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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宅院的规定?

2024-10-24 06:40:57  来源:网络   热度:

一、古代宅院的规定?

在儒教规制中,院落一般坐北朝南,正房为“君”,上限为全院的最高,东西房为“臣”,上限必须低于正房,开间数亦不能超越正房。若开间数与正房等同时,其口面(门窗)和入步(进深)等都必须小于正房。

清代中后期的民居建筑,二进院外院的东西房更为矮小,一般为下人居住,称之为“奴”。南房为“宾”,高于“奴”而低于“臣”,是为“客不压主”。

二、古代建交的规定?

古时候的君主有很多,国家也有等级划分,宗主国,属国,称帝国,诸侯王国,藩国等。邦交属于很重要的国际关系。

下面,就来说一说,中国古代的国君与国君之间的邦交制度。

首先是朝觐礼,其次是使节互访,再后是朝贡制度,最后是朝贡贸易。下面依次举例:

一、朝觐

古代的朝觐礼仪是宾礼之一,朝觐之礼用意在于明君臣之义,通上下之情。

商周时代使用分封制,疆域有内服和外服之分。内服油商王或周天子直接统治,外服分封给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的王族成员。

秦朝以前君王称王,封爵最高的一等为公爵。当时交通不方便,各地相对封闭,与中国意外的国家没有什么外交。

所以,先秦时代,没有什么通关之说,更多的是朝觐。

按照周代的规定:

王畿之内的诸侯,一年朝觐四次。封于远方的诸侯则分为“六服”,各以服数来朝。邦畿之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每岁一见;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二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男服,三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采服,四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卫服,五岁一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要服,六岁一见。九州之外,谓之藩国,世一见。这是《周礼》所记的制度,大概是一种理想主义的规划。

可见,周代,周天子与分封的诸侯或者属国的邦交就是朝觐。并没有什么通关之类,因为舟车不便,所耗费的时间也更是相当的长。

直到秦朝,始皇帝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对外北击匈奴,南征百越,把中国推向大统一时代。然而,秦平天下之后,废诸侯,立郡县,朝觐之礼也废弃不用。加之朝代太短,没有太多的邦交。

两汉时,诸侯王或一年一朝,或数年一朝,或长期滞留京都,没有严格的制度。同姓诸侯王来朝,常以家人之礼相待,有时燕饮言谈不大讲究君臣礼数。

之后晋武帝泰始时规定,诸侯王每三岁一朝,朝礼皆执璧。后周时,梁王萧詧(察)以藩国身份入朝,当时方依据礼经制定朝觐之礼。

制定朝觐礼最规范的,当属万国来朝的唐朝。也是最隆重的外国藩王亲自前来参拜的一朝。其通关也就是属国向宗主国朝觐。

唐《开元礼》有藩主来朝礼。藩主到达宾馆,在门前皇帝派使者用束帛“迎劳”(迎接,劳问)。朝觐前,遣使戒日。至期,由通事舍人引导藩主自承天门至太极殿阁外。鼓乐齐奏,皇帝即御座。藩主入门,亦用鼓乐,乐止,藩主再拜稽首行礼。侍中宣读制书,宣敕命,引藩主升坐,劳问藩主。礼毕,鼓乐奏鸣,藩主再拜稽首行礼。他日,皇帝宴藩主。宴前,藩主奉贽,献贡物。宴后,皇帝常有赏赐。

宋代外国君主来朝,采用唐制。

元代受朝之事虽史书有载,唯仪制未详。

明代洪武初,规定亲王每岁朝觐,但是不得同时来京,必须等一王朝觐完毕回国之后,再通报另一王,准许其来京朝觐。自长至幼,自嫡及庶。嫡者朝毕,方及庶者,也按照长幼序次,周而复始。居边诸王,边境安宁则依期来朝,边境有事则不拘常规。

清初,藩王分为两类,凡处于中国西、北方面如内外蒙古科尔沁、喀尔喀诸部及新疆额鲁特部、西藏喇嘛等,由理藩院掌管;而处于东、南方面如越南、朝鲜、琉球等属礼部的主客司掌管,二者亲疏有别。

