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风情是什么?
民俗风情是什么?
民俗风情是指民间民众的风俗生活文化的统称。也泛指一个国家、民族、地区中集居的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它是在普通人民群众(相对于官方)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非物质的东西,民俗及民众的日常生活。
风俗的多样性,是以习惯上,人们往往将由自然条件的不同而造成的行为规范差异,称之为“风”,而将由社会文化的差异所造成的行为规则之不同,称之为“俗”,所谓“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正恰当地反映了风俗因地而异的特点,我国56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也是各不相同的。
五十六个民族的节日风俗
五十六个民族的节日风俗
五十六个民族的节日风俗,我国有56个民族,除了汉族其他都是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的将诶日也是非常多的,其中著名的就有傣族的泼水节等,下面来看看五十六个民族的节日风俗。
五十六个民族的节日风俗1 藏族
藏族人口459万,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西藏、四川、青海、甘肃,以畜牧业为主,兼营农业。藏族是汉语的称谓。西藏在藏语中称为“博”,生活在这里的藏族自称“博巴”。
素有“世界屋脊”之称的西藏,美丽神奇,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地,在现有130多万人口中,藏族占95%。藏族普遍信奉藏传佛教,即喇/嘛教。过去许多传统日均与宗教活动有关。藏族的民间节日有藏历新年、酥油灯节、浴佛节等。藏族民间最大的传统节日为每年藏历正月初一的藏历年。特色文化――藏舞,布达拉宫。
藏族禁忌:
老年妇女不食当天宰杀的肉食;家中有危重病人或家庭不顺,户外插青枝柏叶或石头上放有红线,或用石压刺,以示谢绝客人;屋内不准吹口哨,唱情歌;年尾忌债翻年,年头忌要债;忌妇女在炉灶上站立、蹲坐;家中佛坛不允许别人乱摸,也不得随便指问;吃奶渣和酸奶时,忌用筷子;忌烧奶渣吃;主人及客人在火塘上首位置就坐,只能盘坐或跪坐;不准随便跨越火塘;不准在神龛上放杂物。
在长辈、尊者及父母前,忌讲丑话脏话;在家中忌讲不吉利的话,特别是喜庆佳节;忌以下流秽语咒人;忌用不吉利的语言骂牲畜。
无论到寺院的大殿经堂,还是到佛塔、转经亭、烧香台、玛尼堆等处参观旅游,都必须顺时针方向即从左到右绕行;进寺院大殿前,要脱帽,忌携带刀枪及大蒜;忌摸寺院内的`各种佛像、经书、法器;未经本人许可同意,不得进入主持堪布、活佛的房间;
觐见活佛、堪布时,说话举止要恭顺、文雅,递接东西时要双手献接,离开时要倒退几步,不得突然转身离去,否则被视为不礼貌;不能随手翻动玛尼堆上的石块;到寺院朝佛只能上午清早去,不得下午去朝佛;到烧香台煨桑也是如此;
在神湖和神朱里不能乱抛东西,更不能洗衣物等不洁之物,要饮水只能双手捧水而饮;神湖、神泉周围的神树上不能乱挂衣物,更不能随便取下经幡等物;忌用食指指点佛像,应五指并拢,掌心向上,以示崇敬;进寺院大殿经堂或家里经堂时,不得吸烟。
外地游客进入藏传佛教寺院后可向寺僧求购哈达然后献于佛祖像前。以表达对藏民族信仰的尊重。进寺后还可以请求到寺院堪布处进行[布]施,堪布会回赐护身结。据说凡脖子上带上结有佛家回赐的护身结的红线则会一生吉祥平安,逢凶化吉。
五十六个民族的节日风俗2 傈僳族
