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病慰问的标准?
2024-07-03 20:21:3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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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事慰问:
1、标准:500元(含花圈一个)。
2、范围: (1)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 (2)退休干部职工及其父母、配偶。
3、慰问组成人员: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丧事,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及其所在部门代表前往慰问,其他人员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慰问。 4、告知范围: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丧事,在全局范围告知。
二、生病住院慰问:
1、标准:在职干部职工300元,其他人员200元。
2、范围: (1)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
(2)退休干部职工。
3、慰问组成人员:
(1)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职工生病住院,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慰问。
(2)在职干部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由所在部门派出代表人员工会前往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