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利执法专项整治方案?
一、逐利执法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市院《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我院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法系统共产党员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和检察工作主题,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严密执法规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使检查机关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办案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满意。
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我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把执法规范化与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有机结合起来,使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促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加快实现我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和谐葫芦岛”、“和谐南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整改的重点
这次专项整改的重点是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同时,监所监察等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分析本部门哪些工作部位、环节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确定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主要整改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包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私自接受案件当事人、请托人及其亲友的宴请、钱物,吃拿卡要,泄露案情,以及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
(二)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包括特权思想严重,伤害群众感情;自侦案件适用程序不规范,群众举报渠道不畅通;办案不负责任,收集证据马虎,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文书制作粗糙;在办案中受利益驱动,非法插手经济纠纷,超范围扣押宽物或不及时返还,甚至截留、挪用扣押款物;不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及时送达文书,不注意听取辩解和申述,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滥用强制措施,变相超期羁押,变相体罚,刑讯逼供;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勉强或强行立案、逮捕、起诉;因执法不规范,导致办案质量的不高甚至发生错案、有瑕疵案件和上访案件等。
(三)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包括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应当逮捕的案件不依法逮捕;应当起诉的案件不依法起诉;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应当监督而不进行监督;漠视群众疾苦、对上访求助群众冷硬横推,办理信访、申诉案件不及时、不认真,该纠正的不纠正,该赔偿的不赔偿等。
(4)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是对地方、部门保护和违法干预办案不敢抵制,没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各部门要围绕上述问题,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从自身执法工作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对照检查,监视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从“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认真加以整改、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取得实效,在重点整改的基础上全面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步骤和方法
专项整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如下:
(一)集中整改阶段,时间为6月底以前
1、动员部署。组织干警学习领会上级关于专项整改活动的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2、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征求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
3、对2003年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错案和有瑕疵案件,以及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一次认真梳理,深入查找个人和单位在执法工作汇总存在的不规范、不公正等突出问题。
4、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归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5、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能够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在年内完成整改的,要逐一列项,限期整改;对一时不具备条件的,要列出专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出符合实际的安排。整改方案要及时上报市院。
6、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7、对发现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案件,要限期、定人办理,重大案件按上级院挂牌督办要求办理。
8、6月中旬,院将对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健全制度情况
1、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坚持的坚持,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
2、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没有落实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得到贯彻落实。
3、在清理、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具体环节的执法规质量标准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每一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明确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开展执法主体清理,严明纪律。三是健全内部外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个执法办案环节相互制约;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凡是能公开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都要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
4、在严格执行高检院将下发的关于完善各项业务工作的办案规则、办案流程和办案绩效考评办法的制度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同时,继续坚持和完善省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围绕专项整改的重点,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5、组织干警学习讨论上级院下发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院实际进行细化。
(三)培训考核阶段,时间为9至10月
1、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高检院制定的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考核内容和组织实施办法。
2、按照全员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岗位培训。根据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干警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提高岗位技能和执法水平。
3、在培训后期组织干警进行考试,检验干警学习有关执法程序、工作规范情况。对成绩较差者,加大培训力度,帮助其尽快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4、对近几年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涉法上访案件或其他严重执法过错的检察干警,进行严肃查处。
5、按照“干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研究建立岗位练兵的长效机制,推动练兵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四)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时间为11月中旬前
专项整改活动基本结束后,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1、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的验收标准,制定我院的验收标准。
2、按照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执法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规范是否健全;因执法质量不高引发的群众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是否已经整改;检察队伍精神面貌是否有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是否提高等。要通过问卷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等形式,让群众对检察干警的执法活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评判,以此来检验专项整改的成效。
3、接受上级院的检查验收。在上级院来我院检查验收前,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发现哪个部门不符合要求,就给哪个部门补课,针对存在的执法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在上级院检查验收时影响全院专项整改工作的,将予以追查责任,由谁造成的,就按院《奖惩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4、各部门要在11月1日前,将本部门的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整体情况书面报送政治处
专项整改阶段结束后,转入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计划用三年时间。
四、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领导。根据市院要求,我院成立“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整改活动组织、指导、督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工作办公室在专项整改阶段即前半年时间设在政治处,在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即后三年时间设在研究室。
