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投靠子女落户后医保社保怎样转移?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
退休老人投靠子女落户后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医疗转移的办理程序,以石家庄为例:
1、所在单位每月一日至十日在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管理科办理终止申报人基本医保关系;
2、所在单位向网络信息管理科报送办理材料、提供拟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全称、地址及邮编。申请办理基本医保关系转出;
3、网络信息管理科审核转出基本医保关系职工信息及办理材料,提出是否给予转出意见;
4、通过审核的,网络信息管理科,增开《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给予转出申报人基本医保关系;
5、未通过审核的,告知原因。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
二、规范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进城落户农民和流动就业人员等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后,转入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据参保人申请,通知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确保管理服务顺畅衔接,避免待遇重复享受。
转出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在参保人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开具参保(合)凭证。参保(合)凭证是参保人员的重要权益记录,由参保人妥善保管,用于转入地受理医保关系转移申请时,核实参保人身份和转出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记录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