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为政府采购单位?
一、如何成为政府采购单位?
定点采购通常是指采购机构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因素,择优确定一家或几家定点供应商,同定点供应商签署定点采购协议,由定点供应商根据协议在定点期限内提供有关产品。
申请方法和企业资质:
方法:
当看到相关标讯后,看自己是否能有资格参与竞标,如果可以你带上标讯上规定的材料和标书去参与就可以。这中间需要评审的审核,然后根据相关规定选择一家供应商。
资质:
定点采购也是需要资质和规定的。定点一般都会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竞争性谈判等)。但是你的产品必须是在地方采购目录内,如果是中央国家机关就需要进入央采目录。还有就是定点采购也有金额限定标准,达到多少万以上才能定点。那么现在回到你说的定点,首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质你应该达到,例如企业3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活动等,可以参考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在就是一般定点采购需要企业有一定规模。如果是某种行业采购,进入节能环保清单的会优先考虑。
准备工作: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标书及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当法定代表人参加和签署文件时,不需提供);
(四)辅助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列报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资料(近二年及目前正在承接的主要业务情况一览表);
3、其他资料。
二、政府物资采购合同标准文本
政府物资采购合同标准文本
政府物资采购合同是政府机关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物资采购的法律文件,为了规范和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透明和有效,制定了一套标准文本。本文将介绍政府物资采购合同的标准文本内容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合同主体
政府物资采购合同的主体包括政府机关和供应商,合同双方应当明确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合同内容
政府物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 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等具体要求;
- 采购单价、总金额以及支付方式;
- 交货地点和时间,以及交货方式和运输责任;
- 验收标准和付款条件;
-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以上内容是政府物资采购合同的基本内容,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
三、履约保证
政府物资采购合同要求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以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履约保证金可以以保函、银行汇票等形式提供,其金额应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验收和支付
政府采购物资交付后,政府机关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物资。验收合格后,政府机关应及时支付采购款项给供应商。
五、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双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政府机关违约时,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供应商违约时,政府机关有权采取解除合同、索赔等措施。
六、解决争议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注意事项
在签订政府物资采购合同时,合同双方应注意以下事项:
- 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 注意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
- 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 做好合同履行的时间安排和物资交付的安全保障;
- 及时履行信息公告、询价、招标等采购程序。
总之,政府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对于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政府机关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合同的基本内容和履约保证,保障权益并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推动政府物资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物资采购单位哪个部门
物资采购单位哪个部门负责?
在所有企事业单位中,物资采购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复杂的工作。为了高效地完成采购任务,很多单位都会设立专门的物资采购部门来负责相关工作。那么,物资采购究竟由哪个部门来负责呢?本篇文章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不同单位可能在组织架构上存在一些差异,因此物资采购的具体部门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大多数情况下,物资采购都是由企业的采购部门来负责。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几种常见情况。
1. 企事业单位的采购部门
在大部分企事业单位中,物资采购都是由专门的采购部门来负责。这些采购部门通常由专业的采购人员组成,他们具备丰富的采购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单位高效地进行物资采购。
在这些采购部门中,通常会划分不同的职责和业务范围。比如,可以设立一个采购计划部门负责物资采购的计划编制和统筹工作;再设立一个采购执行部门负责具体的供应商选择、谈判和采购合同的签署;还可以设立一个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采购过程中的数据分析和绩效评估等工作。
采购部门的设置可以帮助单位建立专业的采购体系,通过合理的组织和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为单位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2. 行政部门的采购职能
除了专门的采购部门外,一些单位也会将物资采购的职能划归给行政部门来负责。这种情况下,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采购知识和技能,能够完成物资采购的各项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部门通常会设立专门的采购办公室或采购小组来负责日常的采购工作。这些办公室或小组与其他部门之间需要有良好的协作和沟通,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部门承担物资采购职能时需要做好职责划分和工作协调,避免因为行政部门与专业采购部门之间的权责问题造成工作混乱和效率低下。
3. 综合部门的采购职责
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可能没有专门的采购部门,也没有行政部门能够全面承担物资采购的职责。在这种情况下,物资采购的职责通常由综合部门来负责。
综合部门是企事业单位中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和综合管理的部门,其工作人员通常具备一定的采购知识和技能。他们会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负责物资采购的各项工作,包括编制采购计划、寻找合适的供应商、谈判采购合同等。
在这种情况下,综合部门通常会与其他部门保持紧密的沟通和合作,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符合单位的需要和要求。
总结
综上所述,物资采购单位的具体部门负责情况因单位的组织架构和规模而有所不同。但大多数情况下,物资采购由企业的采购部门负责;部分单位将采购职能划归给行政部门;而小型单位会由综合部门来负责物资采购工作。
无论是哪个部门负责物资采购,都需要具备一定的采购知识和技能,能够高效地完成相关工作。采购部门需要与其他部门保持良好的协作和沟通,确保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希望本文对您了解物资采购单位负责的部门有所帮助!