蒙古等部藩王,康熙时分班轮流来朝。雍正时改分四十九旗王公、台吉为三班,二岁一朝。至咸丰时废止。安南等国王则偶有一至。朝觐礼大多参照礼经制定,但较为简略。如遇到大朝、常朝,藩王列于班末行礼如仪。非朝期则单独召见。

以上是朝觐,下面再说“使节”。

二、“使节”制度

“使”是人,是代表人、代理人的意思,“节”是节杖,相当于令牌,信符。

古代外交官是皇帝的全权代表,出使都执有皇帝的节杖以示皇帝重托。使节并不是对人的称谓,而是一种官职凭证。卿大夫聘于诸侯时,国君要授给任职凭证,这种凭证就叫使节;使臣受命出国时。国君也要给予他出使凭证,这种凭证也叫使节。

使节一词,最早见于汉代。使节在当时不是一个专门官职,而是所有官员出访(当时主要是周围一些邻国)作为国家外派人员的凭证,除了国家发放的官文之外,手持一“节”,这个“节”一开始是有竹子制成,上附牦牛尾毛,亦称旄节。张骞、苏武等出使匈奴时,持的就是这种使节。后来改为铜制“节”。

使节的形成:

西汉时期,北方边境盘踞着强大的匈奴,时而侵扰汉朝,历代帝王都想打败匈奴。这个任务最终落到了汉武帝的身上。

不同于从前中国君主们的封闭治国观念,汉武帝刘彻非常重视与周边国家增强联系,同时也加强自己的影响。因此,除了在正面战场上和匈奴展开激战之外,汉武帝还在外交上对匈奴人采取了攻势,希望寻找些盟友,夹攻匈奴,这样可以使匈奴人左右难顾,以便从根本上削弱匈奴人的实力。于是,汉武帝做出了以前的君主们从来没有想过,也不敢想的伟大创意——开通西域。这既是一个军事策略,也是一个外交策略,这一策略在他征服匈奴的伟大事业中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实践这一策略的是伟大的探险家、外交家张骞。

张骞作为汉朝的使节出使西域,开辟了东西经济文化交流的通道,这条东西交流的通道,就是著名的“丝绸之路”。它的开辟,在人类文明史和世界历史上都具有深远的影响。自张骞通西域之后,汉朝每年都会派遣使节出使西域各国,中亚及西亚各族、各国的使节和商人也跋山涉水、披星戴月,云集汉朝边塞。

三、朝贡制度

朝贡分为“例贡”,又称岁贡;请职朝贡;谢恩、庆贺朝贡。

最早的属国的设置始于战国,如秦兵器铭文中已有属邦一词。汉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称属国。“属国”是中央王朝为安置归附的边疆民族而依缘边诸郡设置的一种行政建制,“主蛮夷降者”,与郡同级。从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到汉末为止,北、西、东三边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为、广汉、蜀郡、张掖、居延、辽东都有属国的设置,大者领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割边远县置属国,如割广汉北部都尉所治为广汉属国,割蜀郡西部都尉所治为蜀郡属国,割犍为南部都尉所治为犍为属国,割辽东西部都尉所治为辽东属国。小郡则属国置于本郡之内,不另标名称,如龟兹属国只作为上郡的一个县而存在。

属国设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有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当户等官。各官由汉人或内属胡、羌的首领充任。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与西域都护同一级,直属中央,其治民领兵权如郡太守。

朝贡始于明朝,西藏归附之后。

当时,明朝推行行都武卫的设置和各政教势力多封众建相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把整个西藏纳入中央王朝统辖之下。为进一步强调分封所包含的政治隶属关系,明朝统治者在分封的同时,建立了与之配套的严格的朝贡制度。朝贡成为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政治联系的特定形式。

西藏地区的朝贡大体可分为三大类:

1、例贡。即西藏地方各行都武卫官员、地方政教首领以及其他僧俗势力按照明朝规定,定期向朝廷进贡方物,以效职方之贡。这种朝贡实际上是西藏地方对中央政府承担的一种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表明其政治上对明朝的隶属关系。例贡通常三年一次,但在永乐和宣德年间,也出现了一年一贡或二年一贡,甚至一年两贡的情况,因此又称岁贡。

