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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写是什么意思?

2023-01-13 10:39:49  来源:网络   热度:

一、篆写是什么意思?

篆写,同撰写,本意是写作。

虽然人们一般都用“撰写”一词在正式环境中表达需要,如:撰长书以为贽。——明·宋濂《送东阳马生序》;再如:撰写一篇得体的墓志铭。但是,日常生活中,“篆写”也被广泛应用

二、宋代墓志铭.500字左右.长70CM.厚10CM.正方形.值钱吗?

你好 ,你的这个是 值钱的 ,以后研究书法和雕刻师很 重要的 东西,满意回答 请采纳 !是这样的 ,每一个喜欢的程度都不一样的 ,所以主要看研究价值来 看,碑已经破损了 !不知道里面 是什么内容,也许好的话,以后你可以 自己 拓片卖钱!

三、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与谁有关(古代哲学家)

出自吴承恩的《西游记》

吴承恩(1506-1582),字汝忠,号射阳,明代文学家明代淮安河下人,小说《西游记》的作者。少年时,吴承恩喜听淮河水神及僧伽大圣等故事,中年后,开始将唐僧西游故事,结合唐人传奇、佛道经典、民间故事,淮安地方掌故,在其书房射阳(竹移)中,创作成百回本小说《西游记》。此书一问世,就被誉为“四大名著”之一,成为世界文坛瑰宝。吴承恩擅长绘画、书法,多才多艺。

吴承恩小时候勤奋好学,一目十行,过目成诵。他精于绘画,擅长书法,爱好填词度曲,对围棋也很精通,还喜欢收藏名人的书画法贴。少年时代他就因为文才出众而在故乡出了名,受到人们的赏识,认为他科举及第,“如拾一芥”。《淮安府志》载他“性敏而多慧,博极群书,为诗文下笔立成。”他除奋好学外,特别喜欢搜奇猎怪,爱看神仙鬼怪,狐妖猴精之类的书籍。如《百怪录》、《酉阳杂俎》之类的小说野史,这类五光十色的神话世界,潜默化中养成了搜奇猎怪的嗜好,随着年龄的增大,这种爱好有增无减,这对他创作《西游记》有着重大的影响。 30岁后,他搜求的奇闻已“贮满胸中”了,并且有了创作的打算。50岁左右,他写了《西游记》的前十几回,后来因故中断了多年,直到晚年辞官离任回到故里,他才得以最后完成《西游记》的创作,历时7年。

步入青年时代的吴承恩是狂放不羁、轻世傲物的年青人。社会地位的低下,贫穷困苦的处境,使这位大才子狂放不羁,招来了纷至沓来的笑声,被人交口称誉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吴承恩约二十岁时,与同乡一位姓叶的姑娘结婚,婚后感情甚笃。吴承恩虽然狂放不羁,但他品行端正 ,忠于自己的妻室。

嘉靖十年,吴承恩在府学岁考和科考中获得了优异成绩,取得了科举生员的资格,与朋友结伴去南京应乡试。然而才华不如他的同伴考取了,他这位誉满乡里的才子竟名落孙山。

第二年春天,他的父亲怀着遗憾去世了。接受初次失败的教训,吴承恩在以后三年内,专心致意地在时文上下了一番苦功,在嘉靖十三年秋的考试中却仍然没有考中。吴承恩羞恨交加,这年冬天,竟病倒了。 两次乡试的失利,再加上父亲的去世,对吴承恩的打系是沉重的。在他看来,考不取举人,不仅付资无由,而且愧对父母,有负先人。但他并不以为自己没考取是没本事,而只是命运不济,他认为“功名富贵自有命,必须得之无乃痴?”