(二)要高度重视。院党组要把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把手副总责,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分工落实。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逐级逐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三)要抓好典型。在专项整改活动中,院将确立一、两个部门作为示范科室,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党组成员要根据各自分工,抓一、两项具体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的经验,特别是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对在专项整改活动表现突出的,将按照《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四)要加强指导。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具体工作的指导,加强检查督促,政治处要经常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汇报。
五、几点要求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始终。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专项整改活动的需要,组织广大干警进一步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学习《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等经典著作,学习全国、省、市三级检察长会议文件和专项整改活动中领导同志的讲话,不断统一思想,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工,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推动专项整改活动顺利进行。
(二)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干警进行教育。要深入开展向方工、白云、尹笑天等先进人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前列的先进检察院学习的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同时,要选择因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涉法上访案件特别是冤案错案,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搞好专项整改活动、规范化执法行为的自觉性。
(三)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要把专项整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重点来抓,用专项整改的成效来衡量和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二是要与开展的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改,推动竞赛活动深入开展,通过竞赛活动检验专项整改的实际效果,从制度上、机制上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三是要与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在容易产生错案和案件瑕疵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堵塞工作漏洞,解决由于执法不严密和执法不公产生的问题。四是要与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五是要与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一手抓执法,一手抓队伍,既要抓一般违法问题,更要注重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和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六是要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把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方案中第二时间段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的任务,作为今后三年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七是要与抓好“三位一体”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建设步伐,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改的成果。
(四)假期哪个领导班子建设。要结合专项整改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中纪委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五个不许”和高检院提出的“六个严禁”、省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五项重点要求及其他纪律规范落到实处。
(五)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抓住本单位、本部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解决好现实的实际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把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执法活动中的随意性问题,形成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的长效机制。
(六)做好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必要的宣传,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5月至6月,集中宣传各地学习、查摆和整改问题的情况;7至9月,集中宣传执法规范、执法公正的先进典型和规范化建设的情况;9至10月,集中宣传培训考核情况;11至12月,集中宣传检察机关经过专项整改后的新气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途径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效。
二、砂石资源联合执法整治行动方案?
近年来,工程建设项目多,黄砂需求量大,受利益驱动,有些人不顾国家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利用夜晚在水库、河道内非法开采黄砂。
为进一步巩固“非法采砂采石、非法加工石料专项整治活动”治理成果,有效遏制非法采砂势头,切实加强全镇砂石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砂石资源开采秩序,解决当前砂石资源开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制止乱采乱挖行为,落实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矿产资源有效利用,促进采砂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三、联合执法整治市场信息简报
联合执法整治市场信息简报
尊敬的读者们,欢迎来到我们的联合执法整治市场信息简报。今天,我们将为您带来关于市场执法行动的最新动态和重要事项。
市场执法行动紧锣密鼓展开
近期,我国市场执法部门在整治市场秩序方面展开了一系列紧锣密鼓的行动。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级执法部门纷纷加大力度,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在整治市场信息不规范、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问题方面,执法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关闭非法网店、取缔不合规企业、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和信息公示,提醒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诚信交易的市场环境。
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可持续发展
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仅能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能够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的市场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国内外竞争的压力。只有通过整治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才能够确保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执法部门积极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合规经营。同时,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这将有助于促进市场的规范化和良性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之一,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而市场信息的规范化和真实性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基础。通过加强市场执法,打击虚假宣传和假冒伪劣商品,我们能够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真实、有用的信息,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此外,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遇到问题,也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可以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揭露违法者的真实面目。我们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市场监管,共同打造一个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
展望未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执法部门将继续履行好职责,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加强自律,共同守护市场的法治环境。
在全球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市场执法部门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信息共享与互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国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为您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执法信息,共同促进我国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四、2021年交通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标语?
加强交通执法管理,提升城市专项治理水平!
五、什么是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大排查,是,工作落实到不到位,大整治是,对不良做风,不良习惯等进行整治,大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对危害公共材产和破坏一切行为等。加大执法力度。
六、交通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宣传标语?
1.
严查违法车辆,消除安全隐患!
2.
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
3.
倡导文明交通,提升城市品位!
4.
创新管理模式,构建文明交通!
5.