傈僳族在唐代称为“栗粟”。傈僳族最早生活在四川、云南交界的金沙江流域一带,后因战争等原因,逐步迁到滇西怒江地区定居下来,以农业为主,1985年6月11日,建立云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共有人口57万。主要节日有阔时节(12月20日,相当于汉族的春节)、火把节、收获节、中秋节、澡塘会、刀杆节等。
每年农历二月初八举行的“刀杆节”扣人心弦,据说上刀杆是为了使傈僳人具有“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的精神而设立的。
傈僳族禁忌:
傈僳族在长年的与自然的斗争中逐渐形成了该民族所特有的禁忌。
(1)祭祀禁忌。祭鬼神或祭龙树时,忌妇女参加。出远门者必须于年前赶回,否则,家人过年祭祖时会将未归者也作为祭祀对象,不吉。祭家鬼时,肉未吃完忌外人进入,否则会有疾病。禁忌用茶叶敬猎神,据信,茶叶能遮住猎人的眼睛,使之打不到野兽,祭猎神的的祭品不能给别人吃,一定由猎人自己吃掉,否则,猎而无获。
(2)产忌。产妇分娩,基家门口挂茅草叶或刺枝,防鬼闯入。婴儿啼哭不止,则家门口挂毒箭1支(或非毒箭2支)。产妇忌吃线猪肉、母牛肉、忌吃白、灰色羽毛的鸡肉。若生男,客人不可带弓箭和长刀入门;生女,不可穿鞋进家;远道来客则禁忌入门,忌期为10至13天。忌横抱婴孩,以为是抱死人之相。产妇家不能烧苞谷花,不能取燃烧着的柴块,等等。若触犯这些禁忌,婴儿有夭折、短命的危险。
(3)丧葬禁忌。村子有人去世,全村人在葬前禁吃辣椒,只有与死者有仇的人才会故意吃辣椒。小孩夭亡,全家忌吃羊肉、葱、蒜,否则以为会冲犯鬼神,会导致更重的灾祸。
(4)礼俗禁忌。傈僳族忌客人从前门直走到后门,认为死人出殡才这样。忌拄手杖进家门,因给死者致哀跳舞时才使用手杖。家有客时,忌扫地,忌洗脸。杀鸡待客时,忌妇女切肉。
(5)生活习俗禁忌。黄昏时出入须随手关门以免鬼趁机而入。家长外出时忌扫地,怕对家长不利,因死人时才去扫地。在房前屋后忌喊哦,只有为死人驱鬼时才这样做。忌在他人家中吹口哨、乐器声能唤鬼入室。
(6)农事禁忌。下地生产时忌将锄头等掘土农具找在肩上,尤忌在荷锄进屋,因葬死者时才如此。稻谷开花时,忌在稻田边洗衣裳、剥麻,否则以为会使花受惊而减产。玉米扬花时若遇大风,忌妇女织麻布,忌男子砍竹伐木等。
五十六个民族的节日风俗3 壮族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是岭南的土著民族。有“布壮”、“布土”、“布侬”、“布雅依”等20余种自称。新中国成立后,统称“僮族”,后来改为“壮族”。壮锦与南京的云锦、成都的蜀锦、苏州的宋锦并称“中国四大名锦”。
壮族信仰原始宗教,祭祀祖先,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著名节日有一年一度的“三月三”歌节等,最隆重的节日莫过于春节,其次是七月十五中元鬼节、清明上坟、八月十五中秋,还有端午、重阳、尝新、冬至、牛魂、送灶等等。壮族人口1555万,是中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集中分布在广西、云南,“壮锦”享誉海内外。
壮族禁忌: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人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
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五十六个民族的节日风俗4 朝鲜族
朝鲜族主要分布在吉林、黑龙江和辽宁省,以善种水稻闻名,人口192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主要聚居区。朝鲜族的先民,是从朝鲜半岛迁入中国东北的朝鲜族人。朝鲜族民间有五大节日,至今仍然隆重欢度。这五大节日是:元日(春节)、上元(元宵节)、寒食(清明)、端午、秋夕。朝鲜族敬重老人的传统很悠久,早在李氏朝鲜(1392-1910)时期,每年九月九日便被确定为老人安慰日。特色文化――跳板、长鼓舞。