吴承恩一生不同流俗,刚直不阿。他之所以才高而屡试不第,很可能与他不愿作违心之论以讨好上官有关。他厌恶腐败的官场,不愿违背本心,对黑暗的现实持否定态度。他在《二郎搜山图歌》一诗中写道:“民灾翻出衣冠中,不为猿鹤为沙虫。坐观宋室用五鬼,不见虞廷诛四凶。野夫有怀多感激,抚事临风三叹惜。胸中磨损斩邪刀,欲起平之恨无力。救月有矢救日弓,世间岂谓无英雄?谁能为我致麟凤,长令万年保合清宁功。”认为“民灾”的形成,社会现实的丑恶,原因就在于统治者用人不善,让“五鬼”“四凶”那样的坏人当道。他想“致麟凤”,行“王道”,扭转乾坤,但是怀才不遇,壮志未酬,只能空怀慷慨,抚事临风叹息。

生活困顿给吴承恩带来的压力并不小于科考的失利。父亲去世以后,他需要操持全家的所有开支,但他却没有支撑门户的能力,更没有养家活口的手段。家中生活来源,除了每月从学府里领回六斗米外,只能坐食父亲所留遗产了。

品尝了社会人生酸甜苦辣的吴承恩,开始更加清醒地、深沉地考虑社会人生的问题,并且用自己的诗文向不合理的社会进行抗争。

②吴承恩与西游记

吴承恩曾写过一本志怪小说《禹鼎志》。他在这本书的序言中说,他的志怿小说、神话小说,写的虽是神仙鬼怪,其实着意的还是在于“人间”,为的是寄托他的政治理想,鞭笞邪恶势力,使读者“悚然易虑”,并非无为而作,或搜奇猎异以资谈笑。他创作《西游记》,目的也是如此。在《西游记》四十五回中,写到孙悟空布置自然之神布云、打雷、下雨时,特别命令雷公邓天君说:“老邓仔细替我看那贪赃坏法之官,忤逆不孝之子,多打死几个示众!”孙悟空最恨的是“贪赃坏法之官”,这与吴承恩在许多诗文中所表现的特别仇视贪官污吏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在《西游记》的神话世界里,处处有人间的影子:神圣的天宫表面气派不凡,至高无上的玉帝却贤愚莫辨,十分昏庸,天庭和人间的王朝相仿佛;地府森严,官官相护,贪赃枉法,无辜的人有冤难伸,和地上的衙门并无两样;妖魔鬼怿杀人吃人,贪财好色,仗着魔力法术称霸一方,无恶不作,简直是人间恶霸、官僚的化身。《西游记》还写到了一些人间国度,那里的统治者大多是“文也不贤,武也不良,国君也不是有道的”,这同样是明朝廷君臣祸国殃民罪行的写照。吴承恩塑造的孙悟空,嫉恶如仇,神通广大,一切称凶逞狂的妖魔鬼怪在它的金箍棒下都推动失去了往日的威风,或一命呜呼,或束手就擒,这都反映了吴承恩扫荡社会丑恶现象和丑恶势力的强烈愿望,也是《西游记》民主性精华之所在。

一生穷困的吴承恩,奋尽全力完成中外闻名的《西游记》后,带着悲喜交加的心情,约于万历十年离开了人世。

③西游记的主要人物

唐僧,俗家姓陈,乳名江流,法名玄奘,唐朝第一高僧,所以被人们称为唐僧。西行取经时,唐朝太宗皇帝李世民赐法名三藏。唐僧十八岁出家皈依佛门,经常青灯夜读,对佛家经典研修不断,而且悟性极高,二十来岁便名冠中国佛教,倍受唐朝太宗皇帝厚爱。后来被如来佛祖暗中选中去西天取经,并赐宝物三件,即袈裟、九环锡杖、金箍咒。唐僧身材高大,举止文雅、性情和善,佛经造诣极高。他西行取经遇到九九八十一难,始终痴心不改,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辅佐下,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从西天雷音寺取回三十五部真经,为弘扬佛家教化做出了巨大贡献,至今被人们津津乐道,不忘他的历史功绩。

孙悟空,法号行者,是唐僧的大徒弟,会七十二变、腾云驾雾。一双火眼金睛,能看穿妖魔鬼怪伪装的伎俩;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使用的兵器如意金箍棒,能大能小,随心变化,小到绣花针,大到顶天立地。他占花果山为王,自称齐天大圣,搅乱王母娘娘的蟠桃胜会,偷吃太上老君的长生不老金丹,打败天宫十万天兵天将,又自不量力地与如来佛祖斗法,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多年。后来经观世音菩萨点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三打白骨精,收服红孩儿,熄灭火焰山,一路上降魔斗妖,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回真经终成正果。他嫉恶如仇,不怕困难,坚韧不拔,英勇无畏,取经后被封为斗战胜佛。

