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突然去世,如何取得银行存款?
对于死者存款的支取和过户,一般按照“继承法”和“储蓄管理条例”办理,只要有权继承人满足一定条件,都可以支取或过户。但在现实中情况也比较复杂,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灵活措施。
首先是查询银行存款。今年4月出台了新的办法,不再要求公证查询。4月4日银保监会和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宜通知”,明确规定,死者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凭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文件(户口本、结婚证等)以及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查询。
对于活期存款,可以直接支取。比如每月养老金等,只要余额不超过5万的,家属可以持存款凭证和密码直接支取,但最好别给银行说存款人已经死亡,否则会拒绝办理。对于超过5万的活期存款,要么分次支取,每笔不超过5万,要么就需要同时出示死者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这在注销户口之前还是有条件的,包括单笔金额5万以下的定期存款。
存款凭证(存单、存折和银行卡)遗失,或不知道密码,或定期存款和金额大于5万而没有死者身份证的,则需要提供相应法律文书,才能办理支取或过户。这些有效法律文书主要包括:
公证遗嘱,主要适用于遗嘱继承。即死者生前已经订立遗嘱,指定了名下财产(含银行存款)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并通过了公证,属于有效遗嘱。那么指定继承人或受赠人就可以凭遗嘱办理存款的支取或过户。
在法定继承中,有效法律文书包括公证书、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死者存款的继承人是不确定的,因为按照继承法规定,仅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所以任何人都无权独吞,而是需要通过法律程序予以确认,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否则是无效的。
在一般情况下,继承人之间能够达成一致遗产分配意见的,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接受询证,继而出具“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再到银行办理支取或过户。
对于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以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开庭审理直到强制判决。但在开庭之前,法院也有调解程序,调解成功的,出具“民事调解书”,仍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到银行办理业务;调解不下的,审理结束后,下达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强制执行,各继承人按照判决结果相应比例,到银行办理支取或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