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丧葬文化?
一、苗族丧葬文化?
苗族人死后,实行棺木土葬,葬仪中要念《上天经》,请开路师傅。杀三只鸡为“枕头鸡” 、“点字鸡”、“喊魂鸡”.
人葬后十二天做一次祭奠活动。较长时间后要举行较隆重的做斋仪式,请鼓手、芦笙手、歌手、献饭者,可以几代人做一次。每代人杀一头赔礼猪。做斋时,要做假人代替死者,祭师和子女、舅叔 要唱歌,歌的内容蕴含着丰富的为人处世哲理和本民族规矩礼节。
苗族人死多行土葬,不用棺,也不垒坟。民国《马关县志。风俗志》载,苗族之丧葬,“自人死时即敲鼓吹芦鳖以乐鬼,昼密不停,鼓间数秒一敲,丝间数分一吹,直至埋葬而后已”;埋葬之前, 子孙要“朝暮蒲食”,并“以酒肉喂塞死者之口”;选择坟地时,“以木棒一条拼力向空抛掷,就棒 落横则横葬,科则斜葬”.部分“白苗”人死要为之穿白衣,并用竹子或细本条编成一框架,盛尸于 内,停尸堂中,出葬前三天要为死者猖丧歌,入夜,为亲友者,必来慰藉,坐卧相陪。部分苗族人冠 则用寐布包好吊在屋内供亲友吊唁,择日埋葬。
丽江甲子乡婆族人死,出葬时要请巫师击皮鼓、吹芦鳖为死者开路。昭通、楚雄部分苗族流行横葬;文山一带“花苗”、“偏苗”则行直窜。“白苗”葬前有“敲牛”习俗,即妇女死,其娘家要向 女贸家索取一头牛宰杀,娘家未“敲牛”之前,女婿要向岳父母家汇报其妻私有财物等情况。在苗族 的观念中,人死是因为灵毫脱离开人体的缘故,相信死者灵魂可以变鬼,所以要请巫师向死者超度亡 魂。有的苗族,葬后十二天要“做斋”三天。解放有,苗族遇有丧事,要杀牛、羊、猪、鸡祭献,并 设酒宴,耗费很大。
二、丹麦丧葬文化?
在北欧丹麦国,土葬反而变成例外。首都哥本哈根的居民中,93%都选择死后火化,超过伦敦逝者90%火葬的高比例。
欧洲其它国家中,采用火化方式的比例也逐步提高,捷克为81%,瑞士为80%,瑞典上升到77%。相比之下,在整个欧洲,法国人的丧葬风俗显得有些保守。不过,法国也在变化,1980年的死者火化率仅为1%,现今升高到了32%,城市里达到35%。
欧洲人逐渐改变观念,接受火葬,原因在于一些老年人意识到不应在死后成为家属的沉重负担,而火化途径显然是最简单的形式。
三、石碑文化有哪些?
碑石文化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碑从汉代以后,除了为历史研究提供资料外,还及书法,雕刻文学等艺术为一体,具有很高观赏和研究的价值
四、重庆解放碑文化内涵?
传承了从抗战纪念碑到解放碑的近代历史标签,近代史的一个提留符号
五、汶川文化广场碑文是什么?
“5·12”汶川8.0级大地震平武县南坝遇难者纪念碑文江油古关,龙州旧地,风翅雄峙,三国遗址,载古今而誉中外,扼九环而达平江,地广物丰,商企聚集,改革发展,面貌日新。戊子丁巳,地震突发,地裂山崩,河川震荡,房屋倒塌,家毁人亡,路桥坍塌,交通阻断,厂企震毁,生产瘫痪,青山疮痍满目,场镇废墟一片,校舍尤为惨烈,师生埙命瞬间,山河为之悲动,星河为之泪裳。
灾情如天,震惊中央,应急迅速,措施果断,领导亲抚,深入灾区,士军受命,救命于危难,克险排危,勇往直前,救治防疫,安置避险,给养保障、万民即安,干群团结,抗灾自强,中央与地方,同心同德,党心与民心,凝聚空前,力挽狂澜于危急之时,安定社会于惊恐之祭,父老为之动容,乡亲为之感念,互助友爱,八方支援,军民携手,重建家园。
缅怀逝者,涪水长流,慰藉后代,永生难忘,谨记在此,铭文于前。
六、广西汉族丧葬文化?
