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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报告制度意义?

2024-01-03 18:22:16  来源:网络   热度:

《规定》内容及特点

《规定》共6章38条,突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对全省所有工业企业实行全覆盖管理。考虑到目前对“工业企业”没有明确的概念、范围划定,《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工业企业的具体行业目录由省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规定》细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责任。《规定》专设“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一章,重点规范企业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包括要求企业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并对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进行重点排查和风险等级确定;

要求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实施分级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明确了事故易发多发的发包、出租、交叉作业等情况中各相关方的管控责任;建立保障性机制,要求企业开展教育培训、实施公示警示、动态管理安全风险,并建立档案台账等。

《规定》创新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方式。《规定》专设了“安全风险报告”一章,对安全风险报告的方式、内容、时限、变更、责任等进行了规范,并将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履行情况、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技术服务活动情况纳入信用管理范围。

要求建设全省统一的安全风险网上报告系统,企业通过系统将辨识出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推动实施非现场监管,打破传统监管方式的局限,提升监管的质效和水平。同时规定企业要按时、如实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情况,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指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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