机上53名遇难人员遗体全部找到,另外地面1名南海公园老职工的遗体也已找到。这样,此次事故中54名遇难人员遗体已全部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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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起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对CRJ-200机型飞机进行气动性能、机翼污染物、机组操作和处置等进行分析,认为本次事故的原因是:飞机起飞过程中,由于机翼污染使机翼失速临界迎角减小。当飞机刚刚离地后,在没有出现警告的情况下飞机失速,飞行员未能从失速状态中改出,直至飞机坠毁。
事故调查组认为,飞机在包头机场过夜时存在结霜的天气条件,机翼污染物最大可能是霜。飞机起飞前没有进行除霜(冰)。
东航公司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东航云南公司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 经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1.21包头空难
包头空难的介绍:2004年11月21日8时21分,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CRJ―200机型B―3072号飞机,执行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任务,在包头机场附近坠毁,造成55人(其中有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和2名地面人员)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
机长:王品;
副机长:杨光;
副驾驶:易沁炜;
乘务人员:黄崇燕、史美棉;
安全员:姜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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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对CRJ-200机型飞机进行气动性能、机翼污染物、机组操作和处置等进行分析,认为本次事故的原因是:飞机起飞过程中,由于机翼污染使机翼失速临界迎角减小。
给予12名事故责任人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其中:
1、洪飞,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昆明维修基地电气工程师,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2、徐帆,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飞行五部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殷克明,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飞机部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仲锁高,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飞机技术管理部部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段生虎,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张广运,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张建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8、吴玉林,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9、罗朝庚,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10、李丰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包头空难
2004年11月21日8时21分,由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飞往上海市的MU5210航班,在起飞后不久坠入机场附近南海公园的湖里。包括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在内的机上53人全部罹难,同时遇难的还有一名地面公园工作人员。
MU5210航班是CRJ-200型(机身号3072),执行包头到上海虹桥机场任务,于8时21分起飞,约1分钟后与机场塔台失去联络,在距包头机场13号跑道1至2公里处坠毁。
2006年12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通报了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11-21”包头空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原因是飞机起飞过程中,由于机翼污染使机翼失速临界迎角减小。当飞机刚刚离地后,在没有出现警告的情况下飞机失速,飞行员未能从失速状态中改出,直至飞机坠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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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包头空难的处理结果:
给予12名事故责任人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其中:
1、洪飞,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昆明维修基地电器工程师,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2、徐帆,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飞行五部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殷克明,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飞机部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仲锁高,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飞机技术管理部部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段生虎,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张广运,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张建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8、吴玉林,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9、罗朝庚,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10、李丰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泉州晚报-内蒙古包头发生空难 54人罹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包头11.21空难
2004年11月21日8时21分,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出现事故,坠入包头市南海公园的湖中并发生爆炸起火,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以及地面2人共55人在事故中丧生。2009年,空难索赔案立案,先后进行了20多次庭前谈话和证据交换。直到2012年10月9日,索赔案正式开庭,32位家属索赔1.32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