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例子?
一、上行文
上行文是指有隶属关系的下级地方和部门、单位对其主管上级的行文。上行文包括“报告”、“请示”、“意见、“建议”等文种,其中“意见”、“报告”、“请示”常用,“建议”使用频率稍低。上行文一般可划分为一级上行文、逐级上行文、多级同时上行文、越级上行文4种。
1.一级上行文,是下级机关对直接上级机关的行文。如省委向中央、省政府向国务院、市(地)党委向省委、市(地)政府向省政府、县(市区)党委向市(地)党委、县(市、区)政府向市(地)政府、乡镇党委向县(市、区)党委、乡镇政府向县(市区)政府的“请示”“报告”等例
2.逐级上行文,是有隶属关系的下级机关逐级向上级机关行文。例如:县(市、区)党委就某问题向市(地)党委报送的“请示”,“请示”中所反映的问题市(地)党委解决不了或无管理权限,就要向省委直报或转报该“请示”;如省委感到事关重大须向中央请示,就由省委向中央写出“请示”,请中央作出裁决。
3.多级同时上行文,是下级机关向多个层次的上级机关行文例如:县(市、区)党委向市(地)党委写“报告”或“请示”,同时报送省委,文件“抬头”写“市委并报省委”。
4.越级上行文,是下级机关越过其直接上级机关向更高一级机关行文。例如:县委为解决某一问题或邀请省委领导同志出席该县有关活动,不经过所在市(地)委直接向省委写“请示”。这种做法一般也是不允许的,因为《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下级机关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二、下行文
下行文是指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向所属下级地方和部门、单位的行文。下行文文种较多,计有“决议”“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批复”、“条例”、“规定”等。下行文也有4种:
1.一级下行文,即直接上级机关向直接下级机关行文例如:党中央向省委、国务院向省政府、省委向所属市(地)委、省政府向所属市(地)政府、市(地)委向所属县(市、区)委、市(地)政府向所属县(市、区)政府等行文。这类行文也可以用文件发至级限加以体现,如中央文件标明“此件发至省部”、“此件发至省军级”等。
2.逐级下行文,即上级机关将公文一级接一级向下转发或复制下发。例如:中央发至省委的文件,省委在报经中央同意后,将该文件转发或复制下发至所属市委。
3.多级同时下行文,即发文的上级机关将同一份文件向直接下级和更下级同时发出。例如:中央“此件发至县、团级”的文件,其发行范围就是省军市地师、县团等多个级别。
4.直贯到底下行文,即发文的上级机关将文件直接发至基层组织或公开发布。例如:中央文件标明“此件发至县团级,传达到农村党组织、村委会”、“此件可登党刊”、“此件公开发布”等。
三、平行文即行政级别对等的机关、单位或无隶属关系的机关、单位之间往来的公文。使用的文种一般是“函”,也可视情使用“通知”、“意见”、“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