猪八戒,法号悟能,是唐僧的二徒弟,原来是玉皇大帝的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被逐出天界,到人间投胎,却又错投猪胎,嘴脸与猪相似。他会变身术,能腾云驾雾,使用的兵器是九齿钉钯。唐僧西去取经路过云栈洞,猪八戒被孙悟空收服,猪八戒从此成为孙悟空的好帮手,一同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八戒性格温和,憨厚单纯,力气大,但又好吃懒做,爱占小便宜,贪图女色,经常被妖怪的美色所迷,难分敌我。他对师兄的话言听计从,对师父忠心耿耿,为唐僧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是个被人们喜爱同情的喜剧人物。

沙和尚,法名悟净,原是天宫玉帝的卷帘大将,因触犯天条,被贬出天界,在人间流沙河兴风作浪。他使用的兵器是一柄月牙铲,武艺高强,不畏强敌。经南海观世音菩萨点化,拜唐僧为师,与孙悟空、猪八戒一起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他身上有两件宝,一件是菩萨葫芦,一件是九个骷髅组成的项圈。后来,他用九个骷髅作为九宫,把菩萨葫芦安放在其中,成为法船,稳似轻舟,顺利地帮助师徒四人渡河西去。沙和尚保护唐僧西天取经路上,任劳任怨,忠心不二,取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吴承恩有诗《赠李石麓太史》,石麓为李春芳的号。李籍隶江苏兴化县,嘉靖年间状元及第,因善撰“青词”而累升宰辅。少时曾在江苏华阳洞读书,故又有号“华阳洞主人”。曾受命总校《永乐大典》。在《西游记》第九十五回有一首诗:“缤纷瑞霭满天香,一座荒山倏被祥;虹流千载清河海,电绕长春赛禹汤。草木沾恩添秀色,野花得润有余芳。古来长者留遗迹,今喜明君降宝堂。”沈先生发现,这首诗的第四、五、六、七四句,暗含“李春芳老人留迹”,与卷首“华阳洞天主人校”指的是“编撰《西游记》”之意。

胡适与鲁迅主张吴承恩为《西游记》作者的根据是明天启间《淮安府志》,该志记有吴承恩作《西游记》,但未说明此为何类图书。清代咸丰重刻《淮安府志》删去这一条。

1983年末,章培恒先生在《百回本〈西游记〉是否吴承恩所作》中指出,从《西游记》问世直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三百余年里,各种刊本或署朱鼎臣编辑,或只署华阳洞天主人校而不署作者姓名,或署丘处机撰,没有一本承认吴承恩的著作权。胡适1921年的《西游记序》也说此作“是明朝中叶以后一位无名的小说家做的”。后来鲁迅先生力主吴承恩说,胡适得到鲁迅抄给他的材料,便在《〈西游记〉考证》中也持此主张。然而细观他们的考证,所依据的间接材料有二条,直接材料仅一条。

《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1506―1582),字汝忠,一字以忠,明代中叶淮安人。淮安在汉代曾叫射阳县,县的东南有一湖泊叫射阳湖,所以吴承恩以“射阳”为号,经常自署为“射阳居士”。后代亦有人称他为“射阳山人”,这大约不是他当年的自号。淮安地处淮水之南,秦汉时期为淮阴县。唐代为楚州,一度时期也曾改称过淮阴郡,故他在署名时,前面往往冠以“淮阴”二字。这是明清时代两淮文人的普通风气。

关于吴承恩的家世,目前人们了解的还是很少。因为资料太少了,迄今为止,可供查考的资料主要的只有《先府宾墓志铭》一种。现在,我就根据这篇墓志铭和其他一些材料,作如下一些推测。

吴承思先世涟水人,是后来迁到淮安的。是什么时间迁居淮安的呢?他自己没有讲,我猜想最迟不应晚于明初。其理由有二:

第一, 从时间上推算,应在明初之前。《先府宾墓志铭》云:

