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中,父母算一份还是两份?
一、遗产继承中,父母算一份还是两份?
每人算一份,也就是两份。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只要在世,每人一份,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每人一份。当然还要看在赡养老人中付出的比较多的一方,能多分些,那些经常不管老人的少分一些。
二、弟兄俩人,一个人不愿意赡养老人,那老人遗产该如何分配?
这是一个十分揪心的话题,现实生活中常常遇到,的确不好处。
在兄弟姊妹中,有的对老人的赡养问题,可以说是不闻不问,推三阻四,但反过来在谈到遗产的时候,却是另一番景象,寸利必争,寸利不让,甚至有的还横刀相向。
谈到老人遗产怎么分?还能怎么分?只能对半分,要不然只好对簿公堂了!
如果对半分,赡养老人的你,肯定心里不舒服,不情愿,不心甘,但又有什么法呢?只有无奈!
这里,我不妨举一个自己的亲身经历的例子:
曾经的我,也遇到今天你遇到的事。父亲住院不闻不问不说,父亲去世到安葬,三天四夜,大哥只到父亲的灵堂来过一次,且时间不到半个小时。父亲的整个后事都是我一手一脚经手,没有合个一次眼。到头来,在分割父亲少得可怜的存款时,由于我计算疏忽大意,少给他算了200元。结果打电话劈头盖脑的破口大骂我一通,说什么我发父亲的“死难财”。父亲去世快三年了,我们原来的亲兄弟,也行同路人,自然再也没有来往。
因此,如果你老人遗产比较多,恐怕纷争不会少。如果协商不下去,还是只能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反正迟早都要撕破脸。
三、亲人长期照顾老人,老人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继承权的,对老人尽了赡养义务的,能不能分得遗产要看赡养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而定,如果是丧偶儿媳或者女婿的,可以作不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四、6项专项扣除可以叠加吗?
6项专项扣除可以叠加。6项专项扣除包括住房贷款利息、继续教育、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费用,这些扣除可以在纳税当年叠加使用,但是每一项有不同的上限和条件,例如:住房贷款利息每年最多可扣除12万,继续教育每年最多可以扣除3万,子女教育每年最多可以扣除4800,住房租金每年最多可以扣除36000,赡养老人每年最多可以扣除24000,大病医疗每年最多可以扣除4万。
五、不赡养老人会冻结银行卡吗?
如果法院认为父母的诉讼请求成立,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法院才会申请银行冻结存款。
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现实社会里,让老人安度晚年,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层面的义务,更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因不赡养老人而对簿公堂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子女不赡养父母肯定会遭受道德的谴责,如果通过诉讼来解决,还会被法院强制要求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向法院起诉子女没有赡养他们,如果法院认为父母的诉讼请求成立,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法院才会申请银行冻结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