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墓地?
一、南宁公墓地?
广西南宁长安园是1992年10月21日经区民政厅、南宁市政府、市民政局批准创立的合法性公墓。
办理接收南宁市及各地干部、群众和各界人士已故先人的骨灰、遗骨安葬寄存业务。长安园座落于距市中心7公里、五象大道旁,占地面积410亩,由青龙岭、将军岭、白银岭、凤凰岭等四座山岭组成。二、包公墓地在哪?
包公墓葬,史籍记载有两处:安徽合肥和河南巩县。二说均有可靠的史料依据,和地方上的实际墓冢。如今合肥的包拯墓葬经过考古发掘,已得到专家的确认,那么巩县宋陵中的那个墓冢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南宋淮南西路安抚司干办公事林至撰写的《庆元重修孝肃包公墓记》,包公墓在安徽合肥市,“合肥,公之乡里也,中更兵火,子孙流离,故宅废为民居,独庙祀存焉。今去城十五里,所谓东原村者,公之墓也”。包公葬后的百余年间,经历了战火和荒顿的岁月,到庆元年间,地方官曾加以重修。另外,《大明一统志》、《合肥县志》和《包氏家谱》等文献,也都清楚记载,包公墓在安徽合肥。
然而据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修的《巩县志》明确记载,包拯墓位于县西宋陵之中。清代顺治以后各朝的《河南府志》皆承旧说。到实地考察,包公墓坐落在河南巩县宋真宗永定陵和宋仁宗永昭陵之间,离真宗刘、杨二后陵只半公里,是一座高约五米的墓冢,封土扁圆,直径有十余米,墓前尚有望柱一坐,石虎两个,石羊一个,均为北宋风格。规模上看,确是座北宋高级官员的墓葬。如今墓前还立有清代石碑一通,高二米,正中楷书“宋丞相包孝肃墓”。冢大碑高,气象威严。
1973年,因合肥钢厂扩建的需要,对合肥市东郊大兴乡双圩村的包拯及其家族墓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发掘。历时四个月,发掘出包拯的一号墓,实为迁葬墓,墓中有一具基本完整的男性骨架,据鉴定年龄在四十岁以上,与包公情况大致相符。出土的墓志石铭有三千多字,由当时的枢密副使吴奎撰写,确凿记述了包拯的生平,说他策论国事能高瞻远瞩,主张“薄赋敛、宽力役、救灾患”,加强市场管理,增益国库收入。以大义为重,不惧贪官豪强,敢于查办权贵。重视调查研究,执法如山,自身廉洁清白,不谋私利,颇得民众的尊敬和赞扬。称他“其声烈表暴天下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达于远方学者,皆不以其官称,呼之为‘公’。”可知包拯生前已被人们尊称“包公”。
包公墓还有包拯长子包德与崔氏的夫妇合葬二号墓;长孙包永年的三号墓,他是崔氏的继子;包拯次子包绶夫妇合葬的四号墓。及南宋以来一直被人当作包公墓膜拜的五号墓,实为包拯妻室董氏之墓。南宋庆元五年(1199)重修时,把包拯之妻董氏的五号墓当作包公墓,供人长期祭奠,因此民间流传着“包拯墓是假的”之说法。最后,根据当地老人追忆的祖辈传言,在墓地的最北端,意外地发掘出包公原葬的六号墓,还存有石板和东西残墓壁,其中的陪葬木俑“十二时神”,是确定包拯墓的重要物证。墓地已在南宋初年被金兵所破坏,棺骨迁至一号墓重葬,原墓废为耕地。
此外还有一个疑冢,就是在墓地中轴线的西南部,有较大的封土堆,高约四米,底径十米,布局均称,整个外形要大于包拯夫妇的迁葬墓。从这个封土堆的地表往下深挖,都是一色的生土,没有坑位,可知是个典型的“疑冢”。令人感兴趣的是:包公墓为什么要设此“疑冢”?它是什么时候修建的?