先世涟水人,然不如何时徙山阳。遭家穷孤,失谱牒,故三世以上莫能详也。曾祖讳鼎;祖讳铭,余姚训导;皇考讳贞,仁和教谕。

这里所说的曾祖、祖、皇考,均是以吴承恩的父亲吴锐的身份来说的。所谓“三世以上”,就是指的这三世,并不包括吴承恩父子,若连他们父子计算,当为五世。这五代吴承恩是清楚的,从他父亲的曾祖吴鼎向上便“莫能详也”。吴承恩生于十六世纪初,距明代开国 130余年。按通常 3 0年为一世的说法来计算,吴承恩向上四代为 12 0年,时间正好是明初。“三世以上莫能详也”的意思,明显是说吴鼎并非迁淮始祖,迁淮是他以前的一世、二位甚至几世的事,只不过是因为没有谱牒,吴承恩说不清楚罢了。所以,吴氏迁淮不当晚于明初。

第二,元朝末年战争频仍,淮安所遭战祸尤为严重,土著居民死散殆尽,人口锐减。据黄梨洲为淮安杨士杰作的传记,以及曹镳《淮城信今录》、杨庆之《春宵呓剩》等记载,“明初谁人存者止七家”。“淮人”大概指的是城内居民,“七家”可能是指七个姓。据说这七姓是一“节孝徐(积)、槐树李、梅花刘、切面张、面合王、裱背王、南门潘(埙)”等几家。此外,还有人说七姓中有姓吴的,但那是指的是后来中进士做过御史的吴节、吴那一家,与吴承恩并无瓜葛。吴承恩的祖先不是淮安元代遗民,而是元末明初从涟水迁入的。明初,明太祖针对江北居民稀少的状况实行移民政策。来谁的移民多迁自江南,而且多为富户或军官。至今淮安许多人还世代相传说自己老家是江南苏州或其他什么地方。吴承恩家由北向南,自然不属于这个潮流,应该是元末明初破产农民的流迁。

吴承恩祖先迁淮后是从事什么职业的呢?《先府宾墓志铭》中没有谈及。当时迁淮的人中有的是军籍,隶戎于淮安卫、大河卫、宽河卫等卫所;有的是商籍,从事商业活动;也有一些人是先人在淮做官而定居下来的;有些人家从事医业,如潘家、卢家;还有很多人家从事儒业,依靠读书做官吃饭,等等。吴承恩家不是军籍,也不是做大官人家的后裔,也不象一开始就是业儒的。据《先府宾墓志铭》记载,吴承恩家出过两代学官:曾祖吴铭做过浙江余姚县的训导,祖父吴贞由例贡做过浙江仁和县(今杭州市)的教谕(同治《山阳县志》卷九、光绪《杭州府志)卷一0二的记载均为训导)。训导与教谕都是官微俸薄的冷官,远离家乡,颠沛流离,妻儿往往不能团聚在一起。当吴承恩的父亲吴锐四岁时,其母梁氏,带着他一起去仁和,夫妻父子团聚以享天伦之乐。团圆的日子还未过数月,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吴锐的父亲即吴承恩的祖父吴贞竞病逝任所。梁氏无奈,只有带着四岁的孤儿吴锐回淮。由于他家两代经营的是“九儒十丐”的“穷儒”,既无什么积蓄,更无其他收入,所以家境越来越穷。因为穷,又无亲友接济,吴锐到了上学的年龄也不能上学,比别人家孩子迟了好几年,才开始进入社学读书。因为无钱给社学先生送礼,先生就不怎么教吴锐。但是,吴锐很聪明,在旁边专心听先生给别人讲,居然学到了所有的课业,并且学得很好。吴锐的聪慧感动了社学先生,得到了先生的赞赏,推荐他到乡学去继续读书。但终因吴家家计困难而没有去成。梁夫人痛心疾首地说:“吴氏修文二世矣,若此耳,斯孤弱奈何!”先是梁夫人哭泣,接着吴锐也跟着哭,母子抱头痛哭一场了事。吴锐失学以后干些什么我们无法知道,但他到二十岁的时候,便娶了小商人徐家的女儿成了家。佛家世代卖花边花线一类小商品,吴说便承袭了他家的行业,坐在店堂里成了一个小商人。从这一段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吴承思家的一些老底。所谓“修文二世”,大概就是指的承恩的曾祖吴铭和祖父吴贞。再进一步细细琢磨这句话,似乎吴家业儒的也仅此两代,其先世并不是读书人家。吴家先世既非业儒,又非军籍,更非官宦,此外要么就是从事农业,要么就是经营商业。两相比较,我认为他家初迁淮时经营的是小商业可能更象些。这里有两条理由。

