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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输血和被输血政策?

2023-11-21 22:44:46  来源:网络   热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江苏省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献血、采血、供血、用血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市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自愿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第五条 市和县级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献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献血、采血、供血和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科技、公安、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园林和绿化管理、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献血工作。

  第六条 红十字会应当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协助做好献血工作。

  第七条 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建立献血志愿服务组织。

  鼓励公民加入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参加献血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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