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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户主去世?

2023-11-17 08:57:19  来源:网络   热度:

户口本上的户主已经死亡,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第九条: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

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扩展资料:《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

(一)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四)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向公安派出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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