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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房产买卖最新政策?

2023-11-21 09:23:02  来源:网络   热度:

            父母过世房产买卖最新政策

继承过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因此,父母过世后房产的继承过户是最省钱的一种过户方式。

赠与过户

父母健在的时候,房子可以通过赠与过户的方式转给子女,只需要交工本费和契税等税费即可。

二、父母过世房产买卖注意事项

继承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

a. 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缴纳,最高不超过500元。

b. 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地产的,需要缴纳契税1.5%。

c. 印花税:按房产总价的0.05%缴纳。

d.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缴纳。

e. 权证印花税:每件5元。

f. 交易手续费:按房产交易额的0.5%缴纳。

g. 产权登记费:80.00元。

h. 工本费:按房证每件4元。

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

a. 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缴纳,最高不超过500元。

b. 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地产的,需要缴纳契税1.5%。

c. 印花税:按房产总价的0.05%缴纳。

d. 登记费:80.00元。

e. 营业税:凡个人销售和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f. 个人所得税:销售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g. 附加费:城市建设维护税按增值额的5%缴纳,城市教育费附加按增值额的3%缴纳,地方教育附加按增值额的1%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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