2、请职朝贡

明朝中央管理西藏地方僧俗官员任职、承袭、替代的一种手段和方式,洪武、永乐年间最为常见。分为请封、请袭和请替三种。明廷对故元旧官请求新朝授职以及新兴的地方僧俗势力通过朝贡方式以求封授,皆授职名。明朝在西藏地方广授官职,并允其世袭传承,但承袭必须通过朝廷的审查和认可。故每到承袭,即由袭职者自己或遣人向朝廷入贡,办理有关手续。明朝规定,除三大法王的名号可由师徒或转世者继承,不必听候中央诏命外,其余五大教王和灌顶国师等,其职号的承袭、替代都必须由承袭者遣使或亲自入朝申请承袭,上缴原颁印信、诰敕,旨准后方颁赐新的印信、诰敕,完成袭职手续。

3、谢恩、庆贺朝贡

受封者在得到朝廷特殊恩惠后,如赏赐隆厚、准予袭职等,入朝进贡以示感谢。同时,在遇有朝廷庆贺大典,如皇帝万寿圣节、皇太子千秋节等,西藏各受封首领也前往朝贡,表示庆贺。

谢恩、庆贺朝贡具有明显的体现臣属关系的礼仪性质,朝贡的凭证为朝廷颁赐的印信、诰敕等。西藏诸王遣使入贡,均以贡使所持具诸王印信的藏文文书为凭,经核验方能成行。

随着各种邦交的诞生,中国历史上还出现了一种新的贸易方式,叫做“朝贡贸易”。

四、朝贡贸易亦称"随贡贸易"、"贡舶贸易"。

宋代以后中国政府准许外国使节在进贡的前提下,随所乘船舶、车马携带商货来中国进行的贸易。

这个贸易制度,源于宋代市舶司的"抽买"、"抽解"和"进奉"。对海舶输入商货中的禁榷品,由中国政府全部收买;对非禁榷品,除抽分一部分外,又收购一部分,其余许民间买卖。收购的部分,除供宫廷消费和赏赐外,也有再行出售的。元代行抽分。明代实行贡舶制度,在通商口岸设市舶提举司,管理朝贡和朝贡贸易。朝贡贸易是封贡体系的衍生物,也是海禁政策催生的产物,以厚往薄来为原则的官方贸易。

最早的市舶贸易源于唐朝。

所谓的市舶贸易,就是中外商人的商业等价交换,相当于今天的市场经济,不再是朝廷说了算的不等价的贸易经营。这种贸易,朝廷和地方都要赚到钱。要管好,必须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朝廷管理。

唐开元二年(714年),在广州首次设立了市舶使,管理对外贸易。

市舶使的职责有四条:一是向前来贸易的外国船舶征收关税;二是代表朝廷采购一定数量的舶来品;三是代表朝廷管理海外各国朝贡事务,管理外国商人向皇帝朝贡的物品;四是总管海路通商,对市舶贸易朝廷监督和管理。

广州是唐代惟一设置市舶使的城市,当时各国到唐朝进贡,都必须先到广州,广州再选择首领一人随员两人进京,其余随员留在广州。

到了宋代,与广州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不少于五十个。广州成了"万国衣冠,络绎不绝"的著名对外贸易港。

到了元代,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大发展,同中国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由原来的五十多个增加到一百四十多个。

到了明朝,因为海禁政策,市舶贸易不兴。

清朝前期的闭关锁国,更是不利于国家的贸易。直到鸦片战争的爆发,中外贸易才在清朝被迫与西方国家的外交压力下再次展开

三、古代孝服规定?

共有“五服”。

一等孝服“斩缞(cui)”。用最粗生麻布制成,断处外漏,不缉边。丧礼中子与未嫁女为父母丧服,承孙为祖父母丧服,妻为夫丧服。服三年。

二等孝服“齐缞”。用粗生麻布制成,剪断出缉边。为祖父母服一年,为曾祖父母服五个月,为高祖父母服三个月。

三等孝服“大功”。用熟麻布做成,比“齐缞”稍细。为伯叔父母、及堂兄弟、未嫁堂姊妹丧服九个月。

四等孝服“小功”。用较细熟麻布制成,为从祖父母、堂叔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外祖父母、母舅、母姨丧服五个月。

五等孝服“缌麻”。用最细熟麻布做成,为从曾祖父母、族叔伯父母、族兄弟姊妹、表兄弟、岳父母丧服三个月。

四、古代洞房规定?