一、吴承恩家并无地产收入。有人说,吴家迁淮后原住在二铺灌沟,从事的是农业。他们的根据是因为吴承恩死后葬在那里,并称那儿为“先垅”。这个证据是不足为凭的。“垅”就是墓地,“先垅”是先人墓地的意思,并不说明他家在那儿有多少土地。城里人死了总不能埋在城里,葬到乡下去是必然的,在乡下买一块土地作为墓地是正常的事情。当然,吴家一开始就置下这块地产,自然用不着再去买的。但我想那样是不大可能的。吴家由涟水迁来,如果原来就是地主富户,那他就不会放弃原有的土地,抛开家园到这儿来重置田产,如果是破产农民迁来,那他更不会有钱到淮安乡下买田。明初从江南向江北移民,是因为江北地多人稀,动员江南富户到江北垦荒,是有开发江北的目的的。当时是用行政手段“赶”来的,淮安至今农民中仍有“洪武赶散”的说法。明初涟水的经济状况不会比淮安好,吴家迁淮决不是因为是富户而被“赶”来的。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如果吴家拥有一定的地产,当做教谕的吴贞死后,吴家不至于穷到那种地步,吴承恩的父亲连个社学都上不起,迟了几年才上;上了社学又无钱给先生送礼,以致受人歧视;到了最后还是辍学了事。依我的推测,他家简直没有什么地产,他家先辈迁淮后根本不是农民。

二、我认为吴家来淮后就住在河下。当时河下在淮河(当时也叫黄河,黄河夺淮后,这一带淮河下游也是黄河的下游。),西边则是运河,河下处在两河之间,是一个商埠。当时从各地来的商人和各种职业的人很多,大都聚居在这里。这些人后米都逐渐入了山阳籍。他家迁淮后落脚于河下,处在一个家家经商的街市之中,从而受其影响,从事某种小商业来谋生是很自然的事情。从现在他家在河下的周围环境来看,正是这样的情况:打铜巷、钉铁巷、粉章巷、估衣街包围在他家的四周。这些巷子里的居民基本上经营着巷名中所列的行当。当经商有了余利,生活状况有所改善,就向读书做官的方向进取,并且有了一些成效,出现了两代学宫(尽管吴贞是例贡生出身,可能要出一点钱,但正好证明他家既有读书子,经济上又小有富余)。这时,他家便抛弃了原来所经营的与现在做官(虽然是不入流的小官)身份不相称的商业,生活来源就靠做学官的微薄俸禄来维持。一旦这条道路出了问题就会出现麻烦。果然,吴贞死了,没有官俸了,全家生活立即出现危机,连吴说上社学读书都困难。如果是官僚兼地主的家庭,是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的。吴家没有地产,生活艰难,是可以想见的。这时为生活所逼,“修文二世”的书香子弟,中途辍学,弄到店堂做起小生意来,一下子又退回到了小商人的地位。这对于吴家来说,祖上经营过的职业,后人重新拾起,轻车熟道,一般情况下是很自然而不突兀的。

吴承恩说他家的境况“穷孤”。“穷孤”是他家世的主要特征。所谓“穷”,主要是指经济上困难。如前所述,他家确实不富裕,有时比较艰难。另外,也可能兼有指命运不太好的意思,几代以来曲曲折折不发达,没有交上当大官、发大财的好运。已经做了两代小官了,结果不但没有上升,反而又回到了原来的地位,陷入艰难困境。所谓“孤”,大概指人丁不兴旺,几代单传,势单力薄,人口不多。吴家困难了,无人资助,受人欺侮了,也没有人为他撑腰;吴承恩的父亲受尽了官府胥吏的敲诈勒索,也没人为他说句公道话。这些明显看出他的家族是多么“穷孤”、寒微。家族内既没有做大官赚大钱的人可以作为他家政治上或经济上的靠山,恐怕本族中的兄弟叔伯都很少,现在还没发现他的家族中其他人的记载。种种迹象表明他家可能几代单传。