四、如何成为政府定点采购单位?
你必须成为市级或省级或中央政府采购的协议供货单位,当你成为协议供货单位的话,政府买相关的产品就可以直接找你而省去一些招标环节。
要成为协议供货单位的话,需在每年政府公布的时间和产品类别进行投标,中标后才能成为协议供货单位。下面是关于政府协议供货的制度,你参考下吧。
陕西省省级单位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加强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审计厅、陕西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陕财办[2007]105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确定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是指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及其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包括品牌、规格型号、市场参考价、优惠率、供货期限、服务承诺等),以协议方式固定下来,由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其所供货物或服务的一种采购形式。
第四条 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提高采购效率和方便采购人的原则;保证产品质量和维护采购人、供应商利益的原则;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促进廉政建设的原则。
第五条 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和限额标准
(一)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一般为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频繁、规格标准相对统一、价格相对稳定、市场货源充足的通用类货物或服务。具体包括:计算机、笔记本、PC服务器、打印机、一体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摄像机、数码相机、显示器、硒鼓等办公设备、小额办公家具、机动车辆、空调和机动车辆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
(二)限额标准。纳入协议供货的采购项目,其中办公设备单次采购在40台、机动车辆单次采购在10辆、办公家具采购在20万以下的,采购人可在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范围内,自主选择中标产品。超过以上标准的,仍按集中采购程序,采购人选择三个以上品牌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二次谈判,谈判评审办法依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规定执行;定点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在限额内自主选择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第六条 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招标
(一)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依法报省财政厅批准。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且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制造厂商不能直接参加投标的,可委托区域代表作为全权代理参加投标。
(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具有合法完善的采购渠道和售后服务体系,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采购代理商及其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协议供货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其在协议有效期内提供产品的规格型号、基本配置标准、媒体价格(即设备制造商媒体公布的价格)、中标优惠率、市场参考价(即所投产品在本地区近一个月内的市场平均价格)、售后服务、提供的备品备件及其他事项。
(五)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的确定。省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下达采购计划,委托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采购完成后,将品牌及供应商排名顺序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确定中标供应商,省政府采购中心与各中标供应商签订协议。
(六)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将中标供应商或代理商联系方式及中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基本配置标准、媒体价格、中标优惠率、市场参考价、售后服务承诺及有效期限等以文件形式通知省级单位,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七)为适应市场变化,办公设备、公务车辆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招标,办公家具、车辆保险、车辆定点加油、车辆定点维修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招标。
第七条 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执行
(一)省级单位协议供货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报协议供货计划。采购人填报《政府采购计划项目实施申请表》,经财政厅相关业务处审核后,报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批,并送省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人持政府采购管理处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项目实施申请表》或协议供货卡,在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范围内,自主选择供应商。
3、采购人可在确定的协议供应商范围内根据其业务范围、能力、价格、服务等情况自主选择。由供需双方在市场参考价的基础上平等协商确定基本价格,再按优惠率进行优惠。即政府采购协议价=在市场参考价基础上经供购双方平等协商后的价格×(1-中标优惠率)。中标优惠率应根据采购数量的增加适当提高,市场参考价和媒体价格仅作为参考,采购人实施采购时应与供应商讨价还价,以争取最优惠价格。
4、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或其授权代理商签订供货合同,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省政府采购中心核实,并加盖专用章,报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
5、采购人应按合同组织验收,中标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及时送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出具项目验收单送达省政府采购中心。出现纠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6、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的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根据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复印件及《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信息一览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使用自筹资金采购的由采购人直接向协议供货供应商或代理商支付采购资金,凡协议供货合同未加盖省政府采购中心专用章的,省国库支付局一律不予报账。
7、采购人应按规定选择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产品,不得向协议供货范围外的供应商采购,或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的非中标产品。
8、中标供应商应当保证同一品牌、型号产品的协议供货价格低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
9、采购人应当优先享有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咨询、培训服务和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等售后服务内容。