建国前,广西各民族的丧葬礼仪复杂多样,既有社会礼仪的特点,又有人类处理死者的 信仰行为。
人老临终,家人尽集身旁,以示告别。
有的地方人死后,由孝男、孝女到河边或 井边投钱币、烧香焚纸钱“买水”浴尸。然后鸣枪、放炮、敲锣打鼓或嚎啕痛哭向村邻报丧。
入殓时,一般要请师公或道公打斋超度亡灵。
择吉出殡、择地而葬风俗普遍流行。葬后子女 要守孝一至三年。
建国后,经破除迷信,城镇、机关单位人死改为开追悼会,向遗体告别, 然后火化遗体。农村丧葬礼仪亦趋简化。(本文来源于《广西通志·民俗志》)
七、丧葬文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吗?
丧葬文化固然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是因为在丧葬过程中是有许多礼仪文化在其中的,首先是在与死者的同辈人中,都是以死者为大的,年龄大的也要为其跪拜,再者在丧葬过程中一般的平时不怎么走动的远亲近邻都要参加葬礼,还有白事的规模要比红事的规模礼仪大而复杂的多,如报丧,每顿饭要到士地庙祭奠等程序,
八、礼器碑文化背景是怎样的呢?
书法作品的产生背景,与书法作品的本身意义是不具有相关意义联系的。
就好比人听音乐,听的人总喜欢拿自己的感受,和作品的创作背景及创作人的创作状态进行主观的联想一样。
事实上作品本身不具有任何情感和表达。
九、丧葬仪式属于精神文化吗?
精神文明乃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开展必要的礼仪、礼节,对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有着熏要的作用。”殡葬礼仪是人生最后一次“通过礼仪”,对人心的震撼力最强烈,教育意义也最大。凡是对家庭、他人、社会作出过贡献的亡者,人们通过他们的祭奠,能感受到一种美德、一种真情,感受到人际的爱恋,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敬重久之,这种对父母的孝道、对国家的忠道的精神传承有重要作用。
十、丧葬文化的起因和流传原因?
形成原因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文明经久不衰,经历了朝代更迭,不同时期的文化背景不同,但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鬼灵信仰:早期人类认为人死后灵魂只是和肉体分开,并未死去,而且还能干预人事,影响生者。“灵魂不灭”观使人产生了敬畏恐惧心理,人自然萌生了鬼灵信仰。
在灵魂和灵魂不死观的影响下,人们认为善待死者的肉体便可使死者的灵魂获得慰藉;因而不敢随意遗弃死者尸体,选择妥善处理,并举行相关仪式,期待亡灵安息,进而产生了一整套礼仪。
原始宗教的发展及阶级社会的出现,深刻影响了人们的价值观。
儒家孝道观:在古代中国,占主流的意识形态是儒学,这种价值观深深影响了中国古代的丧葬文化。
儒家的孝道观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在世父母;一是对逝去父母先祖。父母在世,子女要敬孝,使其得以善终;父母过世,子女要“追孝”,要“永言孝思”。
由于这种孝道观念的影响,儒家主张厚葬死者,施以隆重的祭祀仪式,事死如生。是否按照丧葬仪礼和禁规安排丧事,成了衡量孝与不孝的标志。
宗法等级制:宗法等级制度是我国古代社会的核心社会制度,它关系着社会等级的区分、家族长幼秩序的确立。它是整个传统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因为它直接影响地位、权力的继承和财产的分配。
传统丧葬仪式的所有禁忌所围绕的核心都是宗法等级制度。中国死亡文化在丧葬过程中严格的上下、尊卑安排表面对死者的尊重,但实际上,死者既不能看到,也不能体验,因而,其根本的意义只在生者――通过强调阴间的等级关系再次明确人间宗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