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育津贴怎么算
合肥生育津贴怎么算
1,月生育津贴标准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
2,领取月数。正常是领取3个月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况的补发。
(一)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四)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安徽高温补贴哪几个月
安徽省出台高温补贴政策 合肥在线 11:48 稿源: 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昨天下午,安徽省人社厅正式公布首个企业高温补贴政策。即日起,安徽省企业高温补贴有了明文规定,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在安徽省人社厅公布的文件中,若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气温以安徽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文件要求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相关人士分析,安徽省此次制定的高温补贴标准,采取的是按高温天数发放补贴的形式,和沿海城市按月补贴相比,补贴力度略显不足,但高温补贴政策从无到有可谓是一大进步。
此前,安徽省关于高温补贴一直没有统一规定。此次高温补贴标准出台,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除了规范高温补贴的最低标准,文件规定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企业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如企业违反高温补贴标准,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祝俊 本报记者 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