新郎新娘入洞房后,有一系列的仪俗。诸如:坐帐,亦称“坐福”,即新郎新娘双双坐在洞房的炕沿上或床边,新郎将自己的左衣襟压在新娘的右衣襟上,表示男人应该压女人一头。

民间对于闹洞房的想法是,不打闹就日子不热闹、闹得越欢,证明过得越久长,等等,于是大多数人为了能图个吉利,很多亲戚朋友,尤其是小孩子都喜欢去闹洞房。

会在洞房花烛夜的当晚,来到床前,把一些喜糖、喜果等食物洒在床上,这是为了图个吉利,比如枣子和花生,就寓意早生贵子,利用谐音祝福两位新人能够幸福美满,早点生个小宝宝。

古时候新娘子都是用一块红色的喜帕遮住头部,为了给新郎一个惊喜感,而当两个人完成婚礼仪式之后,回到洞房就可以揭盖头了,掀起盖头后可以看看美丽的新娘的脸,相信这个时候新郎一定是非常开心和满足的。

五、古代宫廷升官的规定?

古代的升迁制度还是比较混乱的,如果遇到大的战争,只要杀了敌方几个士兵,就可以连升几级,而如果是世家的人,只要稍微立点军功,就很容易升官。

六、古代妻妾的生活规定?

妻妾的生活规定在古代是相当严格的。首先,妻子在家庭地位上最高,而妾则是在妻子和儿子之间的地位。其次,妻妾都要遵守相应的礼节和规矩,比如需要服从丈夫的命令、照顾家庭和子女等等。此外,在宫廷中,妃子和嫔妃都需要向皇帝和太后行礼,严格遵守宫廷礼仪。妻妾的生活规定反映了古代社会传统的婚姻制度和男女地位的不平等。尽管妻妾们有时候可能会被赐予物质财富和荣誉,但是她们的人格和自由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尊重。现代社会中,人们对待妻妾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妻妾已不再被当做是“家庭财产”的标志,而是享有平等地位的个体。

七、古代侯府府邸的规定?

规矩如下:

丫环见到主子要低头退到一旁,永远不能背对主子,主子说话要跪着听,主子下马要做马镫,不准以下犯上,不准贪污徇私等等。

清朝的亲王府大门为五间,正殿为七间,后殿五间,寝宫两重,各五间。公侯的宅邸明朝规定为前厅、中堂、后堂共七间,大门三间,梁栋、斗拱、檐角用彩色绘饰,门窗仿柱用黑漆油饰,门上有金漆兽面锡环。

一至五品官,厅、堂各七间,屋脊许用瓦兽,梁栋、斗拱、檐角用青碧绘饰,门屋三间,用绿油兽面摆锡环。六至九品官,厅堂各三间,正门一间,门为黑色,有铁环。

王府的建造形制有严格的规定,不得随意违反。亲王府的大门为五间,郡王府的大门为三间,左右各有一扇角门,也叫阿司门,府门外有石狮、灯柱、拴马桩、上马石,门的对面有影壁。

王府的建造形制,东、西路可以自由配置,中路一律相同,主要有府门(又称宫门,亲王府5间,郡王3间)、影壁、大殿(又称银安殿)、二府门、神殿、后楼、家庙等。

郡王府制为正门5间,正殿、翼楼、后楼各5间,正殿内不设平座,门钉45枚,压脊5种。王府东西两路没有一定之规,可自由配置,一般每路各有五至七进院落,在住宅后面或侧面附有花园,有的还有马号和家庙。

八、古代虐待罪的规定?

在古代子女虐待父母处置处罚方法是:

在封建社会时期时期,虐待祖父母、父母,无论是故意还是其它原因,一般都会判处凌迟处死,如果有从犯,根据情节严重,也要判决死罪。处置方式虽听着有点残酷,貌似没有充分考虑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却震慑效用巨大。

九、古代对于印章的规定?