总之,在一块墓地上,出现包拯的原葬墓、迁葬墓、以假乱真的五号墓及张冠李戴之疑冢,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这在相关墓址的考古发掘上也是罕见的,为什么包公墓要建得如此神秘呢?也不免有一些混乱。当然,包氏族墓中出土的珍贵文物,为研究宋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提供了难得的实物资料。也为史学界补充和修正有关史实,进一步研究有关问题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如今合肥墓地从各方面考察,都已能够确认是包拯之墓。其大型石室墓的规格,似乎超出了《宋史·礼志》的有关规定,也足见墓主生前受到朝廷的特别恩宠。其出土的洋洋千言的墓志,也同样毫无疑问地诉说着此地包公墓的由来。尤其是包拯遗骨三十五块,专家鉴定已予以确认,并移葬于合肥新建的包公陵墓。至此,似乎千年的包公墓址之谜已经解开,包公墓应在安徽合肥市的东郊。
但是,巩县的包公墓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它修于何时?为什么要建这个墓?它与合肥的包公墓是否有什么关系?尤其是里面到底埋葬着什么?这一连串的疑问,还是难以回答。据说此墓已经被盗过,盗墓贼说墓中没有砖石、棺骨,也没有盗到什么东西,这可信吗?从最早明嘉靖三十四年修的《巩县志》记载来看,至少明代中叶巩县宋陵就已存在这个包公墓,到如今也至少经历了四五百年,但元、明两代的有关史籍对此均无说明。由于合肥包公墓园考古发掘中仍出现一些较为混乱的情况,所以至今还有学者坚持包公真正的墓地是陪葬宋皇陵的巩县包公墓。
如果说此墓确为宋代陪葬大臣所建,也有一些问题弄不清楚。巩县的包公墓离宋仁宗的永昭陵远,而离宋真宗的永定陵近,有的史书说是“陪葬真宗陵”。但是,包公的全部政治活动却都在宋仁宗时代,为什么要他陪葬宋真宗呢?这基本违反了中国帝陵中大臣陪葬的一般规则。于是有学者推测,包公墓中埋葬的,可能是另一位陪葬真宗的大臣,由于年月长久,原大臣的名字被遗忘了,就附会于包拯。也有学者指出,包拯死于开封,到最后定葬,中间经过一年零三个月的漫长时间,猜想可能当时要求陪葬帝陵而安放于巩县一段日子,最终仍迁葬合肥,但在巩县留下一个衣冠冢。人们出于对包拯的敬意,不忍心废弃,并进一步修缮,使之符合包公的身份,从而使包公出现两个墓,并让人真假难辨。
巩县包公墓的真相究竟如何?只有等待考古的实地发掘,才能给我们一个确实的答案。
三、北京公墓地址?
这些家陵园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八宝山革命公墓
地址:石景山路9号
2、八宝山人民公墓地址:石景山区八宝山
3、万安公墓
地址:海淀区香山万安里1号
4、福田公墓
地址:香山南路福田寺
5、西静地址:海淀区福缘门
6、金山陵园
地址:香山南路正黄旗18号
7、温泉墓园
地址:温泉乡温泉大队北坡8、外侨公墓
地址:朝阳区酒仙桥七棵树村
9、太子峪陵园地址:长辛店乡太子峪杨家坟村
10、通惠陵园
地址:通州区宋庄乡师姑庄11、八达岭人民公墓地址:延庆县八达岭里炮村
12、朝阳陵园地址:朝阳楼梓庄乡黎各庄村
13、长青园骨灰林基地址:朝阳黑庄户乡大鲁店村
14、天慈墓园地址:大兴区黄村镇北磁村
四、秦献公墓地?
考古还未找到,但是文献中有提及
献公的陵墓在《云梦秦简·法律答问》中,“何为甸人,守孝公、献公冢者殹(也)。”何为冢呢?扬雄《方言》云:“冢,秦晋之间谓之坟。”《周礼·天官冢宰》云:“山顶曰冢。”《周礼·春官宗伯·冢人》也云:“冢,封土为丘陇象冢而为之。”从上所言,冢就是在墓上筑起了像山顶一样的封土。说明献公陵上已开始筑起封土了。
有人指出,秦献公的陵墓在秦东陵,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秦东陵所埋葬的秦王,史书中均有记载,而献公的陵墓,史书记载根本不在东陵,而在栎阳附近。
五、大团永乐公墓地址?
永乐公墓地址位于天津西站西20公里处,
大团永乐公墓是经民政部门批准的永久性公墓,园区在子牙河的环抱下形成天然屏障成为自然和谐的生态景观,小桥流水,绿树成荫,曲径幽通,园区为方便各界人士参观选墓,专车免费接送,清明期间设有扫墓专线。
所以说永乐公墓地址位于天津西站西20公里处,
六、广州黄埔华侨公墓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南岗镇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开创大道。
南方物流附近七、公墓墓地多少年到期?
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所谓“20年”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长,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应自动延长。
按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这是从保护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缴费的角度提出的限制性缴费周期。
购墓者在签订墓地使用协议时,一定要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护墓费的缴纳周期、价格以及各自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对不履行协议的一方,另一方有权根据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置。
八、平坝忆江南公墓地址?
平坝忆江南公墓地址:安平街道沪昆高速公路北350米
九、山东烟台回民公墓地址?
山东烟台回民公墓的地址是:烟台市福山区南堡海路北侧回民公墓园区 这个地址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或者地图软件查找到,该公墓始建于90年,是烟台市回民社区的主要墓地 对于需要前往该公墓扫墓或祭奠亲人的人们来说,该地址信息很有用
十、公墓地收据丢了能安葬吗?
收据丢失了可以安葬,没有影响。
墓主人在购买墓地时,会与公墓管理处签定一份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交费时开给你的收据会一式两份,一份给你,一份公墓记账用,并会发给你一张《墓地使用证》,以上所有资料均会被输入电脑保存。
当你收据丢失后,可以凭《墓地使用证》和管理处联系,一查便知,不影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