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墓志铭 > 正文

包青天包拯最后到底是怎么死的?死时多大?

2023-01-07 23:06:45  来源:网络   热度:

历史记载是包拯在枢密院视事时,突然得病。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终年六十四岁。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嘉v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扩展资料

包拯平生整治吏治、注重生产、巩固国防、举贤任能、为民请命,颇有政绩,是中国历史上的名臣,杰出的清官代表。包拯之名,成为清廉的象征。

欧阳修:拯性好刚,天姿峭直,然素少学问,朝廷事体或有不思...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但其学问不深,思虑不熟,而处之乖当,其人亦可惜也!

张田:仁宗皇帝临御天下四十年,不自有其圣神明智之资,善容正人延谠议,使其谋行忠入,有补于国,卒大任以股肱者,惟孝肃包公止尔。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包拯

包拯(俗称包公),字希仁,是北宋庐州(今安徽省合肥市)人。他生于公元999年,卒于1062年。 包拯墓葬位于安徽省合肥市东郊大兴集。关于包拯当时在开封逝世时的情况,墓志铭上记载为:“嘉佑七年五月己未,方视事,疾作为归。上遣使赐良药,辛未,遂以不起闻。” 从以上记载可知,包拯从发病到亡故仅有13天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他还服用了“上遣使赐良药”。由于包拯生前敢于谏诤,不畏权贵,执法不徇私情,受到贪官污吏的仇视,又这样突发性地去世,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怀疑和关注,即包拯究竟是病死?还是服药后被毒死的?最近,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与安徽省博物馆等单位合作,利用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产生的同步辐射,对包拯遗骨进行了研究。发现包拯遗骨中钙、铁、汞元素比现代人骨中的含量高,而砷和铅的含量均比现代人骨中的含量低或相近。 众所周知,古代的毒药主要有砒霜(砷)、朱砂(汞)等,它们都具有“剧毒”的性质,包拯遗骨中砷含量较现代人低,可以初步排除包拯生病时服用大量含有砒霜药物的可能性,至于包拯遗骨中汞含量较现代人高,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古人为保存尸体(防腐),在棺木中放入朱砂,由于朱砂对骨头的侵蚀和污染引起汞含量增高;另一种可能是包拯生前曾服用小剂量含汞药和食品。同步辐射的研究结果,排除了包拯生前服用大量含有砒霜药物的可能性,但不排除服用小剂量含汞药物或食品的可能性。分析结果支持包拯属正常死亡的结论

包公墓全称包孝肃公墓园,位于合肥市内包河南畔林区,与包公祠紧紧相连。整座墓园面积1200平方米。包拯病逝于北宋嘉七年(1062年),次年由开封 护丧归葬在今合肥市东郊大兴集。1973年建于此,1988年竣工。墓园内迁安了包拯及其夫人、子孙的遗骨。包公曾言: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故有“不肖子孙,不得入墓”的传说。墓园由主墓区、附墓区和管理区组成。主墓呈“覆斗型”,墓室内安放有包拯墓志铭和2.4米长的金丝楠木棺,棺内安放包拯遗骨。北侧是附墓区,有包拯夫人董氏及其子、媳等墓5座。整个墓园庄重肃穆,寓包拯禀性峭直、刚毅之意。主要建筑上置有全国著名书法家赵朴初、刘海粟、启功、溥杰等撰书的楹联。

张方平任三司使,因购买豪民的财产而获罪、包拯上奏弹劾,罢免了张的官职;但宋祁取代张方平,包拯又加以指责;宋祁被罢免后,包拯以枢密直学士的身份权兼三司使。欧阳修说道:“包拯真是《左传》中所说的‘牵牛踩了别人的地而地的主人把牛抢夺过来’,这种惩罚已经过重了,又贪恋三司使的肥缺,不也太过分了吗!”包拯因此呆在家里回避,过了很长时间才出来。他在三司任职时,凡是各库的供上物品,以前都向外地的州郡摊派,老百姓负担很重、深受困扰。包拯特地设置榷场进行公平买卖,百姓得以免遭困扰。官吏负欠公家钱帛的多被拘禁,一有机会就逃走,又把他的妻儿抓起来,包拯都给放了。升给事中,担任三司使。几天后,被任命为枢密副使。随即又升为礼部侍郎,包拯推辞不受。很快因病去世,享年六十四岁。朝廷赠他为礼部尚书,谥号为“孝肃”。

包拯 (包青天)

包拯(999-1062)自希仁,芦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

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以孝闻于乡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特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朝廷赠官吏部上书,有「奏仪」十五卷传于世。

注:以上是摘自《北宋史》。

最后应该是病死的,死的时候64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