(二)省级单位定点采购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报定点采购计划。采购人填报定点采购相关申请审批表,经财政厅相关业务处审核后,报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批,同时送省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人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合本单位的供应商,并约定需要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同时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凭供应商出具的发票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办理结算事宜。
第八条 协议供货产品价格的调整
在协议供货有效期限内,中标产品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的,中标供应商应当及时按投标承诺调整产品价格。调整后价格的优惠率应在保证不降低配置标准的前提下不低于该产品中标时的优惠率。中标产品价格调整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该产品中标时和调整后的媒体价格、市场参考价、优惠率分别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和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将调整信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第九条 协议供货产品的替换
在协议供货有效期限内,中标产品出现更新换代、停产的,在不降低产品质量和配置档次的前提下,可以提供该产品的替换产品,其协议供货的优惠率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的优惠率。协议供货供应 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和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当有新产品上市时,协议供应商要及时报送产品名称、媒体价格、市场参考价和优惠率,在陕西政府采购网上及时公告。
第十条 权利和义务
(一)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1、制定省级单位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制度办法;
2、确定省级单位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范围;
3、审批省级单位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4、受理省级单位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合同备案;
5、负责确定并公告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产品的品牌、名称、基本配置标准、市场参考价、优惠率、售后服务等事项;
6、监督检查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承诺履行及合同执行情况。
(二)省政府采购中心
1、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的委托组织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
2、按照确定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协议;
3、负责采购人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合同及项目验收单档案管理及统计工作;
4、检查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协议执行情况;
5、协调采购人和供应商实施采购的要求;
6、 配合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检查中标供应商履行投标承诺情况,主要包括:市场参考价、优惠率、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信息反馈等以及对采购人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
7、配合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违规供应商进行调查核实;
8、建立供应商质量信用和售后服务质量档案。集中采购机构要定期收集采购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意见,建立供应商质量信用和售后服务质量档案。
9、统计收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有关信息,及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上网公告。
(三)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或代理商
1、认真履行投标时的各项承诺;
2、遵守政府采购规则,不得向采购人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向采购人提供各种返利、回扣(包括物品、有价证券等),不得以协议供应商名义从事损害政府采购形象的活动;
3、协议供货项目完成后,及时向省政府采购中心报送协议供货合同及项目验收单;
4、中标产品或服务出现价格变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政府采购中心和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
5、为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
6 、按规定定期向省政府采购中心报送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执行情况和提供价格变动等有关信息;
7、接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的监督检查;
8、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举报相关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四)采购人
1、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编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2、与供应商在市场参考价的基础上合理讨价还价,签订协议采购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时送达有关部门;
3、采购人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政府采购售后服务档案;
4、按合同进行验收,并在规定时限内验收完毕,填写验收单,及时送达有关部门;
5、及时办理采购资金付款手续,支付采购资金;
6、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及时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和省政府采购中心反映;
7、不得将超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
8、不得向协议以外的供应商购置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越协议承诺范围的不正当要求。
第十条 监督检查
(一)采购人应当对本部门、本单位执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中标供应商的重大违约行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府采购中心和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报告。
(二)省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对中标供应商的价格开展市场调查,并配合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三)中标供应商及其授权代理商应当配合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和省政府采购中心对采购人和其他中标供应商执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约情形,应及时报告。
(四)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将定期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招标和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处罚。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人、省政府采购中心、中标供应商及其代理商违反本办法规定,有权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及时反映。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执行。
第十三条各市区、省直管县可参照执行。
五、什么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单位?
