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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的房屋和国有土地房屋赔偿哪个高?

2024-08-27 07:45:12  来源:网络   热度:

一、集体土地的房屋和国有土地房屋赔偿哪个高?

这两者是无法比较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最低为市场价。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包括地和房的补偿。房子的补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即房屋重置成新价;另一种是产权置换方式,应当按照相同区位最低按照面积拆一补一。

二、房屋和土地怎样计提折旧?

1、房屋属于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

(1)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5%。

(2)折旧公式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2、土地属于无形资产,要做摊销。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摊销公式

年摊销额=无形资产价值/摊销年限

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三、农村房屋拆迁土地的补偿和房屋是不是分开补偿的?

是分开的。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涉及到农村房屋拆迁的,采取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以及提供宅基地建房等,选择产权置换的,按拆一还一的原则,选择货币补偿的,一般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四、土地和房屋可以不同证吗?

土地和房屋可以不同证,但是那是在原来登记的办法下存在的,原来没有改变不动产登记办法时土地所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是分开登记的,是两本证,也就是不同证,原来的两证还仍然有效。现在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起登记为不动产登记证,不可以再登记为两本证。

五、土地房屋征收流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可知,征收项目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具体来讲分为以下步骤:

1.征收决定与征收补偿方案的作出与公布

首先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人民政府,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方案进行讨论并予以公布,以征求公众意见并根据公众意见修改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政府应当及时对征收补偿方案、公民行政复议权、公民行政诉讼权等予以公告,并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登记。

2.征收补偿的范围、方式

补偿范围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及拆迁奖励。

在补偿方式方面,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房屋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

3.补偿协议的签订

在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达成合议后,双方应当签订补偿协议,以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内容。签署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据协议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权益。

签订协议后,双方应就约定内容履行,被拆迁人需如约腾空房屋并交由征收部门拆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六、土地确权房屋归谁?

土地确权以后的土地所有权,仍然是集体所有。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七、房屋土地几种形式?

房屋土地性质:

  按所有权性质,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是讲城市或城镇上的土地)和集体土地(农村的住房肯定是集体土地使用权)。

  按获得途径,有出让土地(国有划拨是未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其流通一般需审批并补交出让金)和划拨土地(国有出让土地转让缴纳规定税费即可,可正常流通)。

  按利用现状三大类分类,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利用现状八大类分类,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城市规划用途分类,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绿地等。

八、共有土地、房屋是否包括房屋共有?

农村宅基地的房子比较特殊,由于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没有通常所见的房产证,只有宅基地,而且宅基地证上只登记一人名字,不象房产证一样可以同时登记多名产权人的姓名,那么如何判断宅基地上房屋的归属呢?

根据上海法院的意见,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的权利归属一般以建房申请书上核准的申请人数为准。如果夫妻双方均属建房申请书的核准人员,那么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否则即使一方户籍已经迁入宅基地房屋,也不能仅凭户口登记而主张宅基地房屋的分割。

如果宅基地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话,需要考虑宅基地房屋建造的实际出资以及在宅基上房屋建造过程中所付出劳动等的情况,先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后,才能离婚时再行主张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九、怀恋已故母亲碑文对联和碑文?

上联是:怀念母亲,下联是:来生再见。碑文:有朝一日还做母子。

十、土地流转房屋如何交易?

土地流转房屋不可以买卖。

农村流转房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承包人不是所有权人,农村建房需要向村委会提交申请,由村委会提交主管部门比准后方可以建房,集体所有土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仅限本村村民使用,依法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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