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检查中需要检查的常见用电设备
一、供电检查中需要检查的常见用电设备
供电检查是电力部门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供电检查可以及时发现用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用电安全。那么在供电检查中,需要重点检查哪些用电设备呢?
常见用电设备检查项目
在供电检查中,电力部门通常会重点检查以下几类常见的用电设备:
- 照明设备:包括各类灯具、应急灯等。检查其安装是否牢固,线路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等。
- 电动机:如电梯、空调、水泵等。检查其运行状态,是否存在异常噪音或发热等问题。
- 配电设备:如配电箱、断路器等。检查其外观是否完好,接线是否规范,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 电热设备:如电热水器、电炉等。检查其使用是否安全,线路是否完好。
- 其他设备:如插座、电线等。检查其外观、接线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等问题。
供电检查的重要性
定期进行供电检查对于确保用电安全至关重要。通过检查可以及时发现用电设备存在的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避免因设备故障而引发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同时,供电检查还可以帮助用户合理用电,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
总之,供电检查是一项非常必要的工作。电力部门和用户都应该高度重视,共同维护用电安全。希望通过这篇文章,您对供电检查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用电安全!
二、供电公司营销部安全检查内容是什么?
采取了三项具体的检查措施:
一、有针对性地加强和规范用户受电装置的安全管理,督促用户加强自维线路的检查维护,彻底消除用户设备安全隐患,杜绝用户变电所入口无智能开关或开关失灵造成越级跳闸事故的发生;
二、结合春季特点,做好防雷、防断线、防短路、防污秽闪络、防外力破坏和防小动物等造成季节性故障跳闸的事故发生;三、强化对无功补偿和谐波源管理,保障系统安全经济供电。
三、供电设备的安全检查目的?
证明设备工作正常,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事故苗头,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四、供电设施安全检查办法?
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行业规程和规范的规定,必须有符合规定的地面供电系统图。
应有分别来自区域变电所或发电厂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任一回路均能担负矿并全部负荷;矿并两回路电源线路均不得分接任何负荷,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矿并10kV及以下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架空线应有防断线、防倒杆事故检查巡视记录;架空线在雨季期间每月检查1次,大雨暴雨后对主要杆塔严细检查,并书面报告领导。
五、安全用电检查标准?
一、 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要含有适用范围、管理职责、临时接线装置的审批、安装、临时接线装置的使用、临时接线装置技术规范
2、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
标准:应具有落实制度所形成的教育培训计划、教案、培训与被培训人员名单、培训考核记录。教育培训应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年度继续教育,工作任务变更培训,入场培训,转岗培训,新技术应用培训,专业人员培训,一般人员培训。
二、 配电线路
1、导线绝缘良好
标准:必须使用绝缘导线,绝缘无破损、老化现象。
2、导线安装符合要求
标准:导线无断股、扭绞和死弯,与绝缘子固定可靠,金具规
格应与导线规格适配。
3、接户线安装高度应符合要求
标准: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距地高度不得小于2.5米。
4、电缆的选用应符合标准
标准: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严禁在电缆外另附导线用作工作零线或保护零线。
5、室内配线安装符合标准
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电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电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作等电位连接,且必须与PE线相连接。
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米,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平方毫米,铝线截面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
三、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标准
标准: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尽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宜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潮气、烟气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定物体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与清除或作防护处理。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和杂草。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为1.2至2毫米,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箱体应装设端正牢固,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至1.6米,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至1.6米。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固定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作电气连接。(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作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箱体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的颜色标志应符合规定,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作绝缘包扎,不得有外漏带电部分。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作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编织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口和出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固定在箱体上。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2、电器装置的选择符合标准
标准: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分配电箱除外)功能。
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千瓦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容量大于3千瓦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它启动控制装置。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进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器设备的操作。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秒。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秒。总配电箱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毫安·秒。
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或插座作活动连接。
3、配电箱、开关箱的使用与维护应符合标准
标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四、电气设备防护
1、电气设备周围环境应符合标准要求
标准: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作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2、电气设备应免受损伤
标准: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否则应做防护处置。
六、冬季用电安全检查内容?
1.用电看负荷 根据有关规定,居民所用电线每三年需检查一次。居民在使用电暖器、空调等采暖器前,尤应注意电器上标注的最大电流、电阻数值,并将家中所用电器的这些数值相加后与自家电度表的电流标注值做比较,前者应小于后者才可放心使用,否则就会出现线路超负荷工作,导致用电危险情况的发生。如果是前者的数值大于后者,那就应该错时使用电器,以防发生不测。
2.电线莫压插头常擦 在使用电器时,一定要注意一些小的细节,这样才能保证用电安全。电器的电线不要被重物压住,否则可能会造成电线折断或者绝缘外表破损,这样容易使电线短路或漏电;电器插头应常擦拭,否则就会在插头两极逐渐积满灰尘或产生铜绿,这样就增加了电阻进而易产生火灾;家里的保险丝如果熔断千万不能以铜丝等高熔点金属丝替代,否则起不到保险作用;不能充电的电池干电池不能拿来充电,否则会有爆炸的危险;在插拔插头时要着力于插头,不要紧拉电线,否则会造成电线松动引起火灾。
3.如此情况应警觉,在出现用电事故前,电器一般都会出现以下的情况,人们应对此加以警觉,如电器马达过热,皮带机卡死空转,电暖气上覆盖湿物,电线老化有破损,屋内有长明灯等。
七、供电公司年度用电标准?