增强管理意识,树立执法权威!
6.
推进协调治理,警民齐抓安全!
7.
提倡绿色出行,树立文明新风
七、辅警参与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辅警是不能单独执法的。我国个别地方辅警执法问题比较严重,应对辅警的职责范围进行教育,开除等方案进行。
八、交通运输执法整治的重要性?
一是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是现阶段重中之重的一项工作,交通系统自上而下都在深入推进,每名执法人员必须尽快融入角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认清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扛牢使命担当,守土尽职尽责,耳中长鸣廉洁警钟,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坚守底线红线。
三是开展服务型执法活动,既要严格依法执法又要开展说理式执法,执法既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不能以管人者自居。
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守初心使命、坚持人民交通为人民、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全面提升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九、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标语?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标语:
- 安全第一,交通有序
- 维护安全,保障畅通
- 规范管理,促进发展
- 执法有力,交通更畅
- 从小处做起,从我做起
- 我们在路上,让责任同行
- 不轻易违规,不随意乱开
- 守法司机,
十、2020年交通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围绕解决现实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秩序突出问题,切实打造安全通畅、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市区交通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公安牵头抓总、部门协调配合、三区属地管理、公职人员带头、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大力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加强电动两轮、三(四)轮车通行秩序管理,加强学校等重点场所周边交通环境治理,实现交通设施合理完善,车辆停放规范有序,车辆、行人各行其道,电动两轮、三(四)轮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改装加装车篷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等重点场所周边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提高,市区道路交通更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建仓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信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等有关职能部门和三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明星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督导协调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下发有关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等,统筹组织、协调、督导梁园区政府、睢阳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三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整治工作。
(二)三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辖区公安、城管、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和相关单位做好政策宣传、思想引导等工作。
(四)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督促各级文明单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五)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整治,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六)市交通局负责做好公交便民出行,增加学生公交线路和数量,减免中小学生乘车费用,提高公交吸引力;依法打击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负责会同公安和三区政府对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等交通场站交通秩序的治理,负责公交车、出租车交通秩序的治理。
(七)市城管局负责清理查处电动车乱停乱放和商家占道经营等行为;负责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治理。
(八)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拼装、改装、组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的企业和店铺;严禁商户为电动车改装、加装车篷;市区内不再新审批电动车销售企业和网点;负责会同公安、城管、交通等组织大型商超企业维护大型商超企业周边交通秩序。
(九)市教体局负责对学生进行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使用、少使用电动三(四)轮车;负责组织学校志愿者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十)市工信局负责加强电动车生产企业管理,把好电动三(四)轮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关,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全市不再新审批电动车生产企业或现有企业新增产能。
(十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会同公安、城管、交通等执法人员维护农贸市场内及周边交通秩序。
(十二)市信访局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的上访接待工作,处理有关突发性事件。
(十三)市财政局负责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
(十四)市纪委监委负责对推动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不力、文明教育不力、公职人员交通违章率高的市直单位和三区党委政府进行问责。
(十五)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7月31日-8月10日)
宣传教育贯穿行动始终,三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面向群众开展宣传,广泛宣传交通秩序整治的重要意义、重点整治措施等。要大力倡导崇德遵法尚礼的道德品牌,激发全民参与热情,共同提升文明素质,在全社会培育文明出行良好习惯。要加强舆论引导,科学管控舆情,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教育劝导阶段(2020年8月11日-8月20日)
三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执法执勤人员以及志愿者对轻微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教育。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21日- 9月30日)三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三区公安、城管、交通等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联合执法,严管严治各类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0月1日以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巩固提升治理成果,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和电动两轮、电动三(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五、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
(一)深化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三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1.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并贯穿整治行动始终。三区和市委宣传部以及市直各职能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报、微信微博、客户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文明出行、有序停车。开展礼让斑马线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行人文明过斑马线,人人争当“归德”文明使者,营造文明礼让、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要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自觉维护创建成果。
