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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父亲去世了礼仪上要给钱吗?给多少?

2023-01-13 11:24:28  来源:网络   热度:

朋友父亲去世了礼仪上要给钱吗?给多少?

当然要给钱啊。

与死者关系的远近,直接影响着白事给多少钱。通常情况下,直系亲属随的份子钱应该是最多的,金额多数为500元或1000元。非直系亲属随的份子钱,相对较少,金额多数为100元或300元。前来帮忙的村民,通常是不随份子钱的,但也要有所表示,多数在出殡日随一份黄烧纸,以表示对死者的悼念。

要根据与死者关系而定。同样丧主的为人处世,也决定着份子钱金额的高低。现在的人情世故,多数呈这样的趋势,小时候收到份子钱,看长辈;老了收到份子钱,看儿辈。也即子女在社会或当地影响力,也是间接影响份子钱高低的重要因素。所以说与丧主关系的远近,是白事给多少钱合适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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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葬礼是一件大事。首先,在人群中很难找到收银员。亲戚朋友都来表示他们的敬意,大部分是由管家安排的。先是简单的问候,然后管家领着亲戚朋友带着钱来到会计室。也就是说,亲朋好友到达殡仪馆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钱放在身边,然后在管家的安排下,向死者致敬。

这和婚礼上的好东西是成对的不同。丧葬成员的钱数以单身为主,实际随机抽取成员,金额多数在100、300、500元之间。这取决于亲人和朋友与死者的关系有多亲密,或者他们与死者的孩子有多亲密。丧葬钱是单身的原因是因为人只死一次,所以大部分丧葬钱是单身的。

这个要看当地习俗了,一般来说,如果是直系亲属的话,是不需要的。但也有地方是要的,这个要看你们当地的风俗。不过,一般来说,这个钱都是给女方的,男方只需要出一点的钱意思下就可以了。当然,这个钱是要在你们结婚的时候,由你们双方的家人给你们的。你们的朋友,如果和你们是很好的朋友,那么,你们结婚的时候,他也会给你们送礼的。

办理丧事时的份子钱怎么处理

看看这个,是否对你有帮助!

葬礼“份子钱”归谁所有依今后礼尚往来来处理

马成福

----1600111法制时空连线2007年3月3日来电咨询

蔡女士:我丈夫去世后,在办理丧事过程中,丈夫的同事和朋友、我的同事和朋友以及家里的亲戚共上了近30000元“份子钱”。在我丈夫丧事办完后,我婆婆在我丈夫兄弟的鼓动下,要与我平分这30000元“份子钱”,请问,我的儿子还小,这30000元“份子钱”应不应该有我婆婆的?我婆婆的要求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

解答:蔡女士,你所反映的问题,在目前的社会中较为普遍,人们往往把丧事“份子钱”当成了遗产。其实,丧事“份子钱”与逝者的遗产不是一回事,两者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由于目前法律对丧事“份子钱”的处理没有作出明前的规定,这对处理这类问题带来许多麻烦。我认为,虽然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来处理。下面就这类问题作如下分析,供你参考。

1、丧事“份子钱”与逝者的遗产是两回事。我国《继承法》第3条明前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从这条规定的内容来看,遗产是指公民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论公民是否死亡,公民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客观存在,只是由于公民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将公民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转化为遗产。而丧事“份子钱”虽然也是由公民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形成的,但是,丧事“份子钱”不是公民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只是由于中华民族传统的礼尚往来而导致的“人情债”。因此,对丧事“份子钱”的处理不能按照我国《继承法》中对遗产的处理规定来处理。

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处理未尽民事行为的依据。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有许多未尽民事行为的处理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这一点与刑事法律规范一样。然而,在刑事法律规范中,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法无名文规定不为罪,不处罚,也就是说,刑法没有规定公民某行为为犯罪,司法机关就不能依据刑法中的类似规定进行类推,给公民进行定罪处罚,因为,刑法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其条文中的规定都是禁止性规定,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公民是可以实施的,即使危害很大也不能定罪处罚。而在民事法律规范中,法无名文规定的行为,司法机关是可以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因为,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生关系,其条文中的许多规定是鼓励性规定,没有作出鼓励性规定的行为,公民也是可以实施的。否则就会阻止财产的流转,阻止市场经济的发展。

3、应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处理丧事“份子钱”。由于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对丧事“份子钱”的所有权作出明前的规定,加之现实社会中这类事件时有发生,司法实践不能不对这种未尽的民事行为进行处理。因此,可以依据民法中的基本原则处理丧事“份子钱”纠纷。在民法的基本原则中,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是处理丧事“份子钱”纠纷的最好原则。丧事“份子钱”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礼尚往来的结果,是人情债,接受人情债的人,要么以前别人有其人情债,要么其对别人形成新的人情债,一句话,人情债也是人们依据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形成的。因此,丧事“份子钱”的所有权的归属也应该依据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来处理。蔡女士,现在回到你所反映的问题上来,依据公平原则和等价有偿原则,你的同事和朋友来的丧事“份子钱”应该归你所有,你丈夫的同事和朋友来的丧事“份子钱”也应该归你所有,因为,这是你们家庭以前或者将来所形成的人情债。至于你们家庭亲戚来的丧事“份子钱”,如果是你自己的亲戚来的丧事“份子钱”,其所有权应该归你所有,因为这笔人情债你以后是要还的;如果是你丈夫的亲戚来的丧事“份子钱”,我认为,你和你的婆婆一人一半。(该法律咨询手记载于2007年3月7日的《皖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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