一、居民用电
1.“一户一表”用户:
①月累计用电量在180千瓦时及以下: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4913元,1-10千伏:每千瓦时0.4813元,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4813元;
②月累计用电量在180千瓦时至280千瓦时: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5913元,1-10千伏:每千瓦时0.5813元,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5813元;
③月累计用电量在280千瓦时及以上: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7913元,1-10千伏:每千瓦时0.7813元,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7813元;
2.合表用户:每千瓦时0.5153元
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1.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6853元,
1-10千伏:每千瓦时0.6718元,
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6583元;
2.大工业用电:
1-10千伏:每千瓦时0.5283元,
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5083元,
110千伏:每千瓦时0.4883元,
220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0.4683元;
基本电价:
1.最大需量:39元/千瓦·月
2.变压器容量:26元/千伏安·月
三、农业生产用电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5362元,
1-10千伏:每千瓦时0.5262元,
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5162元;
其中:
贫困县农业排灌: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2482元,
1-10千伏:每千瓦时0.2382元,
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2282元;
八、用电安全工作检查
在现代生活中,电力已经变得无可或缺。电力的运用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潜在的风险。为了确保用电安全,各地都进行了严格的用电安全工作检查。
用电安全工作检查的重要性
用电安全工作检查是确保电力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旨在发现并解决潜在的用电安全问题,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安全可靠。
首先,在用电安全工作检查中,对电力设施的性能和可靠性进行了评估。检查人员会对电线、插座、电器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如果发现存在问题,会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以避免电力故障和其他潜在危险的发生。
其次,在用电安全工作检查中,对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检查人员会检查电气线路的绝缘情况、接地情况以及过载情况,确保电气线路正常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此外,在用电安全工作检查中,对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人员会对电器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及电器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查,以确保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并防止电器设备的故障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用电安全工作检查的流程
用电安全工作检查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组织检查人员,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和任务分工。
- 进行实地勘察,对电力设施、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 记录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 对存在问题的电力设施、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修复或更换。
- 重新进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以上是一般的用电安全工作检查流程,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无论如何,用电安全工作检查都需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用电安全工作检查的意义
用电安全工作检查的意义重大。首先,它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用电安全问题,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电力故障和电器设备火灾等安全事故往往给人们的生活带来重大损失,通过用电安全工作检查,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
其次,用电安全工作检查能够提高人们对用电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通过检查工作的开展,使人们更加了解用电安全的重要性,掌握用电的正确方法和技巧,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提高整个社会对用电安全的关注度。
最后,用电安全工作检查还能够促进电力设施的升级和改造。通过对电力设施的全面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设施老化和问题,推动设施的升级和改造,提高电力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为人们提供更加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
总结
用电安全工作检查是保障人们用电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它通过评估电力设施的性能和可靠性、评估电气线路的安全性以及评估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并解决潜在的用电安全问题。用电安全工作检查的流程包括组织检查人员、实地勘察、记录问题和整改、修复或更换设施以及重新检查等步骤。通过用电安全工作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对用电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进电力设施的升级和改造。
九、乡镇检查用电安全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国乡镇电力建设的快速发展,乡镇检查用电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为了保障乡镇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有效预防电力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和电力部门纷纷加大了对乡镇检查用电安全工作的力度。
乡镇检查用电安全工作的意义和目的
乡镇检查用电安全工作是为了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居民生活和生产用电的安全可靠。具体来说,乡镇检查用电安全工作的意义和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降低电力事故风险
乡镇电力系统作为基层电力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通过定期检查用电安全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降低电力事故的发生风险,保障乡镇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 促进电力设施的合理运行
乡镇电力设施的合理运行对于电力供应的正常开展至关重要。通过检查用电安全工作,可以及时修复和优化电力设备,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确保乡镇居民的正常用电需求。
3. 提高电力管理水平
乡镇检查用电安全工作不仅可以发现和排除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还可以借此机会加强对电力管理的监督和检查。通过加强对电力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电力管理水平,进一步维护乡镇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4. 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乡镇检查用电安全工作与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通过及时发现和排除能源浪费、损耗等问题,可以有效利用资源,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乡镇检查用电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
乡镇检查用电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巡视检查
乡镇电力部门应该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全面了解电力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巡视检查应该包括线路、变压器、开关设备等各个方面,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安全隐患排查
乡镇电力部门应该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过对电力设备、线路、绝缘材料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同时,应该加强对居民和企业用电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3. 信息化建设
乡镇电力部门应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力设备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测和控制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及时了解电力设备的运行状态,实现对电力设施的远程监控和控制,提高检查用电安全工作的效率和精确度。
4. 整改落实
乡镇电力部门应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整改台账和工作制度,确保整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结语
