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人墓碑午山子向,征求上联含有午,下联含有子的墓碑联?
女老人墓碑午山子向,征求上联含有午,下联含有子的墓碑联?
午山来龙峻秀 子向朝堂有情
给自己爷爷奶奶写的碑文,怎么写?
例文一
讳先显祖考某公某某太府君之墓云
孝孙男昌成
××年×月立
例文二
讳先考某公某某府君之墓
大文孝男士中暨孙宏武全
××年×月立
墓碑碑文体制
墓碑文的体制,一般包括姓名、籍贯、家世、经历、文章著作、逝世时间,然后是某年某月葬于某地,最后是铭文。墓志的内容也包括姓名世系、籍贯、行为事迹、年寿、逝世年月、子孙大略、葬时、葬地,最后是铭文。铭文是总括性的赞语,多为韵文,三言、四言、五言、七言或骚体都行。墓碑、墓志所包括内容大体相同,只是志求简明而碑尚丰丽。
墓碑。旧式墓碑有两种:
1、标名碑。墓碑的正面标名墓中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时间。这种碑多是死者子孙所立。也有学生给老师、女婿给岳父岳母、夫给妻、妻给夫、朋友之间立墓碑的。现将墓碑文中对亡灵的称谓简介如下:
2、简介死者生平碑文的墓碑。这种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贯、家世、经历、著作、逝世年月、葬时葬地,最后是铭文,多为韵文,三言、四言、五言、七言或骚体都行。大多数是死者后代请托别人撰写的。如韩愈的《柳子厚墓志铭》。也有介绍死者介绍得更简单的碑文和简短的墓志铭。
墓碑碑文的讲究
一、竖式墓碑的碑文结构:竖式墓碑的碑文,根据墓碑尺寸的大小而有所不同。一般的小型墓碑,碑文只有三项基本内容,即主体碑文、立碑时间和子孙名称。中型墓碑和较大型墓碑,碑文除上述三项基本内容外,还可增加坟内老人的生卒年月或生平简历。大型墓碑,碑文除有三项基本内容和生平简历外,还可增加碑序或墓志铭等。对可增加的部分内容,并非必须增加,一般是根据墓碑的大小和立碑者的要求决定。
二、写碑文的“合生老”要求:写碑文有一个特殊要求,就是行数和字数都必须“合生老”,列数不作要求,能合就尽量合。有些人家,就连每行、每列的字数都要求“合生老”,这是过分的讲究,一般情况是做不到的。所谓“合生老”,就是按“1、2、3、4、5”去对应“生、老、病、死、苦”,最后的一行和最后的一个字,必须落在“生”字或“老”字上。具体对应如下:
1、 2、 3、 4、 5、 6、 7、 8、 9、10、11、12、13、14、15、16、17……
生 老 病 死 苦,生 老 病 死 苦,生 老 病 死 苦,生 老……
由以上排列可知,凡是尾数带1、2、6、7的数字都“合生老”,不带1、2、6、7的数字就不“合生老”。就是说,碑文的行数和字数都必须是1、2、6、7、11、12、16、17、21、22、26、27、31、32、36、37等数字之一才行。至于为什么要“合生老”,“合生老”是否科学,因不是本文内容,这里就省略了。
三、竖式墓碑碑文的写法:先根据需要把各部分内容写好,然后分别数每部分的行数、字数和总字数,如果有不“合生老”的,就必须进行增减调整。具体写法及调整方法如下:
1、主体碑文写法:主体碑文用大号字体写在墓碑的正中间,内容一般是:
祖考某公某某墓(对祖父),祖妣某母某氏墓(对祖母),显考某公某某墓(对父亲),显妣某母某氏墓(对母亲),岳考某公某某墓(对岳父),岳妣某母某氏墓(对岳母),先夫某公某某墓(对丈夫),先室某母某氏墓(对妻子),老师某某之墓(对老师)、好友某某某墓(对朋友),等等。对于女性,也可以直接写姓名,例如写成“显妣某某某墓”(对母亲),“先室某某某墓”(对妻子),如果是单名的,在“墓”字前加一“之”字,例如“显妣某某之墓”(对母亲)。如果是男女合葬的双墓,男老人和女老人的名称(包括考、妣)应按男右女左并排,最上边的“显”或“祖”、“岳”字,最下边的“墓”或“之墓”等两人共用,写在两列的正中间。主体碑文的行数必须“合生老”,就是说必须是6字、7字,或11字、12字,如果写成“之墓”多一字,可以减少墓前的“之”字,如果是嫌字少了想增加为11字、12字,可在“之墓”上边增加“老人”、“老大人”(男性)、“老太君”(女性)进行调整,还可在姓之后名之前增加“讳”字进行调整。
2、立碑时间的写法:立碑时间的写法有的只写公历,有的只写农历,有的是公历加农历,用小号字体写在墓碑的右边。例如:
公元△△△△年△月△日(11字);
农历岁次△△年△月△△日(12字);
公元△△△△岁次△△年△月△△日立(17字);
如果是用公历,时间在月上有“十一”和“十二”是两个字,在日上有“二十一”到“二十九”是三个字,容易导致字数不“合生老”,这就需要增减调整。如果是公历的,由于无法减少,就增加到16或17字。例如在日之后加“立”、“敬立”、“吉时立”等进行调整。