吴承恩的亲戚关系中,也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祖上的亲,吴承恩没有谈到过,大概无足称道。祖母梁氏娘家何处不清楚,八成是淮安人。当时淮安梁家也不显耀,舅祖的情况也不知道。未见有祖姑母的记载,无从谈起。嫡母徐氏是个商人的女儿,生母张氏何许人也更一无所知。关于舅家及姑母家,竟连片言只语也未见,或者干脆就没有姑母。吴承恩的父辈以上亲属情况,简直是个谜。

有人乐于称道吴承恩自己这一代中的两门亲戚:一是姐夫沈家,另一是妻舅叶家。他们分别是沈翼和叶淇的后裔。沈翼和叶淇二人,分别在景泰年间和弘治年间任过南、北户部尚书,这两家在淮安都很有地位。但是,吴承恩的姐夫和妻子大概只是这两家的族人,并非这两位尚书大人的嫡传裔孙。然而总算是沾亲带故,有一点亲戚关系。

吴承恩的岳父叶家的情况也有点相类似。叶氏先祖为南宋初年宰相叶衡,世居浙江之金华。叶淇曾祖叶J,在元代以诗名世,著有《樵云独唱》,祖父叶土廉,洪武初戍淮,遂为淮安卫人。《明史》卷一八五有叶淇传。据传,淇字本清,景泰五年进土,授御史,成化中累官至大同巡抚,弘治四年为户部尚书,寻加太子太保。墓志铭为李东阳撰。据墓志,叶淇生于1426年,卒于1501年。他“长身修髯,见者知为伟器,”“配何氏,赠夫人,继阙里孔氏,封夫人,皆有内行”。何氏事不详,孔氏,即吴承恩为之撰《寿叶太老夫人八十颂》和《叶太母挽诗序》(见《射阳先生存稿》卷一、卷二)的“叶大老夫人”和“叶太母”。承恩在这两篇文章中说:“先尚书国柱臣,康V海内,震宫保翊”,“太夫人秀锺阙里,为先师四十五代之真裔”。又说;“承恩叨忝婚姻,班太母曾孙之末”。虽然吴承恩在《先府宾墓志铭》中仅言他“娶叶氏”,未明言是出于哪一个叶家,但我们从这两篇文章便可知道叶氏是叶淇的后裔,是叶淇曾孙一辈的族人。叶太母孔氏生于1468年,比她丈夫叶淇小四十二岁,叶淇去世时她年仅三十四岁。从时间上推算,承恩妻叶氏根本不可能是孔氏亲曾孙女,仅在曾孙这一“班”中,而且又是“末”。看来承恩妻叶氏并非叶淇的嫡传子孙。李东阳所撰的叶淇墓志中关于孔氏的记载,仅在明刻本《怀麓堂文后稿》卷二十四中有之,到了此书的清刻本中,“继阙里孔氏,封夫人,皆有内行”几个字被删去了。这就使我想起吴承恩的姐姐吴承嘉来。大概妇女嫁作继室、侧室,或者未生儿子的,就是这样的命运。被封为夫人的孔氏尚且如此,平民百姓的女子吴承嘉不入沈氏族谱还有什么的可说呢?叶淇弟兄二人,其弟名叶洋。洋子叶贽,宇崇礼,天顺庚辰进土。据天启《淮安府志》卷十六记载,他“当官外和内严,庶狱缘请定法,人不敢干以私。历守三大郡,孜孜尽职,不拂情以招怨,不立异以邀名。累工、刑二部侍郎”。此叔侄二人是当时叶氏的重要人物。叶贽子叶筌,号笛溪,为承恩的叔丈人。《射阳先生存稿》卷一诗《寄笛溪叶太文》、卷四《贺笛翁太丈七帙障词》,即为他所作。叶筌家庭条件十分优越,父亲为朝廷大吏,自己承其荫为光禄寺典簿(同治《山阳县志》卷九)。叔叔叶宝很有钱,据说叶贽入官至归隐四十余年,出入供费皆出于他。障词中说,叶筌“处则为贵公子,出则为贤士夫,倦而归也则为乡耆勘。少年时喜欢交结各种人,“江湖游侠,时候于其门;异端方伎,日列于其前”。既而改变生活方式,结交皆海内名士:“悬箔而有琴棋,挥金以收书画。横长笛,撰小词,寻奇春雨之亭,避俗水西之馆”。但他终身轻财重义,“方其乏,则朝储忘乎午餐;时其丰,则食客倍于家众”。吴承恩虽然是他的侄倩,但因为是当时的名士,仍然被他“礼之为上客”。他们的友情是很好的。当叶筌在京城时,承恩作诗《寄笛溪叶太丈》,发出“物情悬旧赏,离梦绕沧波”的感概,要叶筌“应念故山萝”。其实,叶筌比吴承恩大不了几岁。障词说,隆庆四年(1570年)是叶筌的七十寿辰,那么,他当生于1501年,与吴承恩的年龄相仿佛。障词还说,“承恩缔姻门下余四十年”。这句话需要作些斟酌。“余”当为“馀”之误植,但字书说“余”、“馀”相通,古人喜欢用通假字,这可姑且置之勿论。“余四十年”在古汉语中意为“垂四十年”、“接近四十年”,因此这句话很成问题。我们将“余四十年”尽量说得大一些,为三十八、九年,到1570年吴承思才结婚三十八、九年,那么他结婚的时间当为1532年顷。这一年吴承恩父亲刚刚去世,他为他父亲撰写墓志中刚好赶上与上“娶叶氏”,这未免过于玄了些。而且,吴承恩此年已将近三十岁了,对于一个几代单传、四十多岁方得独生子的家庭来说,恐怕决不会让孩子到了三十岁,自己到了七十多接近死期才让孩子结婚成家。因此,我认为这“余四十年”当为“四十余年”之误。这样的话,承恩的结婚年龄在二十来岁,方可说得过去。

