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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爱幼基本国策的内容?

2023-02-17 18:42:43  来源:网络   热度:

道德是一定社会生活的产物,它要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孝亲敬老文化必须与时代相适应,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内在要求相适应。漠视和脱离时代,因循守旧,将导致中国孝道伦理与时代的脱节,其结果只能是孝亲敬老观念不彰、行为不行。

要培养感恩意识。“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感恩是一种道德,是一种情怀。培养感恩意识是培植人类善良品质的基础,是家庭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我们每一步成长都凝聚着父母的爱与心血。作为子女,应该有感恩、回报之心,要懂得“百善孝为先”之理,知恩、感恩、报恩,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要弘扬家庭美德。现代社会,家庭依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自然血缘纽带、生育和扶养行为、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使子女同父母之间结成所有社会关系中最为密切的关系。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是道德的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孝是家庭道德的出发点,也是培养道德情感的着眼点和社会道德的生长点,是道德修养的摇篮。要大力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建设和谐家庭,树立尊重老人、尊重父母的社会风气。《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培养孝亲敬老的法治思维。敬老养老是法律规定的责任,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古有“忤逆”之罪,将不孝敬父母的子孙法办。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提供了法律保障。《宪法》第49条第三款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第49条第四款规定:“禁止虐待老人”。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该法规定:“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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