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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死亡后养老金和丧葬费怎么办理?

2023-09-16 06:42:11  来源:网络   热度:

1、参保人死亡后,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向遗属发放丧葬抚恤费。已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死亡后,养老金从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

2、参保人死亡的:(1)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2)没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全部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3、需要说明的是:只有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在当地的,才能在当地享受该补助待遇,只在当地参保医保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

4、以上参考资料来源及更多内容:《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4〕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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