叶筌的儿子叶恩,为嘉清二十九年进土,官御史,孙子叶允武,中万历二十年武会试第一。这已是吴承恩身后的事了。总之,吴承恩的这门亲戚就是这样的状况,似乎要比沈氏家族好一些。

吴承恩有几个子女?也没有记载。他有过儿子,名叫凤毛,但很早就去世了。有没有其他子女无法知道。陈文烛为他作的《花草新编序》中说,吴承恩去世以后,吴家已“家无炊火乏矣”。根据这句话来看,吴承恩是他家最后一个去世的人,大概是没有其他子女,他死了以后,烟囱子就不冒烟了,从此便断了烟火。即使有女儿的话,那大概早已出嫁了。但是没有材料证明这一点。

吴凤毛的情况只有两处提到过,一是《介社颁》中说:“承 恩令子之平生肺腑交也,又重以婚姻之谊”。另一处是为沈坤父母作的墓志铭中说:“彼我既羁,贯友通家。我亡子凤毛,祭酒又尝许昏以女”。前一篇文章是嘉靖二十三年(1544)沈坤中状元满三年考,皇帝赠封其父母,适逢沈母六十四岁寿辰,作此为之庆贺的。嘉靖二十三年对于沈坤来说,是喜事连连的时期。嘉靖二十年他自己中了状元,这一年皇上诰命赠封父母及妻子,妹婿张侃此年也中了进土,他的家族正处在上升时期。此时能与吴承恩订儿女亲家,确实是沈坤不忘友情很看得起吴承恩的事情。但如果说订亲是前几年即沈坤中状元以前的事,也许更有一定的合理性。那么,凤毛生年当在嘉靖十一年至嘉靖二十年之间。第二篇文章作于嘉靖三十五年冬(1556),文章中已称凤毛为“亡子”,说明他已经死了,而且可能已经有了一段时间了。因为墓志中说沈坤父母的三个孙女,一个嫁了周学礼,另两个也许聘了人家。这三人当中,当然包括那个曾经许聘吴凤毛的沈坤的女儿在内,因为凤毛死了,便又另许了别人。但此事过去的时间似乎又不会太长,因为在承思的印象中还记忆犹新,并把这件事写到沈坤父母的墓志铭中去。也许凤毛就在此前一二年才去世。但这些都是推测,究竟吴凤毛生于何年,卒于何年,活了多大,还难以说清楚。

以上是对吴承恩的家世及有关情况所作的简单考述,目的是供研究《西游记》和吴承恩的学人们参考。许多地方是大胆的推测,还有待于发现新的资料来纠正和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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