印章材料就是雕刻印章所用的不同物质材料。在秦王朝前所用材料大都是金、银、铜、犀角、象牙等,但从出土的战国时代的官、私印来看,绝大多数是铜质,也有玉印、石印,但犀角和象牙印尚未见过。秦汉至南北朝印章仍使用在封泥上,最多见的也是铜印,间有玉、金、银、铁等。在封建时代不仅印名有等级区别,官印印材也有等级限制,其次序是金玉最贵,银次之,钢又次之。但对于私印印材却没有限制。

隋唐以后,印章是加盖在绢纸上的,不受封泥限制,印型也逐渐有所增大,印材以铜质为多见。宋代出现了瓷印,则又是一种新型的印材。这时私印印材的范围更广,有竹木,有金石,有玉,有银,有角,有牙。总之,在明以前的官印中铜质最多,私印印材较广,明以后的印材主要是花乳石。

花乳石的质地比金铜等金属较松软,易于上刀篆刻,因此用花乳石雕成的印章,其字迹大多给人一种从容不迫、一气呵成的感觉。而金属印章则不同,如铜印一般是先铸成型,然后才雕字,因而十分艰难。从价格上讲,花乳石产于山间田野,不似金、玉、角、牙那么昂贵。从印章的艺术欣赏角度而言,花乳石含有优美的天然花纹和不同的色泽,经过磨琢,其美观甚至远过金玉。鉴于以上三个原因,花乳石在明代一被发现就迅速传开,成为印章的通用材料。

印章上文字或图像有凹凸两种形体,四下的称阴文(又称雌字),反之称阳文。但古代的称法和现在正相反,因为古人是按照印章印在封泥上的印记来称阴阳文的,在封泥上呈现的阴文,在印章上却是阳文;在封泥上是阳文的,在印章上却是阴文。因此,为了避免误会,就把阴文称为白文,阳文称为朱文。有的印章中杂有白文朱文,就称朱白间文印。一般说来,古印中多为白大印,字体幽雅有古意,笔势壮健,转折处宜一气呵成。白文印字体一般肥而不失之于臃肿,瘦而不失之于枯槁,得心应手,妙在自然,最忌矫揉造作。朱文印始于六朝,盛行于唐宋,字体清雅,笔锋尽露,但笔迹不能粗、粗则显俗气。

金属印章,不论官私,一般是先雕泥范,然后用翻砂法或拔蜡法冶铸而成,这就称为铸印。古代印章大多是连印文一起铸成的。非金属印如玉石等,不能冶铸,只能用刀凿刻。也有金属印章先铸成形,然后凿刻印文的,一般称这种印为凿印。凿印有工整和粗劣之分,有官印因急于封拜,不待范铸而匆匆凿成应用、因而被称为急就章。

一面刻字,另一面刻姓名,或一面刻姓名,另一面刻职位称号,或一面刻姓名,另一面刻吉语、图像等,凡两面都刻有印文的则称为两面印。多面印即类推。两面印、多面印一般不能有印钮,只在中间凿一小孔以便穿带,所以又称穿带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印章套在一起以便携带的称为子母印或套印。

古人认为印章是作为信用的象征,故把名印作为正印,字印作为闲印杂用。名印就是只刻姓名,一般只在名下加印、印信、印章、之印私印等字样,而氏字与其他的闲字杂字都不用,用之则表示不敬。字印亦称表字印。汉晋时代的字印必连姓,后代或连或不连。字印一般只加印字或姓字,如赵氏子昂。姓名、字并刻为一印的称为;名字合印。也有将籍贯、姓、名、字、号、官职等并刻一印的称为总印。

回文即用来处理两个字的名印和字印,即可以防误读,又可使名的二字连为一体。其方法是把印字放在姓下,且在右,名的二字都在左,回环读之,则为姓某某印,而不读为姓印某某。如王从之印四字,若通常刻法,不用回文,易误为姓王名从,看不出为姓王名从之。横读印、交错文印极少见,一般只用来刻官衔和地名。如司空之玺,司空二字刻在上,之玺二字刻在下,这就叫做横读印。交错文印就是以对角顺序而读。四个字的,第一个字在右上,第二个字在左下,第三个字在左上,第四个字在右下。

十、古代童生衣服规定?

如下古代的学子,大部分都是青衣,样式为汉服对襟或者大襟。

如陈继儒《珍珠船》卷三:“ 李抱玉主课青衣,胄名奏授祭酒。”

《明史·选举志一》:“先以六等试诸生优劣,谓之岁考……一二等皆给赏,三等如常,四等挞责,五等则廪、增递降一等,附生降为青衣,六等黜,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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