2.三区要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宣传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活动,将“两城”联创和文明交通宣传到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小区、每一个楼院、每一户家庭;宣传部门要在新闻媒体开设交通秩序整治宣传专栏和交通违法曝光台,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乱象进行曝光警示;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等“七进”宣传活动,要通过主要交通路口“小喇叭”和“铁骑”摩托车车载播放设备不间断、流动播放“五要十不”等文明交通宣传提示,要设置宣传教育点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现场进行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学习;全市区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都要加强对所有公职人员的文明交通教育,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二)实行分包责任制
责任单位:三区政府,市直有关职能部门
1.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和三区以及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市区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车站、医院、学校、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园广场等重点点位实行分包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提高责任心和到岗率、见事率、管事率、处置率,坚决杜绝出现在岗不履职的情况。以市区30个交通路口、31条主次干道为重点,兼顾其他主要道路和路口,明确每条道路、路段和主要路口分包的责任单位、执勤人员、分包领导。
2.主干道路口、路段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农贸市场由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社区小区由三区政府牵头负责,学校周边由教体局牵头负责,商场超市由三区和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重点点位、场所周边交通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协同三区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维护好交通环境。
3.三区及市直部门分包路段的执勤人员,要加强责任路段巡查,发现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的要及时制止,引导行人至人行道行走、从斑马线过马路;发现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的及时制止,并将车辆引导至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发现机动车乱停乱放的,驾驶人在现场的要求驾驶人立即驶离或顺向停放至停车泊位内,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联系交警部门进行查处或拖移车辆;发现道路设施破损的及时告知交警和城管部门进行维护。
4.公安交警、城管、交通和志愿者等路口执勤人员,要引导行人、非机动车按灯通行,红灯时行人要站在斑马线外等候,非机动车在停车线外非机动车道内排队等候;要引导机动车通过路口斑马线时主动礼让行人;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要予以制止,督促其顺向行驶。
(三)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整治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允许停放的路段或区域有序停放在泊位内,无线外停车或占压盲道线停车。
责任单位:三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1.三区政府和城管、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停车位施划的职责、设置标准和“应划尽划”的原则,对市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道路的停车位进行排查,进一步增设、施划停车位;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负责在小区内施划停车位。
2.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及时劝离、清理、查处违停车辆,对占道影响道路通行的拖移车辆;城管、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非机动车和路沿石以上机动车停放秩序的管理,有效改善路沿石以上停车乱的问题;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车站、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重点场所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的治理,确保重点场所周边停车秩序良好。
3.三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小区、家属院和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处停放的僵尸车(含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清理;交警、城管部门负责对主次干道停放的僵尸车进行清理。
(四)加强通行秩序管理
整治标准:电动两轮、三(四)轮车安全驾驶、文明出行,车辆各行其道、有序停放,无改装加装车篷等行为。
责任单位:三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职能部门
三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有关电动两轮、低速电动车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加强对电动两轮、三(四)轮车综合管理,减少、遏制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宣传引导。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报、微信微博、客户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动三(四)轮车和超标电动两轮的安全隐患和国家治理政策,宣传依法整治的目的意义和整治措施,倡导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引导群众购买、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要大力宣传电动车改装、加装车篷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等危害性、违法性,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自行拆除改装加装的车篷,恢复车辆出厂原状;媒体记者要现场采访、跟踪报道,集中曝光电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闯乱行、乱停乱放等电动车乱象,形成警示震摄效应。加强舆论引导,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市教体局要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和发送《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校信通短信提示等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组织大中小学校动员志愿者维护本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
2.联合整治。坚持统分结合,以合为主。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以每个重点点(段)位为一个作战单位,城管、交通等部门执法执勤人员和分包点(段)位的责任单位志愿者都编入作战单位,由公安交警统筹力量,合理布局。当出现违法违章行为需要处理处罚时,公安交警、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依法处理。三区要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级文明单位工作人员,组建联合执勤执法队伍,每天早7:30分至晚19时,在市区主要路口、路段教育劝导、依法处罚电动两轮和电动三(四)轮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交通违法的电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签写保证书或在路口“执勤”纠正劝导其他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和车辆等形式,现场接受文明交通教育学习;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文明办组织志愿者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劝导非机动车、行人不乱闯乱行、不越线停车;三区及市直各部门路口、路段执勤人员要严格落实分包责任制,履职尽责,严管严罚,形成整治高压态势;对阻碍正常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严惩。