乡镇检查用电安全工作是保障乡镇电力供应安全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大力度,加强管理,不断完善检查用电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可以有效预防电力事故的发生,提高乡镇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促进乡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十、用电安全检查法规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行为,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及其用电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的用电户,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用电检查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为准则,对用户的电力使用进行检查。
第二章 检查内容与范围
第四条 供电企业应按照规定对本供电营业区内的用户进行用电检查,用户应当接受检查并为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提供方便。用电检查的内容是:
一、用户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章制度情况;
二、用户受(送)电装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三、用户受(送)电装置中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况的;
四、用户保安电源和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
五、用户反事故措施;
六、用户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七、用户执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情况;
八、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调度通讯等安全运行状况;
九、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
十、受电端电能质量状况;
十一、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
十二、并网电源、自备电源并网安全状况。
第五条 用电检查的主要范围是用户受电装置,但被检查的用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检查的范围可延伸至相应目标所在处:
一、有多类电价的;
二、有自备电源设备(包括自备发电厂)的;
三、有二次变压配电的;
四、有违章现象需延伸检查的;
五、有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的;
六、发生影响电力系统事故需作调查的;
七、用户要求帮助检查的;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用电检查。
第六条 用户对其设备的安全负责。用电检查人员不承担因被检查设备不安全引起的任何直接损坏或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资格
第七条 用电检查实行按省电网统一组织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各跨省电网、省级电网和独立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在其用电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网内用电检查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受理网内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的资格申请、业务培训、资格考核和发证工作;
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并颁发网内用电检查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督促检查供电企业依法开展用电检查工作;
四、负责网内用电检查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九条 供电企业在用电管理部门配备合格的用电检查人员和必要的装备,依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用电检查工作。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
二、负责并组织实施下列工作:
1.负责用户受(送)电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审查;
2,负责用户进网作业电工培训、考核并统一报送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发证等事宜;
3.负责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工程单位的资质考核,并统一报送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发证;
4.负责节约用电措施的推广应用;
5.负责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工作;
6.参与对用户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
7.组织并网电源的并网安全检查和并网许可工作。
三、根据实际需要,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用户的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根据用电检查工作需要,用电检查职务序列为一级用电检查员、二级用电检查员、三级用电检查员。
第十一条 对用电检查人员的资格实行考核认定。用电检查资格分为:一级用电检查资格,二级用电检查资格,三级用电检查资格三类。
第十二条 申请一级用电检查资格者,应已取得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高级技师资格;或者具有电气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在用电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二级用电检查资格后,在用电检查岗位工作 5年以上者。申请二级用电检查资格者,应已取得电气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师资格;或者具有电气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在用电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三级用电检查资格后,在用电检查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申请三级用电检查资格者,应已取得电气专业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资格 ;或者具有电气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在用电岗位工作1年以上;或者已在用电检查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者。
第十三条 用电检查资格由跨省电网经营企业或省级电网经营企业组织统一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用电检查资格证书》。《用电检查资格证书》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统一监制。
第十四条 聘任为用电检查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
二、已取得相应的用电检查资格。聘为一级用电检查员者,应具有一级用电检查资格;聘为二级用电检查员者,应具有二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聘为三级用电检查员者,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三、经过法律知识培训,熟悉与供用电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以及供用电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三级用电检查员仅能担任0.4千伏及以下电压受电的用户的用电检查工作。二级用电检查员能担任10干伏及以下电压供电用户的用电检查工作。一级用电检查员能担任220千伏及以下电压供电用户的用电检查工作。
第四章 检查程序
第十六条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用电检查员的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七条 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用户执行查电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用电检查工作单》内容应包括:用户单位名称、用电检查人员姓名、检查项目及内容、检查日期、检查结果,以及用户代表签字等栏目。
第十八条 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被检查的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用户不得拒绝检查,并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
第十九条 经现场检查确认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 现场检查确认有危害供用电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按下列规定,在现场予以制止。拒绝接受供电企业按规定处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用电的,应责成用户拆除擅自接用的用电设备或改正其用电类别,停止侵害,并按规定追收其差额电费和加收电费;
二、擅自超过注册或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应责成用户拆除或封存私增电力设备,停止侵害,并按规定追收基本电费和加收电费;
三、超过计划分配的电力、电量指标用电的,应责成其停止超用,按国家有关规定限制其所用电力并扣还其超用电量或按规定加收电费;
四、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已被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再次封存该电力设备,制止其使用,并按规定追收基本电费和加收电费;
五、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合同(协议)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范围的用户受电设备的,应责成其改正,并按规定加收电费;
六、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或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的,应责成用户当即拆除接线,停止侵害,并按规定加收电费。
第二十一条 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并按规定追补电费和加收电费。拒绝接受处理的,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检查纪律
第二十二条 用电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用电检查职责,赴用户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随身携带《用电检查证》,并按《用电检查工作单》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 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遵守用户的保卫保密规定,不得在检查现场替代用户进行电工作业。
第二十四条 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以电谋私。违反本条规定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