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社火”是什么节目? [民风民俗]
社火
社火,又称“耍社火”,传统民间节目综合性文化活动。包括舞蹈、杂技、杂耍、武术、鼓乐等,是群众在年节庆典、庙会上自娱自乐、表演性强的民间歌舞技艺活动的统称。其历史悠久,一般认为是承袭秦汉时的百戏逐渐发展形成的。表演借助各种道具,事先有场面变化编排,有引人入胜的高潮铺垫,有生动热烈的祝辞,有欢快热闹的吹打锣鼓音乐伴奏,表演程序自由。
起源
民间社火,是春节期间民间的自演自娱活动。它来源于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社,即土地神;火,即火祖,是传说中的火神。在以农业文化著称的中国,土地是人们立足之本,它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火,是人们熟食和取暖之源,也是人类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远古人们凭着原始思维认为火也有“灵”,并视之为具有特殊含义的神物,加以崇拜,于是形成了尚火观念。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产生了祭祀社与火的风俗,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使祭把社火的仪式逐渐增加了娱人的成分,成为规模盛大,内容繁富的民间娱乐活动。
历史
社火,作为最古老的风俗,在中国有着数千年的历史。它产生于原始的宗教信仰,是远古时期巫术和图腾崇拜的产物,是古时候人们用来祭祀拜神进行的宗教活动。“社”为土地之神,“火”能驱邪避难。崇拜社神,歌舞祭祀,意在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万事如意。
社火一词始见于宋代。《东京梦华录》卷八记载:六月二十四日,欢口二郎神生日,二郎庙前露台上设乐棚,有“社火呈于露台之上”。在汉魏南北朝、隋唐时期至南宋,皇城的除夕之夜还保留有大傩仪,后逐渐被社火取代而融于社火之中。可见宋朝的民间社火已是包罗万象,气象万千。当时的社火由祭祀、巫术、傩仪、百戏、乐舞、参军戏、民间杂耍等组成。每逢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村社便组织、举办使节庆、迎神赛会,有上竿、跃弄、跳索、相扑、鼓板、小唱、斗鸡、说浑话、杂耍、商谜、合笙、乔筋骨、乔相扑、浪子、杂剧、学像生、倬刀、装鬼、砑鼓、牌棒、道术之类杂戏表演。社火表演时,脸谱面具,必不可少。头一天晚上,人们便精心画好各式的脸谱,以便第二天登台演出。
社火脸谱起源,据陕西的民间艺人介绍,周朝时,周武王率兵伐纣,大军行至麒麟山下,被驻守山下的闻太师挡住去路。姜子牙计上心头,让士兵戴上了神兵天将的面具上阵叫骂,个个威武凶煞,好似天兵下凡。闻太师不知真假,以为天意,拔寨而逃。此事传入民间后便产生了画脸谱逐鬼的民间习俗,并逐渐融入到了社火中。学术界则普遍认为,脸谱的起源是周秦时的傩舞。傩是一种远古时代的宗教仪式,“傩”本是一种传说中的神鸟,后被人格化,成为一种祭祀表演。傩舞是周代在傩祭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驱鬼逐疫的宗教舞蹈,而“傩”的明显特征,便是戴假面歌舞。巫师戴着刻有图腾的面具将自己装扮成神,巫师一旦戴上面具,普通人就变成了“神”。面具在这里起到了人与神的转化作用,是行巫术时必不可少的道具。
这样的习俗在当今社火中尚有遗存。宝鸡一带的传统社火,在演员“开脸”之前,可以有说有笑,一旦“开脸”之后便不是自己,不能随便说话,这也是原始巫术的遗风吧。
随着社会的发展,远古时代保留下来的社火,融入和赋予了新内容,表现形式也日臻完善,注入了民间传说、戏曲故事和英雄人物等元素。宝鸡市陈仓区村民表演的芯子社火,在一个平台上固定一根高达2―3米的钢筋,用彩纸在钢筋上做出老虎、棉花、云朵等形态各异的物体,男女儿童装扮成古装戏剧人物,在钢筋上摆出各种各样的造型。
延续了数千年的社火,已成为陕西宝鸡地区每年正月中的一项重要文化习俗。宝鸡也因此被誉为“中国社火之乡”。