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单位,好象没有这样的说法。
只有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单位(定点采购方式)。
或是政府采购协议货物单位(协议采购方式)。
可能有的企业单位将上述二个采购方式,简单化了,说是指定供应单位。
实际上是有误的。
六、可以委托分包单位进行物资采购吗?
答:这要看是清包还是包干。因为清包也有部分材料包干,同时也有纯清包的性质的。它们有着不同的概念。这就需要在所签的合同中得以明显的注明,这些需要所签合同的双方要写明的东西。它是所签合同都应注明的。而且它们的合同的单价不也不一样。
七、单位采购物资个人垫付如何报销?
单位采购物资个人垫付款项,拿着购物资的发票,物资入库单,填制采购物资审批单,经各个部门领用审批签字,最终到财务做账付款,支付款给你个人账户,这样垫付的采购物资就报销处理了,采购物资的发票必须有要仓库保管人员签字验收,确定物资入库无误方可支付。
八、物资采购流程?
1、确认的经营方针,战略,制定采购政策。 采购过程流程图。
2、了解,分析内部和外部环境因素,包括商品动态(原料供应情况和能力,在原材料成本的变化),竞争对手分析,消费趋势,内部销售数据分析,库存状态和未来的销售计划。 采购管理。
3、制定采购计划的基础上,上述两个步骤的结果制定采购计划。计划包括:采购条款(付款条件,最小排量,分配方式,回报条件等),厂家购买,购买时间,商品类别,商品量,数量和其他商品。 )
4、采购计划,审查和修正。
5、采购执行,控制。 公司间采购流程控制。
6、采购的审核,分析工作的成果和知识积累。
九、进入政府采购单位需要怎么办?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该单位、个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单位责任人或者个人处分。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政府采购有四种基本类型:购买、租赁、委托、雇用。其中,购买特指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政府采购行为;租赁是在一定期限内货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即政府采购方转移的行为;委托和雇佣是政府采购方请受托方或受雇人处理事务的行为,工程的招标就属于委托。
十、政府单位采购招标部门
在当今社会,政府单位采购是一个举足轻重的话题。政府单位采购招标部门负责着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政府单位采购的重要性
政府单位采购招标部门的存在旨在确保政府在采购过程中能够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腐败行为,保障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政府单位采购直接关系到政府的经济开支和财政支出,因此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政府单位采购招标部门的作用
政府单位采购招标部门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中枢部门,负责着制定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组织评审、签订合同等一系列工作。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招标部门通过制定规范和标准,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牟取私利。
- 促进经济发展:政府单位采购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部门的规范管理能够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的发展。
- 保障公共利益:政府单位采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需求,招标部门的工作能够确保采购活动对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政府单位采购招标部门的工作流程
政府单位采购招标部门的工作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 制定采购计划:招标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情况,制定出详细的采购计划。
- 发布采购公告:招标部门发布采购公告,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 评审供应商:招标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团队对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 签订合同:招标部门与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并监督合同履行过程。
政府单位采购招标部门的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变,政府单位采购招标部门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
数字化管理:政府单位采购招标部门正在逐步实现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通过建立电子招标平台和系统,提高采购活动的效率和透明度。
加强监督:政府单位采购招标部门将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审查,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推动创新:政府单位采购招标部门将鼓励和支持创新型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总的来说,政府单位采购招标部门在政府运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规范管理和运作能力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财政支出。因此,政府单位采购招标部门应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