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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绝中“仄仄平平仄仄平”中第六字坳了,对句如何救

2023-01-22 14:45:23  来源:网络   热度:

七绝中“仄仄平平仄仄平”中第六字坳了,对句如何救?

七绝中出现“仄仄平平仄平平”,我认为这不是“坳”,而是违反了平仄格律要求,或者说,这已经不是律诗或绝句了。

【拗救】

如果仔细看一下前面所举的近体诗的几种基本格式,会发现一个规律:在一联之中,平声字和仄声字的总数相等。如果我们在“一三五”这些可灵活处理的地方,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或该用仄声字而用了平声字),那么往往就要在本句或对句适当的地方把仄声字改用平声字(或把平声字改用仄声字),以保持一联之中平、仄数量的平衡。也就是说,先用了拗(不合律),再救一下,合起来就叫拗救。

前面谈到的对孤平的补救属于在本句自救。还有一种情况,是在对句补救。

比如在五言“仄仄平平仄”这种句型,第三字改用了仄声,往往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平声来补救,也就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变成了“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例如《天末怀李白》:

凉风起天末,

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

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

魑魅喜人过。

应共冤魂语,

投诗赠汨罗。

第三句“鸿雁几时到”第三字该平而仄,第四句“江湖秋水多”就把第三字改成了平声。七言的与此相似,是“平平仄仄平平仄”的第五字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五字改用平声来补救,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变成“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甚至是第一字,诗人也喜欢救一下。比如《春夜喜雨》:

好雨知时节,

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

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

江船火独明。

晓看红湿处,

花重锦官城。

第七句第一字该平而用了仄声“晓”,第八句的第一字就改用平声“花”补救。又如《阁夜》:

岁暮阴阳催短景,

天涯霜雪霁寒宵。

五更鼓角声悲壮,

三峡星河影动摇。

野哭几家闻战伐,

夷歌数处起渔樵。

卧龙跃马终黄土,

人事依依漫寂寥。

第三句第一字该平而仄(“五”),第四句第一字就改仄为平(“三”);第七句第一字该平而仄(“卧”),第八句第一字就改用平声(“人”)。

有时候,是本句自救和对句补救混用。比如《解闷十二首》之一:

草阁柴扉星散居,

浪翻江黑雨飞初。

山禽引子哺红果,

溪女得钱留白鱼。

严格的格律应该是: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而此诗的平仄为:

仄仄平平平仄平

仄平平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仄

平仄仄平平仄平

这里有本句自救(以“江”救“翻”,以“得”就“溪”),也有对句补救(以“留”救“哺”),但也有拗而未救的(“星”)。实际上,在“一三五”位置上拗而未救的也是很常见的。象《登高》:

风急天高猿啸哀,

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

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

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

潦倒新停浊酒杯。

第二句的“沙”救了“渚”,“渚”又救了第一句的“风”,但是第一句的“猿”就未救。象这样拗而未救,破坏了一联之中平仄数量的平衡,但是这些都发生在“一三五”的位置上,只要不出现孤平或三平调,就是可以容忍的,确切地说不能算拗。另外还有一种拗,出现在“二四六”的位置上,那才是真正的拗,在这里不讨论。但是有一种拗句,在唐诗中用得相当多,不能不提一下。请看《天末怀李白》:

凉风起天末,

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

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

魑魅喜人过。

应共冤魂语,

投诗赠汨罗。

第一句本该是“平平平仄仄”,却写成了“平平仄平仄”,第二、四字都用平声,违反了我们一开始就提到的逢双必反的规律。在七言中,就是把“仄仄平平平仄仄”写成“仄仄平平仄平仄”,比如《咏怀古迹五首》,几乎每一首都用到这种特殊句型。其一:

支离东北风尘际,

漂泊西南天地间。

三峡楼台淹日月,

五溪衣服共云山。

羯胡事主终无赖,

词客衰时且未还。

庾信平生最萧瑟,

暮年诗赋动江关。

第七句是这种句型。其二:

摇落深知宋玉悲,

风流儒雅亦吾师。

怅望千秋一洒泪,

萧条异代不同时。

江山故宅空文藻,

云雨荒台岂梦思。

最是楚宫俱泯灭,

舟人指点到今疑。

第七句“泯”可平可仄,如果读为平,就成了这种句型。其三:

群山万壑赴荆门,

生长明妃尚有村。

一去紫台连朔漠,

独留青冢向黄昏。

画图省识春风面,

环佩空归月夜魂。

千载琵琶作胡语,

分明怨恨曲中论。

第七句还是这种句型。其四:

蜀主窥吴幸三峡,

崩年亦在永安宫。

翠华想像空山里,

玉殿虚无野寺中。

古庙杉松巢水鹤,

岁时伏腊走村翁。

武侯祠屋常邻近,

一体君臣祭祀同。

第一句是这种句型。其五:

诸葛大名垂宇宙,

宗臣遗像肃清高。

三分割据纡筹策,

万古云霄一羽毛。

伯仲之间见伊吕,

指挥若定失萧曹。

福移汉祚终难复,

志决身歼军务劳。

第五句又是这种句型。由于这种句型用得实在太多(经常用在第七句),几乎和常规句型一样常见,我们只好不把它算成拗句,而当成一种特殊的律句。诗人们之所以喜欢用这种特殊句型,可能是因为常规句型“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仄”中有三个平声,虽然不在句尾不算三平调,读起来还是有点别扭,所以干脆变一变。值得注意的是,在用这种句型时,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是平声,不能不论。

不能救,这已经是大拗了。所谓二四六分明,就是不变其本。 我对学诗的人的建议是:小拗放过,救不救无所谓,因为古人遇此多不救。但大拗勿犯。 最好是不用拗句。毕竟一般词句都是有可替换的字的。

不能救,这已经是大拗了。所谓二四六分明,就是不变其本。

我对学诗的人的建议是:小拗放过,救不救无所谓,因为古人遇此多不救。但大拗勿犯。

最好是不用拗句。毕竟一般词句都是有可替换的字的。

看《古代汉语》(二)的最后一章

诗词的平仄

诗词是依照中古音系统作的,为了保持音乐性,要依照中古音的系统读。(仿作是否也要照猫画虎,问题复杂,以后谈。)这是原则,或理想;真去读,就不能不顾事实的一面。事实是我们不能完全照办。理由很多,其中最有力的一项是,以普通话为标准,我们已经没有入声。笼而统之说,字字照《诗韵》发音,不只不可能,而且太麻烦。不可能,只好放松一些。放松还可以有宽严的等级之别:严是平仄(不是四声)完全从旧,宽是只有关键字从旧。以杜甫《咏怀古迹五首》(“群山万壑赴荆门”)一首为例:

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夜・月魂。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

加点的字都是读音古今有别的(当然还是就语音系统说),其中除“论”这里旧读平声以外,都是入声字。照入声读不可能,只好退一步,满足于维持仄声,即读如去声。这是严的一路,即凡入声字都读如去声。可以再放松,只关键字维持仄声,其他非关键字从今音。这样,变读的字就只剩下“识”、“论”两个(“曲”读上声,不变为去声也可以)。为什么可以这样放松?以下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问题由音乐性来,相当复杂,甚至相当微妙。前面说过,格律是音乐性的基础,这话没说清楚;想说清楚,就要理清音乐性和格律的关系。先打个比方,音乐性是道德性的,要求严而细;格律是法律性的,所谓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道德管得宽,兼及路遇佳人多看几眼的小事(所谓诛心)。法律就不能这样,只要没严重到动手动脚就不管。音乐性也是这样,也许情调的不同也应该算在内吧?如果竟是这样,那就,例如平声韵开朗,仄声韵沉闷,也就与音乐性有关了。还可以加细,如同是平声,十五删韵宜于表现豪放,五微韵宜于表现怅惘,也就与音乐性有关了。还可以再加细,甚至同是仄声,同是十灰韵,以杜甫的格调高的“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一联为例,上声的“扫”换为去声字,“开”换为“裁”,且不问意义,音乐性也会差一些吧?这类细微的地方,我们一向不管,是因为:一,不能知道得一清二楚,因而就抓不准;二,即使弄得清,法令如牛毛,负担太重,也必将苦于无所适从。于是不得不退一步,走切实可行的一条路,也就是粗略的一条路,只求合于格律。格律保证的是明显而重大的音乐性,此外就都交给作者去神而明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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