类似的还有猪八戒背媳妇等。高芯子,又名高台。有抬芯子、背芯子、车芯子等多种类形,尤以“车芯子”为多。一般在小型拖拉机或小型汽车上固定一根或几根丈余长的木椽或铁杆,再在杆的顶端绑成莲花形或其它形状的悬体物,这就是芯台。芯台上再将一两个或多个扮演角色的孩子固定,着戏剧服装,做简单动作或造型,在行进中表演玄妙、惊险动作。社火中还有扭秧歌、耍狮子、舞龙、大头娃娃等。大型社火队由彩旗、锣鼓、狮子、旱船、大头娃娃、秧歌、高芯子等组成。驻固部队、武警、六九五厂还有安塞腰鼓、威风锣鼓、太平鼓及东北秧歌等表演内容和形式。
山西社火
山西的民间社火,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据统计,全省约有 200多种,按其形式可分为锣鼓类、秧歌类、车船轿类、阁跷类、灯火类、模拟禽兽类、模拟鬼神类、武技类等。
锣鼓类,以节奏强烈明快,场面壮阔粗犷为特点,充分展示了黄土高原人民质朴豪放的气质。秧歌类,有的侧重歌唱如“伞头秧歌”、“小秧歌”,俗称文场秧歌;有的则歌舞结合,以舞为主,俗称武场秧歌。既有本地鲜明的地方特色,又吸收了外地歌舞艺术的特长,如凤秧歌,模拟插秧的舞蹈动作,体现了中国文化兼容并蓄的特点。车船轿类,以精湛的技巧装饰成各类民间交通工具的形状,表现丰富的时代内容,主要有《小车会》、《旱船》等节目。山西灯火,其特点是:一方面继承了传统灯火的艺术,具有全国各地灯火的共性特征,另一方面发挥山西地理资源优势,具有独具的地方特色,如旺火,“煤海之光”灯展,都与山西煤炭生产有关。模拟禽兽类和模拟鬼神类的民间社火,以深厚的文化意蕴见长,表现了远古时期人类与自然界凶禽猛兽的斗争,反映了人类对邪魔鬼怪的迷信与敬畏,透过它可以窥视到民间娱乐由娱神到娱人的发展过程。武技类有九节鞭、鞭杆拳、剑舞、刀舞、穿心杠、跳火笼、霸王鞭等,以高超的技艺引人。
在晋南最富特色的是阁跷类。它以道具制作精妙神奇、表演技巧惊险动人而为广大群众喜爱。襄汾县中黄村的高台,就是其中之一种。每年春节期间初十前后在本村、邻村表演,从十五起到县城或地区演出。传说,中黄高台最早也是来源于祭祀,由人装扮成神,先在庙内表演,然后相继走出,串街表演,群众都跟随围观,有时水泄不通,后面的人无法看到。后来,有人提出把神的扮演者设法固定在木板上抬起,既增加了表演的立体性,又方便观众欣赏,由此产生了中黄高台。中黄高台的表演先是锣鼓队在前面开道,接着是许多装饰艳丽的旗伞,后面才是精彩的高台。高台一般有八人抬着,铁拐根据表演内容设计,自然巧妙,出人意料之外。例如,有的是一个演员伸出手臂,上面站立着另一个演员;有的是荷花高空盛开,一个小孩站在荷花上面左右旋转;有的是一个演员两臂伸开,一手抓着一个小孩的辫子,小孩悬在空中一动不动,还有的是一个演员用手倒托一把椅子,椅子的一条腿上又站着另一个演员。高处的演员漫舒广袖,轻轻摆动身体,卜面抬的人稳步向前,密切配合,这些民间艺人根据一定的物理原理,利用人们形成错觉的心理特点,虚实相生,真假混同,把结构奇巧的铁棍绑扎成“空中舞蹈”,令观者提心吊胆,而表演者则神态自如。表演的内容以传统戏曲为主,同时也反映日新月异的现实生活,年年有高台,岁岁翻花样。太原地区将与之类似的艺术形式称为“铁棍”、“背棍”,有的艺人能同时担负三位小演员。
高跷,俗称“拐子”,由舞者踩在木跷上表演,是山西普遍流行的社火形式。木跷高度不一,有的低至一尺多,有的高达一丈五尺,一般为四、五尺。高跷有文高跷、武高跷之分。文高跷用弦乐伴奏,边走边舞,变换各种队形,在街道上表演,舞者有的化装为戏剧人物,既表现历史故事,也表现现代生活,内容丰富多彩,不拘一格。武高跷用打击乐伴奏,以表演特技为主,襄汾县盘道村,素以高跷表演闻名,木跷高达八尺到一丈,一般在村子中心专门设置场地,每隔二丈远摆一张方桌或条桌,连续摆四、五张,舞者逐个跳过之后,还要大劈叉,观者屏息静观,直为舞者的惊险表演捏冷汗。浮山县高村、庄里、张家河、火壁一带,也以武高跷著称,表演的特技有“过天桥”、“朝天蹬”、“跌八叉”、“跳桌子”、“跳双凳’等,颇有武术色彩。垣曲县胡村的高跷,除了磕拐、碰拐、跌叉、跳桌等特技表演外,还有抬二节、抬三节、坐抬、上抬、组合抬等高难抬法,把惊险的表演与优美的造型艺术融合为一体。武高跷表演惊险紧张,动人心魄,与文高跷的气氛热烈舒缓形成鲜明对比。
北地风俗`
春节期间`一群男子在大街做些武打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