3.示范引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等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超标电动两轮和电动三(四)轮车,带头拆除改装加装的车篷,并主动做好亲朋好友宣传发动工作,严禁带车篷的电动车进入机关单位院内。通过一个人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楼栋,一个楼栋带动一个小区,在社会上形成自觉、主动拆除车篷的良好氛围。
对公职人员驾驶、使用电动两轮、三(四)轮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抄告所在单位和市文明办。文明单位干部职工驾驶电动两轮、三(四)轮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文明单位考评“负面清单”,按编办核定的单位编制人数比例分级处置,每月汇总通报一次。凡违章率在10%比例以内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违章率在10%以内且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的单位,暂停该单位领导班子的文明奖1个月;当月违章率超过10%(含)的,暂停该单位领导班子的文明奖3个月,同时,市创文办主任约谈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当月违章率在30%(含)以上的,暂停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奖6个月;连续两个月违章率在30%(含)以上的,取消该单位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且当年不得重新申报,同时,市政风行风问责工作组组长对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违章的干部职工进行问责。
市场监管、邮政、商务等部门要督促快递、外卖企业使用合标电动车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警示教育配送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对快递、外卖车辆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和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予以依法处罚、扣车、曝光,并通报行业组织纳入不良记录,落实清退和禁入措施。
4.源头治理。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2018年11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两轮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两轮安全技术规范》和2019年3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两轮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加强电动两轮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两轮,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两轮的行为,引导群众购买使用合标电动两轮,促使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淘汰退市。
(五)严管通行秩序
整治标准:车辆和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现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责任单位:三区政府,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1.交警部门要加大对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行人闯红灯,以及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要设置宣传教育点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现场进行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交警“铁骑”加强对31条主次干道等道路的巡逻,及时发现、查处、驱离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及时处置交通拥堵、道路突发事件等警情;要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和非灯控路口以及行人过街的斑马线处,采取现场查处和监控抓拍等方式,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城管、交通等部门路口执法执勤人员和志愿者要教育引导群众文明过斑马线,营造文明礼让、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2.交警、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广告车(电动车)、农用车、大货车的治理,严禁流动广告车上路行驶,要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对流动广告车改装加装的宣传广告等要予以拆除;要严查大货车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有效净化市区交通环境。
3.市文明办要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教育劝导、引导非机动车和行人文明过斑马线,不乱闯乱行、不越线停车。
4.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督促快递、外卖行业加强对快递、外卖骑手的教育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闯灯、不逆行、不抢行、按照规定车道行驶,发挥行业示范作用。
5.市交通局和三区要严厉打击“黑出租”和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车辆。
(六)加强车站、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园广场等重点场所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整治标准:车站、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园广场等重点场所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停车有序,交通秩序良好。
责任单位:三区政府,市公安局、市教体局
1.三区要落实重点场所、点位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辖区内车站、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园广场等重点场所周边停车等秩序的管理,督促重点场所、单位落实管理的主体责任,由单位固定专人负责车辆停放管理,引导车辆按位有序停放。
2.公安交警和教育部门共同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交警部门要充实加强上、下学时段护学岗警力,加强交通疏导管控,清理乱停乱放车辆,确保学生安全通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校门值班制度,协助交警等部门共同维护学校门前秩序。加强对学生和家长文明交通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引导学生多乘坐校车或公共交通,不乘坐不合标电动三轮、四轮车辆,减少私家车使用量,有效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市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形象的提升,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履职尽责,确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讲困难、不讲客观,主动担当、勇于作为,加强协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要以分包的点段、场所为作战单位,成立临时党支部,由具有党员身份的交通警察担任支部书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协同作战的整治合力。
(三)规范执法,树立形象。要严格规范执法执勤,依法严管严治,坚持“四个一律”,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一律拖走,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一律检查依法处罚,行人交通违法一律批评教育,阻碍执行公务的一律拘留。公安部门要对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做到快出警、快处置,依法处理,保障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同时,要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文明执勤、理性执法,避免与群众发生矛盾冲突。
(四)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查纠违法。全体执勤人员要听从指挥,令行禁止,做到守土有责、失职追责,严禁上岗不管事。各级督查部门要加强对在岗在位、执法执勤、路面管理成效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于整治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于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麻痹大意、不履职尽责的进行通报、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