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在医院去世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家人在医院去世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通常人在医院去世后,大致要经历
1、领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地医疗卫生机构需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死亡证”进行伪造和私自涂改。
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安部门必须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死亡证》四联(后三联一致)及《死亡调查记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私自涂改;死者家属遗失《死亡证》的。
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应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在医院死亡的逝者,“死亡证”应由医师签字及医疗卫生机构盖章后方能生效。
2、电话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
家属为逝者穿上寿衣后,应及时通知殡仪馆或殡仪服务机构接运遗体。
家属打电话叫灵车时,应向殡仪馆工作人员如实告知死者遗体的准确地点及需要接尸的确切时间,同时还要向殡仪馆工作人员说明需要纸棺还是木棺(火化专用棺材)以及是否需要寿盒等其他殡葬用品,以便殡仪馆工作人员提前做好相应的接尸准备工作。
3、遗体运回殡仪馆(冷藏、整容)
逝者遗体到达殡仪馆后,通常要在72小时内火化。
如家属需要延长冷藏时间,需与殡仪馆工作人员协商,确认遗体冷藏的天数(3天、5天或7天)及冷藏的空间(普通冷藏或单间冷藏),冷藏天数和冷藏设施确定后,家属在殡仪馆引导员的带领下,前往业务厅办理冷藏、火化及相关手续。
如果遗体是腐变、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则不需要对遗体进行冷藏,需及时火化处理。
4、备齐证件到业务厅办理相关手续
家属在殡仪馆业务厅办理业务的流程如下:
1、审核证件
凭医疗卫生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者和承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到业务厅进行证件审核、业务登记。
2、业务洽谈
由承办人与殡仪馆业务人员进行业务洽谈,确定殡仪服务内容,诸如需要多大的告别厅,是否租赁休息室等。
3、选购殡仪用品和确定服务项目。
殡仪用品包括各式骨灰盒、鲜花、挽联、挽帐等。
殡仪服务项目包括:告别厅布置、遗体整容、遗体告别、遗体火化、电子影像制作、人文送别服务等。
4、凭《业务收费确认单》到业务厅收款处交费,并领取发票。
5、骨灰堂办理骨灰存取手续。
6、领取火化证明。
5、举行告别仪式及火化
1、请于告别仪式约定时间前15分钟组织亲友集合,并在礼仪人员引导下检查礼厅布置及殡仪用品等。亲友确认遗体,并由礼仪人员扶灵进入告别厅。
2、在礼仪人员的引导下举行告别仪式。
3、告别仪式后,遗体交接至殡仪馆火化室。
4、接到火化室通知后,家属再次确认遗体,并随礼仪人员举行入炉仪式,开始火化。
6、骨灰寄存或安葬
1、火化结束后,家属到骨灰堂领取骨灰。
2、已办理骨灰寄存业务的,家属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存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寄存卡》。
3、火化前已买好墓地需要当天安葬的,家属需提前联系陵园或公墓,举行骨灰安葬仪式。
通常遗体火化结束后,骨灰要在殡仪馆暂存一个月或半年的时间,等家属为逝者买到满意的福地后再择日举行安葬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