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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鞭炮规定?

2024-10-06 01:30:05  来源:网络   热度:

一、放鞭炮规定?

(1)禁止燃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场所;商场、市场、影院、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停车场、城市桥梁、地下空间;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和地点,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六级以上大风、中度以上污染、重污染天气及其预警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限制燃放区禁止燃放时间:除夕的八时至正月初一零时三十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六的八时至二十三时;正月十五的八时至二十三时。

(3)违放处理方法:违放者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清明禁放鞭炮标语?

清明节禁放鞭炮的标语,文明祭祀,文明祭祖

三、海南放鞭炮规定?

海口市发布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决定于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0时至2月5日24时)开展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并公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海口在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绕城高速公路、212省道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包括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江东新区;全市所有街道;西秀镇、长流镇、海秀镇、城西镇全镇行政区域;云龙镇212省道以北区域)。

(二)石山镇、永兴镇、龙桥镇、灵山镇、三江镇、演丰镇等6个镇的全镇行政区域。

(三)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

(四)国家机关、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幼儿园、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业广场、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山林、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防火区等区域。

四、长春放鞭炮规定?

小年到十五四环外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四环以内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如果有人违法行为可以七天拘留或者罚款一千元。

五、成都放鞭炮规定?

2023年春节成都不能放鞭炮。

   按有关规定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G4202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以及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燃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高新区(西区、南区)、天府新区(六环路二绕以内)、温江区、双流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苏州放鞭炮规定?

苏州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苏州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等行政区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和礼花弹等。

第四条本规定由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

各级公安机关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教育、财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供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区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吴江区:松陵老城区东至运河,西至鲈乡路,南至笠泽路,北至江兴路(附件1)。

(二)吴中区:其中区域1为南至京杭运河,北至湄长河,东至冬青路,西至盘蠡路、宝运路;区域2为南至沪常高速公路,北至石湖南沿岸,东至苏州湾大道,西至龙翔路(附件2)。

(三)相城区:北至太阳路、黄蠡路(永方路至广济北路段)、阳澄湖西路(苏埭路至西塘河段),南至沪宁高速,东至227省道,西至广济北路(黄蠡路至太阳路段)、永方路、苏埭路(附件2)。

(四)姑苏区:全区(附件2)。

(五)苏州工业园区:南至东方大道、斜港、独墅湖西沿岸、星港街、独墅湖大道,北至娄江快速路,东至中环东线(园区段),西至东环快速路(附件2)。

(六)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横塘街道(附件2)。

以上禁止燃放区域的范围以附件为准。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定扩大所在区的禁止燃放区域,并予以公布。

第六条本规定第五条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集贸市场、商场、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五)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六)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仓库;

(七)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建筑物内部、高层建筑周边;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前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的具体范围,由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划定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湖北放鞭炮规定?

不允许放鞭炮,特别是城市,近郊,都禁鞭炮了,第一是保护群众的安全,不造成环境污染,第二,人口密集的地方容易造成火灾,而且给环卫工人造成工作压力,边远山区可以放鞭炮,一定要注意安全。

八、新乡放鞭炮规定?

一、禁售禁燃范围

红旗区、牧野区、卫滨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及划入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乡县、卫辉市孙杏村所辖区域。

卫辉市、辉县市、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市、平原示范区自行确定本辖区内具体禁售禁燃范围。

二、禁售禁燃内容

禁售禁燃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售禁燃要求

1、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经由道路非法运输眼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赣州放鞭炮规定?

不能。目前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等均实施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后续如有新规定,本文将持续更新。

赣州市公安局、赣州市城管局、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正式通知,现在执行的仍是《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赣市府办字〔2018〕142号),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等均实施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后续若出台新规定,将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十、河南放鞭炮规定?

无论城市农村河南现在一律规定不让放,春节期间更是严格禁放。很怀念儿时的时光,那时候过年特别热闹,家家户户购买年货,一入腊月噼里啪啦的摔炮声就不断,那是儿时的快乐。现在在也回不去了,缺少了传统的年味的春节确挡也到不住的一年又一年,年少时光已经一去不返,只感觉时光匆匆在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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