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水库移民办地址?
一、汕头市水库移民办地址?
汕头市水库移民办理地点,
窗口名称:汕头市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农林水务局窗口。
窗口地址:汕头市濠江区马滘街道南山湾疏港大道与达南路交叉口300米路北。
汕头市水务局办公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8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水库移民补助?
库区移民补助的钱是国家拨付。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为20年。其中,在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60岁以后的一下子领取二十年的补偿金。60岁以前的每年领取600元,直至领取20年。
三、什么叫水库移民?
建水库就是在一条流动的河中修一个河坝,阻挡住水流,使水不能随便流动。
随着水在河坝的阻拦下,水越聚越多,占地面积也越来越大,而在原来土地的人类聚集住地也不能在这里生活了,就必须搬迁,国家一般在其他的地方给安排那些人居住生活,这些人就是水库移民。
四、水库移民申请流程?
1、写明水库移民项目申请人的详细信息;
2、写明移民的具体原因;
3、将水库移民项目的具体内容附录;
4、写明申请的具体请求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移民经费的使用,实行分级包干责任制。
省级人民政府对经国家批准的淹没实物指标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负责包干;各级有关地方政府,按上一级政府分解的经费包干使用,包干完成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任务。
五、水库移民补偿标准?
水库搬迁移民的补偿标准具体为:
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为:
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六、水库移民怎么补偿?
水库移民具体的补偿标准都是要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文件为准,因为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都不一样,如果在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省份,那么相应的来说补偿标准肯定是要高一些的。至于补偿标准是以户口还是人口数,那么就要看根据政策的标准来进行拆迁补偿。如果对补偿额不满,建议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水库移民有哪些?
水库移民也即水工程移民,是居住地由于水利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政府安排搬迁到他处的群众,也叫库区移民。国家对此有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期配套政策等措施来保障水工程移民的顺利开展和可持续发展。
发动移民的有:新安江水库移民、三峡移民、滩坑水库移民等
八、什么是水库移民?
水库移民是指因建设水利工程而被迫离开家园,搬迁到新的居住地的人们。这些水利工程包括大坝、水库、引水渠等,其建设往往需要淹没原有的土地和村庄,导致当地居民失去家园和生产资料。
水库移民在中国尤其普遍,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国家兴建了一系列大型水利工程,如三峡、南水北调等,数以百万计的居民因此被迫搬迁。虽然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搬迁过程中提供了一定的补偿和安置,但由于各种原因,许多水库移民在新的居住地面临着种种困境和挑战,如缺乏生计、交通不便、教育医疗条件落后等。
目前,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水库移民问题逐渐得到关注,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政府和公益组织通过改善基础设施、加强教育培训、发展产业等措施帮助水库移民融入新环境,提高其生活和经济水平。
九、水库移民补偿条件?
回答如下:水库移民补偿条件包括:
1.房屋补偿: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应给予适当的房屋补偿,包括房屋的市场价值、搬迁费、过渡性住房费用等。
2.土地补偿:对于被征收的土地,按照当地土地市场价格,给予适当的土地补偿,包括土地的市场价值、耕地补偿、林地补偿等。
3.生活补贴:对于被征收户的生活状况,应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包括临时生活补贴、就业补助、教育补助等。
4.社会保障:对于被征收户的社会保障问题,应及时解决,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5.其他补偿:可根据被征收户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其他补偿,如安置补贴、交通补贴、搬迁补助等。
十、高桥水库地址,?
高桥水库位于渠江上游巴河(南江)左岸一级支流神潭河下游河段,坝址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高桥镇境内,总库容1.78亿
m³,匡算总投资45.04亿元。是水利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四川省渠江流域防洪规划》(水规计(2012)81号)中确定的一座近期建设的大(2)型防洪控制性水库工程,工程开发任务是以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