朝鲜族的禁忌:
朝鲜族生产和生活中的禁忌充分表现了朝鲜族特有的风俗和习惯。
朝鲜族的婚娶习俗中历来就有同姓同本不婚,姑表、姨表亲戚不婚,即凡属血亲关系,无论是远亲还是近亲,只要沾上边的,一律不得通婚。旧时朝鲜族在订婚时要合八字,称为宫合四柱。四柱即出生的年、月、日、时。看双方的属相是否相合,双方的行是否相生。相克者,不能议婚。
在朝鲜族的葬礼中也有许多禁忌。出殡忌讳双日,认为双日出殡意味着要死两人,故出殡必在单日。
朝鲜族妇女怀孕后有许多禁忌,如不能吃鸭、兔、狗和猪肉。据说孕妇吃了鸭肉,生下的孩子手脚会长蹼;吃了兔肉,孩子会长出红眼睛;吃狗肉,孩子会早死;吃猪肉,孩子的皮肤粗糙。
孕妇不能翻越墙壁,怕生出的孩子会行为不轨。不能跨马缰绳,从马缰绳上跨过,会怀胎12个月。不能坐笤帚,不能搬动陶蒸笼、瓦缸等物,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有精灵的。也不能看人家办丧事,不能看人家迁坟、救火等。生了婴儿的人家在大门上挂一根草绳作为禁绳,禁止外人进入。
蒙古族
蒙古族是一个历史悠久而又富有传奇色彩的民族,过着“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活,人口出1000多万。主要聚居于内蒙古自治区和新疆、青海、甘肃、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区)的蒙古族自治州、县,余者散居于宁夏、河北、四川、云南、北京等省、市、区。中国的大部分草原都留下了蒙古族牧民的足迹,因而被誉为“草原骄子”。
每年七、八月牲畜肥壮的季节举行“那达慕”大会是蒙古族历史悠久的传统节日,这是人们为了庆祝丰收而举行的文体娱乐大会。“那达慕”大会上有惊险动人的赛马、摔跤,令人赞赏的射箭,有争强斗胜的棋艺,有引人入胜的歌舞,显示出草原民族独有的特色。蒙古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新疆自治区,人口480万,主要从事畜牧业和农业。
文化特色――马头琴演奏,蒙古包和勒勒车。蒙古族是东亚主要民族之一。大部分生活在中国,是中国的少数民族之一,同时也是蒙古国的主体民族;此外在俄罗斯联邦也有分布。
蒙古族禁忌
(1)婚姻禁忌。古代禁忌为氏族内部不通婚,男子只能娶他部落女子。嫁到该氏族的妇女,从此不可脱离该氏族。若夫死,只能改嫁丈夫的近亲。旧时,新郎娶亲时,须挎佩刀与弓箭。到女家,摘下刀箭放于马窗西侧,走时再挎。娶亲归来仍将其放于马窗西侧,3天人禁触动。3天后,新娘将其收起,作为吉祥物和镇器永久保存。该族忌讳离婚,视其为最不道德、不吉祥的事。
(2)产忌。产妇生产期,忌外人入内,忌门均挂有标志:生男,挂弓箭,以示男儿之勇;生女,挂红布条,以示女儿之巧。云南蒙古族则在门上挂一篾帽,生男挂左,生女挂右。不满月不准外人入内,商业部不准从产妇家借物,否则“踩断奶路”或“带走奶”。产褥污秽,须远处掩埋,以免污渎天、佛,招致灾难。产妇、婴儿住处须挂帷幔,与外人隔绝。
(3)丧葬禁忌。寿衣为兰布裤、白布衫,不穿棉衣。儿女不许伸手给死者穿寿衣。忌长时间停灵,一般不超过一个时辰(两小时),即卯时死,卯时出。入殓时忌尸从门过,要从窗户抬出。出殡时,忌灵车上死者头朝前,而须脚朝前。青海蒙古族实行天/葬,送葬者将尸体送至葬场后,须立即返身跨越点起的人火堆,以除污秽,后急速回家,不能回头。服丧期,孝男孝女禁娱乐,禁着艳服。
(4)生活习俗禁忌。吃肉时须用刀,给人递刀时忌刀尖冲接刀者,应反之。忌用碗在水缸、锅中取水。忌碗口朝下扣放。忌从衣、帽、碗、桌、粮袋、锅台、磨台、井口、绳上跨过。忌以鞋、袜、裤为枕。忌乱摸乱动有宗教意义的法器、经典、佛像、佛阁等。敖包上的石头、树枝忌随便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