如果是用农历,如果字数多了,“十一月”可改为“冬月”,“十二月”可改为“腊月”,日期数字超过的,可改为“吉日”,如果字数少了,可将月份增加字数,例如三月可改为“暮春月”,四月可改为孟夏月,八月可改为仲秋月等,同时,也可在日之后加“立”、“敬立”、“吉时立”等进行调整。
3、子孙名称的写法:子孙名称,如果是父辈坟墓,一般包括所有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等,如果是祖辈及以上坟墓,有的还有曾孙、玄孙等,由于人数太多,墓碑位置不够写,写得太小了也看不清楚,因此就需要根据人数的多少来确定具体写的人员范围,一般是从主持立碑的人员辈份写起,最好不超过20个名字,否则就太拥挤。子孙名称用小号字体写在墓碑的左边,具体写法如下:
第一行写一“孝”字,第二行写一“男”字,第三行写儿子所属字辈,第四行写儿子辈名称,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如果第四行位置不够的,可继续排第五、第六行。
写完儿子辈名称后再在下一行写孙子辈,先写一“孙”字,再在下一行写孙子的字辈,然后再写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
如果已经有曾孙的,仍然需要写上去。方法是先写“曾孙”字(二字各占一行),再在下一行写曾孙的字辈,然后再在下一行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对于女儿和孙女等女性子孙,如果男性子孙人数较多就可以不写,如果需要写的,可以写在右边立碑时间与主体碑文之间的空格处。方法是先写一“孝”字,第二行写一“女”字,第三行写女儿们的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孙女名称写在女儿名称的下一行,先写“孙女”(二字各占一行),然后在女字的下边一行写孙女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子孙名称一般只写同姓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例如媳妇和女婿就不写,外甥虽有血缘关系但已属外姓也不用写,但如果子孙人数较少,名字在5个以下的,由于字数太少不好看,也可以将媳妇、女婿、外甥等写上去。
不论写左边或右边的子孙,写完后都需要在下一行写一“祀”字。写完上述内容后,就分别计算子孙内容的行数,必须“合生老”才行。即要么是6行(最少)或7行,要么是11行或12行,要么是16行或17行(最多),计算后如果行数不够的,就在“祀”字前加字,可加成“跪祀”、“仝祀”、“仝跪祀”等,如果行数还不够,就在主持立碑这一辈的名字下加一“率”字,或加“同率”(二字各占一行)来进行调整。
4、附加内容的写法:附加内容是指坟内老人的生卒时间、生平简历或墓碑铭。附加内容一般是宽大的墓碑才需要写,写在右边立碑时间与主体碑文之间的空格处(即写女性子孙的地方),如果写附加内容后位置不够写女性子孙,可将女性子孙写到男性子孙的左边或下边。
生卒时间的写法:单墓写成一列,双墓写成两列,字数仍需“合生老”才行。例如:生于△△△△年△月△日卒于△△△△年△月△日(22字),如果不“合生老”的,需要作增减调整,可增加“公元”二字和出生、死亡地点,或者省略具体日期,只写到年月即可。
生平简历的写法:主要写其生卒时间地点,主要的经历及职业,担任过的职务,取得的成就,作出的贡献等。要求语言精练、用词恰当、短小精悍,只写主要事迹,不写具体细节。要求既不用标点又能让人正确断句,文字要严谨,不能有歧义。格式为竖排,从右至左,可以分二三列,每列的字数必须“合生老”。
墓志铭的写法:墓碑铭主要是对其生平事迹进行歌颂性的归纳和总结,一般只用于生前比较有影响的官员、作家、诗人、专家、学者、艺术家、慈善家、企业家、歌唱家、影视明星、英雄人物、劳动模范等。墓志铭一般是写成诗歌或韵文的形式,必须朗朗上口、通顺押韵、可读可唱。格式仍然是竖排,从右至左,可以分二三列,不用标点,每列的字数必须“合生老”。
5、最后的修正和调整:待各部分内容的字数和行数“合生老”后,还要计算总字数。总字数,就是整块墓碑上所有文字的总和,这个总字数仍然必须“合生老”。如果发现不“合生老”,就得在某些部分适当增加或减少字数进行调整,务必使总字数达到“合生老”的要求才行。
清明时节 我和通弟皆携妻随众儿女 孙子女 外孙子女 前往墓茔 缅怀二老 两世隔绝 二十三载 难忘父母 含辛茹苦 勤俭持家 育我兄弟 细心照料 不厌其烦 养我子女 乐善好施 厚德载物 顾我亲邻 大方正直 和气诚信 扬我乡里 终使子孙遍及川藏渝豫 平安殷实 呜乎哀哉 纵有千万滴泪难润九泉土 万千涕泗难抚思念情 峨峨石羊山 曲曲东河水 惠化如神 潜畅子孙 勒石慰痛 永思父母
都要写。
生平介绍呢,都可以很好的写在后面,这是墓志铭。
说的资料我给写。
楼上先生的回答是个祭文吧
我空间有些碑文,你去看是否有可斧正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