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摩托车查哪些?
交警查摩托车项目如下:
1、驾驶证有没有按时审验;
2、行驶证有没有按时审验;
3、摩托车保险;
4、驾驶人是否佩戴头盔;
5、驾驶人不走错路线,不走禁摩路线,不超速;
6、摩托车灯光合格、刹车灵敏、刹车灯亮等;
7、有没有非法改装,换发动机,就是加一个后备箱也不行;
8、携带物品不超高超宽。
摩托车违章有两种处理方法如下:
1、非现场违章,在车辆牌照所属地成都处理异地的违章;
2、现场违章,只能在违章地处理;
3、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的交警队处理。或者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
摩托车违章处罚的标准如下:
1、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扣2分,处罚200元;
2、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罚200元;
3、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扣3分,处罚200元;
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1000元,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5、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扣3分,处罚200元。
6、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扣3分,处罚200元。
法律依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
查处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并在来车方向设置分流或者避让标志;
(二)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
(三)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四)堵截车辆应采取设置交通设施、利用交通信号灯控制所拦截车辆前方车辆停车等非直接拦截方式,不得站立在被拦截车辆行进方向的行车道上拦截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